1樓:
如果你哥的兩個女兒都沒有在他的身邊,進校的話,那麼你是有權利繼承你哥哥的財產的,你可以主張你的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在你哥哥沒有遺囑的情況下
走法定繼承
你屬於第二順位
你哥哥的女兒是第一順位
按我國法律只有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或者已**第二順位才能夠繼承
也就是說你沒有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哥哥的財產他的孩子有繼承權,你可以在財產里扣除你的開銷,但沒資格繼承。
你也不該動這個腦筋,跟兩個年幼的孩子搶財產。
4樓:燁光
當然是她女兒有財產繼承權,第一繼承權是夫妻,第二兒女,第三父母。
5樓:龍商百科
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隻能按照法定繼承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需要問嗎?首先他2個女兒是第一法定繼承人,繼承的順序是第一繼承的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還一種就是可以給些在生前對他有很大幫忙的人,感覺你在提出這個問題感覺有點什麼意思。
7樓:緣故
你哥哥的兩個女兒是你哥哥財產繼承權的第一繼承人。
8樓:帥氣的小宇宙
財產繼承權優先按遺囑來,沒有遺囑的,或者說遺囑無效的。那麼第一繼承權是其父母,妻子和兒女。
9樓:侯問楣
一般來說,根據繼承人的順序,他女兒,父母,妻子有繼承權。他們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你作為哥哥屬於第二順位繼承人。在第一順位繼承人不存在的情況下,第二順位才有繼承權,但下列情況除外
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
1.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絕對喪失)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絕對喪失)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因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而喪失繼承權的,屬於繼承權的相對喪失。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絕對喪失)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當然喪失繼承權。
你對他進行照顧,負擔醫藥費和喪葬費,你可以從他遺產裡面主張扣除,如果她們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訴。會得到支援的。
10樓:小龍蝦
親,實話,女兒和你的父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有繼承權,你不是第一繼承人!
12樓:歐士齊
首先是他的兒女有繼承權。
13樓:酆採單初瑤
甲的遺產應該由甲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即由乙、甲的父母共同繼承,各自佔全部遺產的三分之一,乙的子女無繼承權。
14樓:浮情犁平卉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你岳父可以立遺囑,將自己的遺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但是,不得剝奪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利。所以,其配偶以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為由,要求分配遺產是可行的。
財產繼承權
15樓:達州律師
1、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
2、適用法定繼承時,依照下列規則分配遺產:①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繼承法》第十條)。
②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繼承法》第十三條)。
16樓:
1.我國《婚姻法》、《繼承法》等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父母子女之間是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2.法律還規定,離異的父母雙方均有撫養未成年人子女的義務。如果一方未盡應盡的義務,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其履行。
3.您好,您陳述的孩子意外死亡是否有證據呢?該死者父親是否也有盡其應盡的義務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該父親主張繼承其已經死亡的孩子的財產是比較有可能的。如果不是,恐怕結果也是不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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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維護財產繼承權
針對你所述情況,遺產應這樣分 先是劃分出你親生母親的遺產,因為在你親生母親與你父親結婚期間雙方取得的財產屬兩人共同導產,你親生母親應占一半,你母親去世後,其應有的一半應由你父親 你以及你的胞妹共同繼承,你可佔三分之一 至於父親的財產問題,其與親生母親劃分享有的一半財產及其繼承你親生母親三分之一的所有...
關於財產繼承權的問題
1.前妻已經不再有繼承權,但是與前妻所生子女仍享有繼承權,除非主動放棄,或是有法律規定不能繼承的情況發生。2.關於財產,如果不能證明全部為現在的妻子單方獲得,則視為夫妻共有財產,男方的一半將作為遺產進行處理。3.如果不想讓前妻所生的子女對遺產進行繼承和分割,建議另案處理。以子女未盡贍養義務為由,不給...
關於房屋繼承權問題,房屋繼承權問題?
其實並不需要出具死亡證明,我有一個最好的建議 你們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宣告你祖父母死亡,只要法定期限4年一過,你們就成為合法的繼承者。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間,經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根據 民法通則 第23條規定,死亡宣告的要件有三 第一,須失蹤人離去向來之住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