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民事訴訟該怎麼處理,因為債務糾紛要起訴,怎麼走法律程式。

2022-02-04 20:52:42 字數 5004 閱讀 2019

1樓:華律網

作為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您在遇到債務糾紛時,可能更習慣與對方協商處理,或者是找中間人調解一下,即便是想要訴訟解決糾紛,也不一定知道自己應該去哪個地方的哪個部門訴訟,遇到債務糾紛去**起訴呢,接下來由我為大家解答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通常的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都不約定發生經濟訴訟時法院的管轄屬地,一旦發生經濟訴訟糾紛,必須按第24條之規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2樓:掘金知產

在債務糾紛的訴訟過程中常常會發生訴訟時效的問題,如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而中止;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的。該如何計算訴訟時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第140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例如,當事人(債權人)因與他人(債務人)發生借款糾紛,對方以各種理由拖欠,而當事人在此過程中,經常向對方當事人索要。在追討過程中,對方當事人出具了還款保證書。債權人應該如何打官司呢?

第一,債務人首先考慮這種債務關係是否合法。第二,計算該債務糾紛發生時間至起訴時間是否在2年之內。如果是,則可以正常訴訟;反之,如果超過2年,則認為其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法律不予保護。

第三,應該考慮債務人的保證是否已經超過6個月。如果在6個月之內,則債權人的權利應該得到法律的保護。

另外,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證據。隨著法制的日益健全,證據在民事審判中已經成為定案的依據,因此,在打債務糾紛官司中,當事人能否勝訴,提供的有效證據就顯得越來越重要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打債務糾紛官司時當事人應提供以下幾方面的證據。

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

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複製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2、就證人證言來講,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並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於法院庭審的順利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係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3、當事人還應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到有關部門的技術鑑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庭提供。

3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債務糾紛民事訴訟首先要確定訴訟的主體,債務糾紛民事訴訟的主體都包括哪些呢?債務糾紛民事訴訟程式是怎樣的呢?請大家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

1、企業法人作為原告起訴的案件,無論是在起訴前企業法人已解散,還是訴訟中企業法人解散,均不影響訴訟的進行,企業法人作為適格的訴訟主體可獨立參加訴訟。起訴前企業法人已解散的,清算組織可代表企業法人提起訴訟。沒有清算組織的,鑑於企業法人解散,只是喪失了經營資格,相應的原法人機關也失去了執行經營事務的權力基礎,但對於解散的企業法人清算範圍內的事務,原法人機關尚存的,應有權代表企業法人蔘加訴訟。

訴訟中企業法人解散的,訴訟應由清算組織或原法人機關繼續進行下去。若未成立清算組織,原法人機關亦無人員,企業法人的清算義務人可以自己名義申請參加訴訟。倘出現無人蔘加訴訟的情況,法院可依據已進行的民事訴訟行為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逕行裁判。

2、以解散的企業法人作為被告的民事糾紛中,因裁判的結果是為了執行有實效,債權人的權利得到救濟,所以不論訴前還是訴訟中,企業法人解散的,有清算組織或原法人機關尚存的,由清算組織或原法人機關代表解散的企業法人蔘加訴訟。但執行裁判結果時,應與解散的企業法人的清算程式相協調。若沒有清算組織或原法人機關亦無人員,出現無人應訴的情況,若缺席審理,可能使支援原告訴請的裁判文書成為一紙空文。

因此,案件如在一審階段,法官應行使釋明權,告知原告申請追加解散的企業法人的清算義務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解散的企業法人承擔清償責任,清算義務人承擔清算責任。若原告不申請追加當事人,訴訟可繼續進行。

如案件在二審階段,原告要求追加清算義務人、承擔清算責任的,應告知其另行起訴。

3、在解散的企業法人和清算義務人為共同被告的案件中,如原告要求解散的企業法人承擔清償責任、清算義務人承擔清算責任的,法院判決應限於原告的訴訟請求。對於清算義務人不履行清算義務的,法院在強制執行時,可另行組織人員進行清算,由清算義務人承擔清算費用。若原告同時要求清算義務人承擔未及時清算致使原告債權落空的損害賠償責任時,應舉證證明清算義務人的侵權行為。

原告若無此項請求,法院不應加判。

程式:你需要的準備除了一紙訴狀,還要有最重要的證據,借款或者欠條憑證,借貸關係的證明,合同。如果這些都沒有還要起訴,那就需要多費一些周折,利用專業的合法的途徑獲取證據,收集證據,並且在對債務人起訴的情況下,要對債務人的財產情況有所瞭解。

貫穿債權訴訟中的祕訣

當一切準備都完成,起訴之前還要做的就是訴前保全,因為債務人很有可能成為老賴,或者已經是老賴的債務人已經在將財產轉移的路上。訴前保全或者在訴訟中進行財產保全都是為債權實現的最安全措施。

管轄法院,訴訟時效

到被告居住地管轄法院起訴或者在借貸合同簽署和履行的所在地管轄法院起訴。訴訟時效為兩年,從還款期限屆滿開始計算。

強制執行

法院進行調解後,仍不能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根據具體債務糾紛的性質和情況進行審理和判決。責令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償還債務,並且支付違約,利息,損失等賠償款項。債務人不履行判決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更強有力的請求,運用強制性的措施——強制執行。‍‍

因為債務糾紛要起訴,怎麼走法律程式。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欠款走法律的程式:1、以公司/個人的名義寫起訴狀;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提供證據;3、等候審理,一般案件6個月法院審結,6個月不能審結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4、等判決生效後,對方不還錢,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樓:華律網

作為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您在遇到債務糾紛時,可能更習慣與對方協商處理,或者是找中間人調解一下,即便是想要訴訟解決糾紛,也不一定知道自己應該去哪個地方的哪個部門訴訟,遇到債務糾紛去**起訴呢,接下來由我為大家解答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通常的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都不約定發生經濟訴訟時法院的管轄屬地,一旦發生經濟訴訟糾紛,必須按第24條之規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6樓:深圳商務律師

帶上起訴狀,證據材料,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影印件或者工商登記主體資訊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訴。知道被告財產資訊的,可以在立案時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可以委託律師**起訴,自己立案的可以先在法院**瞭解下立案程式和所需材料,或者打法院**上的聯絡**諮詢。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7樓:南魚可飛

債務糾紛的起訴程式如下: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審理的案件,將在**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您提出迴避申請,你需要說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援,並闡明理由。

6、如果你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你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並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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