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斐學姐
這種行為當然是違法的。因為就算一方沒拿到撫養權的話,他也是有孩子的探視權的,只要他正常給撫養費的話,另一方是沒有理由去拒絕他看孩子的,因為他也算是孩子的母親,肯定是有權利去看孩子的,男方沒有資格去剝奪。不過在現實情況中,還是有很多人在沒有撫養權的情況下是看不到孩子的。
如果遇到這種比較難以溝通的人,也就只能夠自認倒黴。
他就只能夠在這段糟糕的關係裡面忍受,而他這麼小根本是沒有能力去處理這些複雜的情感的。所以在這種破碎家庭成長的孩子,更應該得到更多的關愛,尤其是父母雙方千萬不要給孩子壓力。他們也不應該把他們的矛盾轉嫁到孩子身上,應該讓孩子在一個單純有愛的環境中成長。
這樣才是有利於他們身心健康的。
2樓:記得可樂加冰喲
這是犯法的行為,因為在法律上雖然夫妻已經離婚,但是母親依然是有權力探望自己的孩子,如果一方阻止探望,那麼可以到法院起訴。
3樓:家博寶貝啊
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因為女方是孩子的親生父母,所以是有權利看望孩子的,男方不給看這種行為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4樓:微風的暖星
算是犯法的,孩子和女方是有著血緣關係的,他這樣做是非常不道德的。
5樓:愛仕達各色
違法的,這樣的行為,已經侵害了他人看孩子的權利,只不過這種事情只能調解,沒有辦法強制性執行。
離婚後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怎麼處理
6樓:小仙女
當今社會,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家庭的子女撫養、教育、成長問題日益突出。父母離婚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應當配合。但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對方行使探視權,那該怎麼辦呢?
真實案例:
原告楊某甲向法院訴稱,2023年10月30日,楊某甲與熊某某因感情不和,經豐都縣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婚生女楊某乙隨熊某某生活。
雙方還簽訂了承諾書,熊某某承諾女兒楊某乙在重慶主城學習生活,節假日楊某甲有探視女兒的權利。
故請求法院判令准予楊某甲每月探望女兒楊某乙四次,具體方式為每週週五下午由楊某甲至學校將楊某乙接回楊某甲住處,週一上午自行送楊某乙返校。寒暑假由雙方輪流撫養。
熊某某辯稱,是楊某甲未及時支付楊某乙的撫養費,其有權拒絕楊某甲探望。加上楊某甲已經另外找了一個女朋友,擔心他們對楊某乙不好。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被拒絕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對方行使探視權,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 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其實有的時候,就演算法院判決強制執行,但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也較難實現。所以,夫妻雙方在處理離婚事項時,應當充分考慮孩子的健康成長問題;在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中,應當明確探視孩子的時間、方法,如約定每月或者每週探視,約定上門探視或者帶走逗留等等;如果一方或者雙方再婚,在探視時需要考慮對方的感受,不要影響對方新家庭的關係。
孩子身心、人格的健康成長,需要父母共同的關愛。一些離異夫妻一方因對孩子缺乏尊重,把孩子當成私有財產,在涉及其利益的處理上,未考慮孩子的利益。潛意識中總存在拉攏孩子,與對方對抗的想法,這對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以及良好性格的形成都是不利的。
為了孩子,離異雙方都應尊重探視權,合理行使探視權,努力為孩子的成長提供一個健康的環境。
7樓:房地產帶鹽人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離婚後父母中一方獲得監護權,另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力,並且去的監護權的一方應予以配合。(《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但是難在執行過程中的配合程度很難界定,常出現撫養孩子的一方阻撓另一方探視子女的情況且難以舉證。這樣的時候為了避免雙方衝突對孩子造成的負面影響,建議委託律師走發律程式,按照離婚些意約定的探視時間進行探視;如果協議中沒有約定或者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情況,可以通過訴訟程式要求監護權一方配合。
說白了還是要通過發律來要求對方坐下來談,充分溝通的情理很多時候在這類糾紛中也很重要,同時由於目前沒有規定子女有探視權,也就是子女自己無法要求去探視另一方;如果孩子小,更需要在成長過程中獲得父母的感情陪伴。離婚後監護孩子的一方,如果不讓孩子見另一方,對孩子的成長其實非常不利。這一點應該著重給對方說明,雖然婚姻解體,但是對子女健康成長的考慮應該不要那麼自私。
8樓:諸葛鋼鐵錘
夫妻離婚,孩子和男方生活在一起,
男方阻撓看孩子,女方有權利獲得看孩子的權利。
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女方可以通過去法院訴訟解決。
也可以通過法院變更孩子撫養關係。
女方可以憑離婚協議,到法院起訴男方維權,可以對男方申請拘留或罰款的強制措施。
《婚姻法》: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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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樂觀的靚哥哥
離婚後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可以找家族中的老人或警察調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看孩子的權利。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10樓:愛旅遊的瘦瘦
應該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讓法律來解決問題,合理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
11樓:在翡翠谷抖腿的開心果
如果男方這個樣子,我覺得就走法律程式,因為母親有看孩子的權利,而孩子他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他需要得到母愛,不應該因為離婚了就剝奪了母親的權利。
12樓:勝利村寧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應該拿取法律的**來為自己爭取最大的權利,也為孩子爭取最大的權利,同時我們也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13樓:平安山雀
離婚後孩子不會因為這個原因改變血緣的關係,也就是說,夫妻離婚以後在法律上就沒有關係了,但是,孩子仍然是兩個人的。一方撫養,另一方是需要承擔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撫養費。不直接撫養的一方, 在法律是有探望權利的。
如果撫養一方不履行法律義務,另一方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14樓:北京劉輝律師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駛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5樓:劉楊瑞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嗯,到幼兒園去看孩子,如果孩子真的喜歡媽媽,她會跟她的爸爸說,讓孩子去感動她的父親,這樣她的爸爸就會讓女方去看孩子了
16樓:
法院還沒判,他也是孩子的監護人,所以警察也沒辦法。等判決後,孩子如果判有女方撫養,到時他還把孩子藏起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拘留他。現在恐怕沒有什麼有效的辦法。
17樓:溫良的小二
離婚後,若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可以請求法院調和。
18樓:陰氏蕭蕭
這樣的男人,恨不得他去死,大人離婚不讓看小孩,
19樓:
我們已經離婚有一年多了,2023年,12月23號我回家看孩子,男方的母親居然去到我家把孩子搶走,罵我的小孩,打我的小孩,還叫我的小孩以後都不要回外婆家,如果看到有回外婆家一次就叫我小孩以後都不要回他家?請問像這樣子的問題,我可以去投訴嗎?
20樓:大漢榮光
這顯然是不對的。就是離婚,探視權是法律規定的,任何人不得隨意剝奪。但是現實中,由於一方的強勢,往往會造成你說的情況。
按理說應該走法律,最好規定個時間和地點,問題是這樣判容易,實際操作難。
21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你一樣面臨一樣的問題,就算起訴他,他不執行也是沒辦法的
22樓:在雲海鍛鍊身體的沸羊羊
警察跟法律一點用多沒有的,等到小孩出了問題再解決,就什麼多晚了,就沒有好點的辦法,可以保護未成年人麼
23樓:
【法律網】相關法律規定,撫養孩子一方應該履行對方探視孩子的相關義務,若撫養孩子一方不配合,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執行
24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通過法律途徑。沒有其他辦法。
25樓:侽,/、灬殘傷
這要看你們離婚是怎麼處理的
離婚後撫養權在男方,如果男方不給女方看孩子的話法律會怎樣處理呢?
26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來講,可以走法律途徑。如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現實比較尷尬。法院可以受理,可以強制執行一次,但是不能每次都走這條途徑啊。
另外,如果強制執行過,然後又經常拒絕讓你探視孩子。這個探視權屬於身份權,也是人身權的一種。拒絕讓你見孩子,也屬於侵權行為。
也可用走訴訟途徑,誰不讓你見孩子,你可以保留錄音、錄影等證據。然後一起列為共同被告,告他們。這樣一來,除了會被處以民事罰款外,你甚至還可以拿回撫養權。
也就是對方如果堅決拒絕你探視,甚至還有語言、行為上的暴力,法院甚至可以剝奪他們的撫養權。
當然,這裡也要注意,當初你們離婚是如何約定的,你是否要支付撫養費。如果要求你承擔一定的撫養費,而你沒承擔的話,那麼他們可能懲罰性的不讓你探視。這樣你起訴的時候,他們也會應對,如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問題。
而據我所知,很多農村離婚案,不要求女方承擔撫養費,但是也基本上不讓女方探視了。這裡,既然他們沒要求撫養費,那麼你有義務承擔一定的撫養費,當然這個數額可以根據你自己的經濟能力來決定。但是這不能成為拒絕讓你探視的理由。
所以如果離婚時,沒有協商撫養費的問題,而事後他們也從未提過要你出撫養費。你可以繼續要求探視,並保留他們拒絕讓你探視的證據,然後起訴他們。
分居5年後女方起訴離婚法院受理男方反起訴要求要分居期間孩子的撫養費1年1萬,請問法院會怎麼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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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借女方父母錢離婚後怎樣還,夫妻就要離婚男方借女方父母錢沒有欠條怎樣要回錢
債務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間發生,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這筆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債務,需夫妻倆一起償還。離婚時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分割這筆債務,可以約定一方當事人獨自承擔共有債務,但是這份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合法權益,債權人可以起訴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主張債權。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