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濃茶姐
增值稅是價外稅,稅款具有轉嫁性,消費者是最終的納稅人,消費稅是價內稅,不具有轉嫁性,生產者是實際稅收負擔者,
2樓:我不能隨便兒說
組價公式:[12×2000×(1+10%)+1000]÷(1-20%)分母項(1-20%)即(1-消費稅稅率),就已經把應納消費稅計入組成計稅**當中了。
如果不除以(1-20%),即不含從價徵收的消費稅**的增值稅:
[12×2000×(1+10%)+1000]×17%=4658元再加上從價徵收的消費稅部分的增值稅:
6850x17%=1164.50元
應納增值稅:4658+1164.50=5822.50元結果是相同的。
所以答案沒有問題,組價已將從價徵收的消費稅6850元包括在內。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3樓:
這個題目嘛。。其實吧,答案格式是為了美觀。不美觀,邏輯思路的話。
①從量消費稅=2000*0.5=1000
②組價(稅基)=(12*2000*(1+10%)+1000)/(1-20%)=34250
③從價消費稅=34250*20%=6850④消費稅合計=1000+6850=7850然後再算增值稅=34250*0.17=5822.5但我得說,這樣寫沒有「①從量消費稅②從價消費稅③消費稅合計④增值稅」這樣寫看起來好看。
4樓:匿名使用者
組成計稅**的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確定。組成計稅**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於應徵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回答你的問題其實是價內稅與價外稅的問題,增值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稅,故算消費稅時第一步要把從量與從價一起算入成本利潤中。而算增值稅時,增值稅=銷售額x稅率,那6850元就不應當計入銷售額了,這與成本利潤不是一個概念,而且增值稅是要轉嫁開去的,就如購入材料時,增值稅是計入應交稅費科目,而非原材料或材料採購科目。
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價問題
5樓:邢有福橋裳
「比如說是啤酒,是從量消費稅,那增值稅的組價**是不是就是,成本+利潤+消費稅」
這個理解是對的
「比如說是白酒,是複合計稅,那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價**是不是就是,(成本+利潤+從量的消費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這時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價**是一樣的。」
這個理解不全對。公式正確,但認為「這時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價**是一樣的。」不準確,應該是從價的消費稅和增值稅的組價**是一樣的。因為此消費稅為複合計稅。
「不明白為啥前面沒有那個1-消費稅稅率,是因為那只是從量消費稅的應稅品嗎」
因為前面那個是單純的從量計稅,所以沒有消費稅率,也就沒有「1-消費稅稅率」
供你參考
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價問題
6樓:沐書文
前面的是從量計稅,就是說和**無關;後面的從量部分也是和**無關,但是從價計稅部分是按照***稅率的,比如成本+利潤是7000,從量部分消費稅3000,那麼從價部分(如果稅率30%)=(7000+3000)/(1-30%)*30%=4285.71
7樓:匿名使用者
消費稅分為從量定額、從價定率及從價從量複合計徵三種,對應每個產品,適合什麼計徵方法就按計稅公式計算。
從量=銷售量*單位計費標準
從價= 銷售收入*稅率/(1-稅率)
從價從量=從量收入*稅率/(1-稅率)+銷售量*單位計費標準
8樓:匿名使用者
「比如說是啤酒,是從量消費稅,那增值稅的組價**是不是就是,成本+利潤+消費稅」
這個理解是對的
「比如說是白酒,是複合計稅,那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價**是不是就是,(成本+利潤+從量的消費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這時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價**是一樣的。」
這個理解不全對。公式正確,但認為「這時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價**是一樣的。」不準確,應該是從價的消費稅和增值稅的組價**是一樣的。因為此消費稅為複合計稅。
「不明白為啥前面沒有那個1-消費稅稅率,是因為那只是從量消費稅的應稅品嗎」
因為前面那個是單純的從量計稅,所以沒有消費稅率,也就沒有「1-消費稅稅率」
供你參考
組價增值稅的完稅**什麼時候要包含消費稅
9樓:拼命考滿分
組價增值稅的完稅**當進口應交納消費稅商品的時候要包含消費稅。其中,應稅消費品包括:
消費稅的徵收範圍包括了五種型別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髮品等。
2023年3月21日,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通知,對消費稅的稅目、稅率進行調整。這次調整新增了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稅目;取消了「護膚護髮品」稅目;並對部分稅目的稅率進行了調整。
10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包含在**中的。所以凡是要徵收消費稅的在計算增值稅組成計稅**是都要加上消費稅哈。
11樓:芯凝果
1.進口貨物的完稅**,海關以相當於cif為基礎來確定,應包括貨物運抵國家境內輸入點起卸前的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費。(相關費用:主要指與運輸有關的費用,如裝卸費、搬運費)
2.出口貨物的完稅**,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為基礎來確定,包括貨物運至國家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費。
出口貨物完稅**=fob/1+出口關稅稅率
進口增值稅稅額=(進口完稅**+進口關稅稅額+消費稅稅額)x增值稅稅率
進口消費稅稅額=【(進口關稅完稅**+進口關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x消費稅稅率
完稅**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組成部分 並不是包括的關係
消費稅和增值稅?
12樓:吉林省萬通技工學校
銷售甲類高檔化妝品應繳納增值稅=14690*30/(1+13%)*13%=50700元
銷售甲類高檔化妝品應繳納消費稅=14690*30/(1+13%)*15%=58500元
委託加工乙類高檔化妝品應繳納增值稅=13000*13%=1690元
委託加工乙類高檔化妝品應繳納消費稅=(123000+13000)/(1-15%)*15%=24000元
銷售丙類化妝品套裝應繳納增值稅=100000*13%=13000元
銷售丙類化妝品套裝應繳納消費稅=100000*15%=15000元
綜合該企業應繳納增值稅=50700+1690+13000=65390元
綜合該企業應繳納消費稅=58500+24000+15000=97500元
稅法:應稅消費品增值稅和消費稅組價不相等是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相等的。
組價=成本+利潤+消費稅(通用公式)
1、在不是應納稅消費品銷售的情況下,只繳納增值稅,就去掉組價中的消費稅。組價=成本+利潤(本來就不交消費稅,公式裡自然就沒法加上)
2、如果是應納稅消費品,組價=成本+利潤+消費稅。增值稅與消費稅都以這個組價為計稅**
消費稅比較特殊的一點,就是計算消費稅時,計稅**中包含了算出來的消費稅本身,再乘以計稅稅率,才得到應納消費稅額。說消費稅是價內稅就是這個原因。
14樓:綠水青山
應稅消費品增值稅和消費稅組價一般情況下是相等的,但是計算公式卻不一樣。
消費稅是價內稅,就是計稅**裡面包含消費稅。
增值稅是價外稅,就是計稅**裡面不包括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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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懼惡意採納刷分
堅持追求真理真知
15樓:稅
應稅消費品增值稅和消費稅組價是相等的。
涉及和不涉及消費稅的增值稅組價公式中,成本利潤率分別等於什麼,請舉例說明
16樓:漆雕全後昭
一、單一從量
消費稅:
1、消費稅=按數量計算
2、增值稅=[成本+(1+10%)+消費稅]×17%
新舊政策相同。
二、單一從價消費稅:
舊政策1、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
2、增值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新政策不變。
1、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
2、增值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三、複合計稅消費稅:
(一)進口捲菸
舊政策1、消費稅=(關稅完稅**+關稅+從量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關稅完稅**+關稅+從量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新政策不變。
(二)進口白酒
舊政策1、消費稅=(關稅完稅**+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關稅完稅**+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新政策1、消費稅=(關稅完稅**+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關稅完稅**+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三)自產自用複合計稅
舊政策1、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新政策1、消費稅=(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四、委託加工代收代繳消費稅
舊政策1、代收代繳消費稅=(材料成本+加工費+輔料)÷(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不含稅加工費×17%
新政策1、代收代繳消費稅=(材料成本+加工費+輔料+委託加工收回數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不含稅加工費×17%
涉及和不涉及消費稅的增值稅組價公式中,成本利潤率分別等於什麼,請舉例說明
17樓:煙如柏
一、單一從量 消費 稅: 1、消費稅=按數量計算 2、增值稅=[成本+(1+10%)+消費稅]×17% 新舊政策相同。 二、單一從價消費稅:
舊政策 1、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 2、增值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新政策不變。 1、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 2、增值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三、複合計稅消費稅: (一)進口捲菸 舊政策 1、消費稅=(關稅完稅**+關稅+從量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關稅完稅**+關稅+從量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新政策不變。
(二)進口白酒 舊政策 1、消費稅=(關稅完稅**+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關稅完稅**+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新政策 1、消費稅=(關稅完稅**+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關稅完稅**+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三)自產自用複合計稅 舊政策 1、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新政策 1、消費稅=(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17% 四、委託加工代收代繳消費稅 舊政策 1、代收代繳消費稅=(材料成本+加工費+輔料)÷(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不含稅加工費×17% 新政策 1、代收代繳消費稅=(材料成本+加工費+輔料+委託加工收回數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從量稅 2、增值稅=不含稅加工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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