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不可抗力侵權賠償問題,租房合同中沒寫 不可抗力 類的條款,結果房子失火燒了,房東要賠償嗎

2022-03-06 07:44:59 字數 3091 閱讀 1966

1樓:楚勒武威

------這個不屬於不可抗力情形,而是屬於管理不善,或者產品質量問題。

------對水管爆裂問題,應當通過有資質的部門進行鑑定,確定爆裂原因。

------作為承租人,對於房屋內的電線線路、水管、牆體、門窗等設施,沒有質量保證的義務。也就是說只要承租人正常使用,沒有人為破壞,那麼這些設施出現問題,應該由房主進行維修。對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房主承擔責任。

------如果要是水龍頭跑水,那承租人是要承擔全責的。

------所以說,對爆裂水管的鑑定非常關鍵。

------至於說房屋維修義務的約定,應該是指承租人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進行維修,而不是必須維修吧?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存在質量瑕疵,他是有責任的。

2樓:律氏

首先,這個不是不可抗力。

一般自然老化房東責任,使用不當租客責任!

如果水管破裂是因為在租房前就存在水管問題而且房東沒有告知,那麼應該是有房東承擔此責任

3樓:甭得意

這個問題只有協商解決了,既然約定了房屋維修義務由承租人承擔,那麼由於看護不當導致的損失就應該由承租人承擔。我估計你說的水管應該是上水的連結軟管老化吧,這個只要軟管沒扔,就是證據(出租人由義務出租裝置完好的物業)軟管的的老化爆裂至少要使用兩年以上,所以這個問題你可以和他好好協商下。

地板你可以去市場上考察下**,這樣定損好心中有數,定損的標準也是要提供發票做基準來扣除折舊的。

租房合同中沒寫"不可抗力"類的條款,結果房子失火燒了,房東要賠償嗎? 10

4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九十七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要求退還剩餘期限的房租。

5樓:趙雲睿智

不可抗力是一項免責條款,是指買賣合同簽訂後,不是由於合同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於發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推遲履行合同,在我國《民法通則》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租房合同中沒寫"不可抗力"類的條款,結果房子失火燒了,房東要賠償嗎?

如果不是房東的責任,房東不會賠償.

租房合同中沒寫"不可抗力"類的條款,結果這個房子面臨拆遷,房東要賠償嗎?

已經履行的合同,房東不會退房租;如果合同沒有履行完而房東預收了房租,則應該退還未履行合同的房租.

租房合同中房屋因不可抗拒原因所導致和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抗力條款(force majeure clause)是指合同中訂明如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責任。另一方當事人不得對此要求損害賠償。不可抗力條款是一種免責條款。

發生不可抗力,且當事人盡到通知義務的,各方當事人各自承擔損失。

不可抗力條款保護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因為它體現了民法的基本原則--公平原則。公平原則強調在市場經濟中,對任何經營者都只能以市場交易規則為準則,享受公平合理的對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權,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義務,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當事人的關係上利益應均衡,合理分配義務,當事人合理地承擔民事責任。

不可抗力條款符合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依據如下: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民法通則百五十三條

規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7樓:張慧進律師

因為是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並不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或者一方違約而致,如果要其中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都是不合理的。

這個問題出現了應該按照公平原則受益一方適當補償給受損害的一方。

例如:因為**把房屋都震毀了,房東和租客都在災難裡倖存,然而因為房屋沒有了,雙方之前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但這個並不是房東和租客的過錯,而是出現了**這樣的不可抗力因素而致。

所以,租客不可以追究房東的違約責任,但租客可以要求房東返還房東預先收繳而租客未實際租用部分的租金和押金。

8樓:劉海強律師

這個是根據公平原則,對於不可抗力任何一方都沒有違約責任,但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要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自己承擔

不可抗力造成的財產損失該誰負責?

9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的損失風險在誰的一方就是誰的損失。

10樓:傻得流鼻涕

首先你要確定是否是不可抗力。

法律規定的而不可抗力只有那麼幾種,**,洪水什麼的。理解好了不可抗力的定義才能確定你們的損失誰賠付。

如果不可抗力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合同無法繼續執行,任何一方都不需要作出賠付,發生的損失風險在誰的一方就是誰的損失。

如廠房倒塌時出租房的損失,砸壞了貨物是你的損失。

11樓:晉晗雨

不可抗力是一項免責條款,是指買賣合同簽訂後,不是由於合同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於發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推遲履行合同,在我國《民法通則》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對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應該依照合同約定,風險轉移給了哪一方,哪一方承擔損失

什麼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不可抗力是一項免責條款,是指買賣合同簽訂後,不是由於合同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於發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 無法預防 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推遲履行合同,在我國 民法通則 上是指 不能預見 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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