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把你的問題問清楚點。哥們你整句話連個標點符號都沒有,我怎麼給你回答呀?
先分析你的問題; 我買的房子簽了協議,但沒有房產證,現在戶主不給過戶怎麼辦?
你的問題有幾種回答:1種 你在不知道沒有房本的情況下和他簽訂了買賣合同。簽定完畢才知道沒有房產證。
對於這種情況,你們是否有中介公司在場,還有,他事先有沒有和你說沒有房產證,你們的合同書上具體有沒有標明,過戶的時間。如果都有,或者任何一樣,你的官司會勝利。
2種,如果你在簽訂合同之前,你們買賣雙方都知道沒有房產證,那你為什麼要和他簽訂呢,假如簽訂了,那你或者他也應該清楚房產證什麼時間能下來,這樣你們可以根據猜測下證的時間來絕對過戶的時間呀。
還是需要你把你的問題縷一縷
2樓:
此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那你自己價錢吧 黑你錢呢 錢到位房子就到位 ╮(╯▽╰)╭
我買的房子簽了協議但沒房產證現在戶主不給過戶怎麼辦
3樓:鑽誠投資擔保****
有協議,可以帶著協議諮詢律師。可以追究戶主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4樓:匿名使用者
有協議,可以帶著協議諮詢律師。可以追究戶主責任
5年前通過房產公司買的二手房,當時沒過戶。只簽了了賣房協議.現在戶主不給過戶 10
5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的方式還是協商
如果你起訴,最後的結果也是不會得到房子,法律不會強迫他把房子賣給你最多就是判他違約,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及利息建議還是舍小利而取大義 給他些甜頭
希望對你有幫助
6樓:winner在路上
起訴就是了 五年已經不構成強佔房了 所以 房子升值 和原房主已經沒有關係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也只有你當時貪小利造成的。現在只能協商,如果賣家不賣,最多也就賠你違約金。
我和前夫離婚時協議房子歸我所有,但房產證是他的名字至今未過戶,2年了,現在前夫又把房子給買了。我該怎
一 依據抄離婚協議,房屋產權屬於你,因此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你前夫返還賣房所得或要求宣告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如果房屋買賣的 合理的,則買房人屬於善意第三人,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你應當立即到法院起訴要求你前夫返還賣房所的。如果房屋買賣的 明顯偏低的,則買房人屬於惡意第三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你應當立即到...
大產權的房子,已經網簽了還房產證可以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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