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次起訴離婚要隔多久

2022-03-15 12:45:07 字數 2220 閱讀 6467

1樓:鋼的法

民法典和原來是相同的,以相同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六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如果以不同的理由起訴離婚不受六個月的限制。由原來被告起訴離婚的,也不受六個月的限制。

2023年民法典新規二次起訴離婚不到一年可以起訴嗎?

2樓:夜白暮黑

民法典對於法定的離婚條件,做了兩項變革,其中最具有意義的變革是增加了第五款,第一次訴訟離婚判不離之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以下從民法典婚姻家庭篇關於訴訟離婚的條件以及與原婚姻法的區別進行分析。

第二次起訴離婚間隔多久,第二次起訴就一定能離婚嗎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見,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應該自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後過六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後次日開始計算。但是,被告不受六個月的時間限制。

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依然會根據案件證據、庭審情況、《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來審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與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沒有多大關係。

第二次起訴離婚6個月間隔時間怎麼算?

4樓:愚人談娛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見,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應該自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後過六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

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中法院蓋章的時間開始計算,還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時開始計算?

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既不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中法院蓋章的時間開始計算,也不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時開始計算,而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後次日開始計算。

為此,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後過15日,在雙方當事人都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判決書生效,然後再過六個月。

一般情況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訴離婚,確切的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以法院電腦系統記錄的生效時間再過六個月計算。

5樓:韓峰律師

從判決書生效日次日開始計算。判決書生效是15日後生效。

6樓:漢卓郭廣吉律師

你好,自判決書生效的第二天算六個月。

7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而言,6個月的起算點應以判決不準離婚的民事判決書生效日期為準,滿6個月則可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判決書生效日期既不是劉某某收到判決書的日期,也不是劉某某收到判決書之後上訴期滿之日,而是案件中最後一方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後上訴期滿之日。

8樓:桂林律師廖清瀟

1、判決書自最後一方收到之日第二日起十五天內,無異議的,自第十六天起生效。

2、假如是9月3日最後簽收的送達證,那麼從4日起,到18日雙方均無異議,那麼判決書就從19日起生效。六個月就是2023年3月19日,故至少2023年3月20日以後才能再次起訴。

3、法院給的這六個月主要是為你們提供和好的機會,好好珍惜唄,能過就過下去。

離婚第二次起訴需要多長時間

9樓:找法網

一、離婚訴訟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來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二、程式 1、司法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由法院主持,調解以當事人自願為原則,是裁判離婚的必經程式,調解達成的協議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 2、審理期限 (1)一審: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一般來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第二次離婚法院怎樣才能判離呢,第二次起訴離婚,怎樣做法院才能一定判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即只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才可以判決離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第二次起訴離婚調解和好後還能再起訴離婚嗎

夫妻雙方經法院離婚調解和好,但之後一方並沒有履行離婚調解書上的承諾,另一方反悔了,想再次起訴離婚。那麼離婚調解和好能再起訴嗎?調解書是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的協議。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前,效力待定。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需要任何理由,人民法院應結束調解繼續審理。因...

男方去起訴離婚,第一次撤訴後那第二次要離婚是什麼時候起訴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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