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逄琦
你知道國家分配工作的定義嗎?只要你有工作,那就是國家分配的工作!你那情況,只能說明你上某些方面的當了,對你那父母在農村而言,你是遷出人口,而不是出外人口;對你現在的集體戶才是出外。
根據大中專畢業生回原籍的規定,你剛好弄錯了,你原來不能把戶落到鎮集體戶上去,落到這上,就視為已經有工作落戶這個性質,你就不符合回原籍的政策了。既然你不是你父母村裡的戶口,又怎麼能分到土地,還要有補償呢?
2樓:
外出人口應該是指離開自己的土地、家鄉到其他地方工作的人口吧?雖然你是農村大學生、但由於你的戶口已經轉為非農業戶口了,所以你是沒有權利參加分耕地的。非農戶口是不能享受集體土地的分配、收益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是這樣的:村集體補償程式是以戶口為依據的。
而你現在的戶口是屬於鎮集體戶(性質上來說是城鎮戶口)當然不可能享受到村集體補償!
建議你儘快將自己的戶口遷移回原來戶口所在地 不過城鎮戶口轉農村戶口也是不允許的 只有盡力想辦法了 如果辦不成 那就只有放棄!
希望以上所述 對你有所幫助!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當初入學的時候已經將戶口遷入學校,現在即使將戶口遷回原籍,也是屬於「城鎮戶口」了,不能參加農村承包地分配,獲得集體土地補償
戶口在本村的大學畢業生後考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本村村民是否界定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5樓:愛衛cx222508星
具有本地的農村
戶口。農村村民是指居住在農村的村民,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業戶口農民;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複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的居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當地農村的人員。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群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6樓:天津六月雪
大學畢業生不是本村村民,不能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關於農村土地分配問題(新增人口以及外來人口落戶後)
7樓:永不暗淡的光
村委會並不違法。
農村耕地現在實行的是承包制,不像以前分口糧田,出生死亡都會變動。
現在承包制,30年不變,都是是承包合同的。
種地補貼,是給種地的農民的補貼,沒有種地顯然不能有種地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