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道森
上班時間從事非本職工作,原則上,不屬於工傷,但是由領導指示的除外,也就是說,你擅自離崗自己去做不屬於你的工作受傷,是不能認定工傷的。如果是領導指派你去幫忙,可以認定工傷。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工傷保險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樓:李揚律師
回答工傷在家休養階段,只要沒有被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在職員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停薪留職期間的工資照發。工傷醫療期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一個概念,是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人民警察因公受傷,是否該按上班對待?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不能按警察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評殘。你是協勤,應按工傷處理。可申請認定工傷,鑑定傷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非因工受傷,不能再從事工作,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提出解除的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5樓:戚廣利
單位因職工非因工受傷,以不能再從事原來的工作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襲人**
如果單位因職工非因工受傷,不能再從事工作,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支付相關經濟補償金,如果需要馬上解除,還得另外支付你一個月工資或者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
7樓:匿名使用者
1、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的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2、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按照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你的情況可以有三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的工資按《勞動保障條例》規定支付如下:工 齡支付標準工資的比例不滿2年60%滿2年不滿4年70%滿4年不滿6年80%滿6年不滿8年90%滿8年及8年以上100%3、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應按上述規定支付工資。醫療期滿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的規定,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按上述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正式工?工齡多少?具體問題可到公司所在地的 勞動局 信訪辦諮詢 辦理
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結論:如果不是因工負傷,只能參照第四十條第二款,如果調整工作後,仍不能適應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注意:1、醫療期內不能解除 2、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支付一個月的賠償金
關於勞動法對工傷的規定,和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且不協調其他工作後,企業辭退員工的經濟賠償規定?
10樓:深圳百問不煩
不算是工傷,
你的傷如果還在醫療期,那麼企業不能辭退你;如果過了醫療期,企業應當先給你安排別的工作,當你仍然不能勝任時才能解除勞動關係。而企業並沒有給你另行安排。
綜上,不論是哪一種情形企業都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你能夠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企業未給辦理社保的話,醫療費用應由醫保承擔部分改由企業承擔。
1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工傷的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申請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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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如果你的傷現在還沒有好,那麼用人你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你的傷已經好了。公司還是要適當安排你工作的。無法勝任原工作,可以另行安排其他能夠勝任的工作。
除非你不願意做主動和公司提出辭職,那麼就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決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顯然以上要求你應該不符合。不過你可以自己尋找能夠符合以上法律要求的條件來向企業索取賠償金。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決勞動合同並與勞動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終止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第四.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總結:【如果想要賠償金就不能自己主動辭職,而企業要辭退你還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否則就不能辭退你,但是工資待遇肯定不會是按照在職人員來發放。因為你還有很多保險,你還可以通過保險來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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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上班是懶病。人最難戒的是什麼?古往今來很多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說毒癮最難戒,有的人說色難戒,有的人說酒難戒,有的人說煙難戒。總之眾說紛紜,不一而足,但要我來說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最難戒的就是懶。一個懶字不知害了多少人。讀書的時候會有多少學生因為懶得起床,懶得背書背單詞,懶得做作業而失去了走...
恨鬱悶,找了工作還不能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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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胳膊在廠裡上班摔骨折了現不能上班在家裡休養廠裡面怎麼付我的工資呢我
你這是工傷,不能正常工作了,在家休養,福利待遇不會變,基本工資正常發放,既然是在廠裡工作期間摔傷那應該可以認定為工傷,在家裡正常修養期間你的工資和相關待遇按照工傷對待 找公司申報bai工傷,公司不報。去du勞動局申報zhi工傷。詳情參考 工傷dao保險條例 第39條。回1 費 答2 住院伙食補助費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