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雀眼
視情節輕重
重的話可以判偽證罪,是要坐牢的……
距離事發當日20天才拿出來的法醫鑑定具有法律效益嗎?
2樓:博愛傑傑
有明確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對方偽造傷情並做了法醫鑑定,我該怎麼辦
3樓:張偉傑律師
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法律依據:1、《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二十一條 對人身傷情鑑定意見有爭議需要重新鑑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4樓:
你在說誰以權壓人啊,派出所?法醫?還是辦事處工作人員?
派出所他們是在執行正常的工作吧,有人報案,說有傷,法醫鑑定也確實有傷,他們就可以按照規定辦案了。
法醫也是在執行正常的工作啊,有人來驗傷,身上確實有傷,那就正常鑑定就是了。
說來說去,就只剩工作人員了。但你們是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如果你要證明不是你們所致的損傷,那就要拿出證據來了,比如說你們那地方有監控錄影什麼的,能證明你確實沒動他一指頭。
不過在中國,受了別人的嘲笑還不動手的人好象還沒有吧,要不然中國人的素質真是提高的太多了。
司法鑑定機構弄虛作假,付法律責任嗎
5樓:
司法鑑定的鑑定意見作為很重要的一項證據,如果弄虛作假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 【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公安機關鑑定規則》第三十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事)件當事人及其**人、辦案人可以向辦理案(事)件部門申請重新鑑定:(一)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的;因此,你方必須在提出具體意見的情況下才能要求重新鑑定。
法醫鑑定傷口怎麼量,法醫鑑定的時候測量傷口是怎麼測量的
人身傷害司法鑑定時,不能因臨床 好轉 預後良好而減輕原損傷程度,也不能因醫療處理失誤或者因損傷使原病情加重,以及個體特異體質而加重原損傷程度。因清創而延長的傷口長度不能視為損傷創口而作為鑑定傷情的依據。因 所需而切除的傷肢殘端不能視為損傷所致而作為鑑定傷情的依據。凡是以容貌毀損 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
是撞車撞的還是打的法醫鑑定能鑑定出來嗎
1.可以鑑定出來 2.本案有2種可能性 都是基於鑑定結論來走的 1 如果鑑定被打的人 屬於輕微傷程度 你朋友需要收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 如果是輕傷害以上 需要付刑事責任 2 如果鑑定結論是 傷害屬於車禍造成 雙方的互毆實際沒有損害結果 被撞的一方可以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屬於民事訴訟範疇 無論...
法醫鑑定傷勢有哪幾個級別?急急急
1 重傷 使人肢體殘廢 毀人容貌 喪失聽覺 喪失視覺 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2 輕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 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3 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