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就說每個函式,都是在其它程式裡呼叫這個函式名,來執行這個函式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說,有返回值的函式稱呼叫函式。
詳見
3樓:保持熱情的小馬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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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函式的定義:在某一個變化過程中有兩個變數x和y,設變數x的取值範圍為數集d,如果對於d內的每一個x值,按照某個對應法則f,y都有唯一確定的值與它對應,那麼,把x叫做自變數,把y叫做x的函式。
也就是說在互相關聯的兩個數中,如甲數變化,乙數亦隨甲數的變化而變化,則乙數稱為甲數的函式。如某種布每尺**一定,則買的尺數越多,應付金額也越多。應付的金額即尺數的函式。
提問f在函式中有一個限制是唯一確定,怎麼理解?y=f(x)怎麼理解
函式是怎樣的對應關係
回答也就是說y是關於自變數x的一個函式。f(x)就是指以x為自變數的函式,f(x)是應變數。這是表達y和x之間關係的一個式子。
比如f(x)=2x,y=f(x),那y=2x,兩個是一個意思。
即一種現象的數量確定以後,另一種現象的數量也隨之完全確定,表現為一種嚴格的函式關係。
說白點就是x變化,y也跟著變化
他們之間的變化關係就是函式的關係。
提問他們之間的變化關係就是函式的關係,那函式不就是對應關係嗎,不重複嗎
回答數學不是語文,不需要摳定義的字眼,你要的是能用自己的思維理解函式,然後能運用,y是x的函式,他們之間就是函式關係,這個完全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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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葉小憐
就是呼叫一個定義好的函式啊,不拿來呼叫,定義函式幹什麼
c語言 函式定義概念問題
5樓:及時澍雨
先舉個例子:
#include
int max(int,int); //這是函式max的申明,最後要加分號
int main()
int max(int n,int m) //這是函式max的定義部分,最後不加分號
不能在函式體內定義函式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函式在程式中不能巢狀定義,這個和pascal語言不同,例如上面程式中,max函式不能定義在main函式中間】
定義是宣告還是使用?
【定義既不是申明,也不是使用,函式具體功能的實現**叫做函式的定義,如上面程式最後7行就是定義】
函式不是應該先宣告在使用嗎?
【是的,但如果函式定義在函式使用之前,就可以不用申明(如下面程式)。函式定義在函式使用後的情況下(如上面程式),先宣告,能使編譯器在編譯在編譯過程中能夠識別使用的函式】
#include
int max(int n,int m) //這是函式max的定義部分,最後不加分號
int main()
定義如何解釋?
【見第二個問題】
6樓:
1、定義,宣告,使用:
定義就是給出函式的實體,就是用**寫出函式功能包括函式名函式引數和函式體;
如:int max(int a,int b)
宣告,就是說明,說明一下這個函式的樣子,即給出函式名和函式引數,宣告是給編譯器看 的,以便於編譯器檢查函式呼叫是否正確。如:int max(int a,int b);也可以int max(int,int)
使用就是呼叫,是在**中實實在在的發揮該函式的功能,如:m=max(2,3);
2在函式內部不能定義其他函式就是說,在定義一個函式的時候,不能在函式內在定義另一個函式,即函式的的定義不能巢狀。
7樓:
不能在函式體內定義函式是什麼意思?
函式的操作方法與內容,不在寫在另一個函式體內,因為那樣做,會使它的作用域在一個函式體內,在別的地方沒有辦法引用,編譯器找不到。理由可能不對,但是這樣規定的。
定義是宣告還是使用?
定義是指明操作內容,即不是宣告也不是使用,而是指它的工作內容,使用是指呼叫,宣告是編譯器知道這麼個破東西。
函式不是應該先宣告在使用嗎?
對。定義如何解釋?
上面已經說過了。
8樓:歐文君愛分享
如果你的主函式在前面,其他函式在後面。因為程式是從上到下讀的,所以你在主函式裡想呼叫其他函式就必須要先宣告。但如果你的呼叫函式寫在前面,那麼在主函式中就不用先宣告瞭,就可以直接呼叫
9樓:星當月
是先定義後使用,定義就是說先確定型別,是常量還是變數等,定下來後再使用
10樓:酈鵾拓跋湛英
可以,宣告函式時可以不需要形參名稱,只要形參型別。
注意這叫函式宣告,不叫定義。在大括號中給出函式具體實現的才叫函式定義。定義函式時形參名不能省略。
求助:函式column()怎麼解釋?
11樓:
column()的功能是檢視所選擇的某一個單元格所在第幾列,即它是第幾列。
column(單元格) 可以返回單元格的列數,如 column(c2) 返回3。如column(d3),即:檢視第3行d列這個單元格所在第幾列,因此結果為4。
column() 返回公式所在列的行數。
注:column()函式括號裡的內容只能是一個單元格的名稱。
擴充套件資料
1、功能:返回給定引用的列號。
2、使用格式:=column(reference)
3、引數說明:reference為需要得到其列標的單元格或單元格區域,如果省略reference,則假定函式column是對所在單元格的引用。
如果reference為一個單元格區域,並且函式column作為水平陣列輸入,則column函式將reference中的列標以水平陣列的形式返回。
12樓:猶昊磊
舉個例子:如column(e5),返回e5單元格所在列,返回4。
13樓:姜楠
在excel中一共有兩個關於列的函式,一個是column()另一個是columns(),下面我一一作答。
1. column(): 的功能是檢視所選擇的某一個單元格所在第幾列,即它是第幾列。
如column(d3),即:檢視第3行d列這個單元格所在第幾列,因此結果為4。
注:column()函式括號裡的內容只能是一個單元格的名稱。
2. columns(): 的功能是檢視所選擇的某一個連續範圍內的一系列單元格的總列數,即這個連續範圍內一共有多少列。
如column(d3:h8),即:檢視從第3行d列這個單元格起,一直連續選擇到第8行h列這個單元格結束,在這個連續範圍內一共包含多少列。因此結果為4。
注:columns()函式括號裡的內容可以是一個單元格的名稱,也可以是一系列連續單元格,一定要注意——連續的單元格,不能有間斷!
c語言裡的函式定義和函式說明有什麼聯絡和區別
14樓:超可愛
函式說明:「說明」的意思,即表明當前的程式檔案中有這個函式。
函式定義:「定義」的意思,即為該函式下定義——這個函式具體有什麼功能(函式體)。
2. 具體請先看**:
#include
int sum(int a, int b); // 函式宣告
void main()
int sum(int a, int b) // 函式定義
解釋一下:
由於c語言的編譯,是對c/cpp檔案的內容從上至下編譯。一般子函式(使用者定義的函式)放在主函式(main函式)後面的話,main函式前面就該有宣告,不然編譯系統將無法識別到子函式。
例如上面這個例子,如果將前面的函式宣告註釋掉,這個程式執行到main函式中的sum(num1, num2)時就會報錯,因為沒有在main函式前編譯到sum(a, b)這個函式,所以執行中就會識別不了sum這個函式。(如下圖所示)
3. 當然,通常情況下,我們也可以直接將整個子函式的函式體(函式定義)放在main前面,這樣就可以省略掉函式宣告的部分。
#include
int sum(int a, int b) // 函式定義
void main()
以上這個程式同樣是可以正確編譯執行的。
15樓:廉玉榮妙珍
函式原型放在函式定義之前,先宣告相應函式的特性。區別很簡單,函式原型結束有分號,而函式的定義結束沒分號。
例如:int
sum(int
a,int
b);函式原型
intsum(int
a,int
b)函式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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