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工傷不存在誤工費之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3.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工傷為9個月本人工資(工傷保險**支付)。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支付)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具體的金額有你們當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你可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4.有什麼疑問,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人社局。
2樓:管東平大律師
公司是**的公司,必要時委託律師協助
3樓:匿名使用者
在事發地勞動部門或法院處理,誤工費根據他本人前三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到**期結束。保險賠償國家都有標準的,很透明。至於歸誰的問題我就很奇怪了,難道要歸別人嗎?
4樓:匿名使用者
要根據是一勞動關係還是僱用關係,賠償的標準和索賠償程式都不一樣。
工作時間突發心臟病算工傷嗎,員工在工作時間突發心臟病死亡的,屬於工傷嗎
是的。第四條規定。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釋出的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 致殘 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範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 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我常年在外地工作,我老婆跟我爸在家,我爸單身,我發現我爸總偷著看我老婆身體
實在不行把老婆待在自己身邊,或者給老爸在找一個 家醜不可外揚 你把醜到這裡來宣揚 你大概覺得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這個你要注意啦!不行你把老婆帶上,現在吧事情都很奇葩 這個問題沒法說,要老婆主意這唄 你常年在外,怎麼發現的 你老婆可能變成媽媽了 只能說你運氣不好 我常年在外地工作,我老婆跟我爸在家,我爸...
我在外地打工,孩子在老家上學好,還是在外好
孩子在身邊是對孩子最好的選擇。首先是情感上,我們都知道,家庭教育是每個孩子的啟蒙教育,為了孩子一生的成長奠定基礎。所以,把孩子帶到身邊,給孩子創造一個健康 科學 快樂的成長空間,對孩子的一生特別重要。夫妻關係,兄弟關係,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能直接建立健全孩子的性格人格。孩子如果長期不和父親在一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