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如果一再有人想要被辭退,那就是你們公司的待遇或者某些制度有問題,不要一味的把原因放到工人身上,以為企業是雙方面的,要考慮的自己和員工的利益才能正常發展。
很可能是你們公司有些制度讓員工不滿意,可以和一些要辭職但工作能力強的員工,以要挽留他的態度和他談談,看看自己公司的不足到底在**,如果他提出的正確,那麼你們要改正。
如果你們公司確實沒有錯,那就趕緊招人,現在要找工作的人有的是,招的比辭的還快,你們可以招來一個新人,辭一個。這樣讓那些辭職的人看到,會想,原來這個公司有能力招到員工啊我們鬧也不會給他帶來什麼影響,這樣殺一敬百,辭幾個,自然就平息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個公司經常有這種事,那就是你們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對,或者管理方法有矛盾,而不是員工的問題,試問別人在你這裡好好工作,如果不是對你們的某些規章制度或者處事方法有意見,又怎麼會這樣做呢,人家也想好好工作賺點錢的。你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難道連這都不知道,都管不好嗎?那你太失敗了,先看看你哪方面管理上有錯誤在說吧。。。
沒意見,別人是不會這樣做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要看你是想為公司減少麻煩還是偏向工人這一方面了.工人"辭職〃說明公司待遇不好,合情合理!你要留他們減少麻煩也行,不刻意留也行!
留就方法多了,因為搗亂的目的無非是想領到工資,再辭職嗎!你可以制定公司制度先對搗亂行為罰款再辭退嗎!
4樓:流浪花草堂
真得很體諒你的心情,也很佩服你的敬業精神,牛奶哥哥說得對啊,這不是你的錯,而是公司制度和搗亂員工的錯,希望您早日開心起來!
5樓:
規章制度寫明,在特定情況下的特定行為屬於故意搗亂也就是自動辭職。
制定一個認定標準就可以了
6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要故意搗
亂,這應該是問題
的關鍵!
7樓:
對付這樣的人要用強硬的辦法。不用我教你怎麼做了吧?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個多月被老闆辭退,原因是老闆懷疑近段時間招聘不到人是我在故意搗亂,現在還不給工資
8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是故意誹謗的話,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等途徑去起訴對方的。
像這種現象怎樣的更好的收集證據去訴訟,上 法律援助貼吧 可以詳問下法律人士《律師》
10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和拖欠的工資。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式,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的惡鬼的。
用人單位懷疑勞動者搗亂,影響招收員工。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理由,解除合同於法無據,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張支付拖欠的工資和二倍經濟補償金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何對待那些課堂上故意搗亂的學生
1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搗亂的學生,我們教者往往都先是禁止、批評,如果不奏效就要對學生懲罰,認為這些學生刻意破壞班級紀律,實在可惡。我們不妨靜下心來想一想,學生們為什麼愛搞惡作劇搗亂出風頭呢?搗亂的學生大多是班級內學習成績不好的學生,通過觀察和同這些孩子談心。
我認識到孩子搗亂的原因:每個孩子都有被社會認可的需要,都有被老師讚美被同學們關注的需要,成績好的學生靠成績足以讓同學們刮目相待,所以不需要走惡作劇這條「旁門左道」了,而成績差的學生,無論怎麼努力也不會成為同學們關注的焦點,也不會成為老師讚美的物件,所以他們只能靠搞一些惡作劇來喚起老師的注意,博得同學們一笑以獲得自己內心的一點點滿足。
瞭解了學生搗亂的心理,我找到搗亂的學生,和他們談心。首先對他們進行肯定,他們的搗亂是希望得到讚美或關注的表現,是一種積極向上的心態,是值得表揚的。接下來對他們進行批評,他們選擇的途徑不對,課堂上搞一些惡作劇不是積極向上,而是一種「譁眾取寵」的表現,是不值得提倡的,他們「譁眾取寵」的結果非但沒有得到同學和老師的關注和讚美,反倒讓學生和教師在心中對他們印象大打折扣。
然後適當地進行引導,告訴學生,你表現自己的地方有很多,機會也很多,雖然我們不能在學習上,但是我們可以在其他方面表現自己:在勞動中積極肯幹,在和同學相處的時候寬容熱情,在體育課上任意馳騁,在運動會上大顯身手等等,都可以讓你贏得同學的讚美和尊重。特別是我校本學期實施每個周至少有一項活動,各項活動競賽都很多,為這類學生們提供了充分展示自我的舞臺,滿足了這類學生自我實現的需要,正確疏導了這類學生這種自我表現的心理。
還要對學生闡明的是,我們同學們之間可以相互開一些得體的玩笑,可是不能拿別人的身體和尊嚴去表現自己,取得快樂。真正的歡樂是讓大家都感到歡樂都笑得出來才行,如果傷害到任何一個人的惡作劇,都是錯誤的,都是做不得的。我們要懂得換位思考,我們更應該懂得尊重同學,你尊重別人才會尊重你。
你懂得了尊重別人,才會成為一個有修養的人,你才會成為一個受人歡迎的人,你才會贏得更多的朋友,從而贏得成功的未來。
被辭退怎麼辦,被公司辭退該怎麼辦?
1 冷靜的談賠償事宜 蒐集所有證據,甚至在談條件時錄音也可以。記住 按年資賠償。是平均工資。2 冷靜的拿出法律 拿出法律 首先要懂法律 講道理,同時提供錄音證據,可以撥打110,或 3 申請勞動仲裁 去勞動局申請仲裁。4 尋找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有很多,就是不花錢會有人幫你處理案件,是針對民工的賠償做...
被辭退不給工資該怎麼辦,被辭退不給工資怎麼辦
勞動者被辭退公司不給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與公司協商,要求其在約定的日期及時支付工資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局投訴 舉報 或者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向法院起訴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
實習期滿被辭退工資怎麼算實習期被辭退,有補償麼?
隨著就業形勢的嚴峻,越來越多的同學會選擇去公司實習獲取更多的經驗,但也有一些同學表示,實習不易,去實習了一段時間,就被公司辭退了。那在這種情況下,工資應該怎麼結算呢?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實習期和試用期是有本質區別的,沒有畢業簽訂實習協議的話就是實習生,畢業之後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話就是在試用期,是公司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