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別的可以不看,公司法、勞動合同法必看。去工商局把企業註冊的流程表影印一份,稅務局的繳稅程式一份,各種行政單位的程式性檔案是你工作的基礎。風險審查是不需要看書的,若有可能,儘量挖掘一下合同書,合同的審查其實涵蓋了所有的風險,包括合同雙方資質、履行能力,外部銷售環境等很多問題。
看書,可行性不大,說實話。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對外執行過程中不僅僅要適用《公司法》,但大部分的業務在《公司法》之外。如公司在對外簽訂合同時,適用的是《合同法》、《民法通則》的規定及相關理論。法律實務問題要根據公司具體業務來確定法律的適用。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務也就是法律實務,公司成立、發展過程中要規避的風險多了去了。《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民法通則》等是常用的法律,此外尚有很多法規也需要參照使用。這個不是一蹴而就的,慢慢努力,多涉獵點!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知識是需要長期的積累,多研究案例,從問題中學習,從別人的成功個案去學習,只有帶著問題學習,才能有大的進步
推薦幾本實習律師看的法律實務方面的書
5樓:資深仲裁員大鵬
1、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編的《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業務操作指引》,北京大學出版社,88元;
2、吳慶寶主編的《民事裁判標準規範》,人民法院出版社,88元;
3、唐德華主編的《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及相關法律適用指南》(上下冊),人民法院出版社,99元;
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編的《合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法律出版社,45元;
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編的《刑事訴訟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第二版)法律出版社,58元;
6、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編的《現行刑事法律司法解釋及其理解與適用》(2010修訂版)(上下),人民出版社,498元。
6樓:東東瞭解
看 在路上 從律師助理到成功職業
7樓:堅持做自己哈
看那些沒用。。不如多看案卷,實際參與案子。。
8樓:黃爭榮律師
那些東西都是誇誇其談的,沒有多大用哦。多參與辦理案件,多向前輩律師請教,多與同輩律師交流才是最有用的。你很有上進心,可以交個朋友。
本人因新擔任兩家公司(設立中)的法律顧問,有很多實務問題不是很懂,請前輩推存幾本有關公司治理的書籍
9樓:
之前去書店看到一本《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全書》感覺寫的還挺詳細的,買的時候注意一下版本,儘量挑選新版的買,我之前看到的好像是13版的。
10樓:正和法律所
請看企業法律顧問一書。
法律實務類屬於大專法學專業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我看到您的問題很久沒有人來回答,但是問題過期無人回答會被扣分的並且你的懸賞分也會被沒收!所以我給你提幾條建議:
一,你可以選擇在正確的分類下去提問,這樣知道你問題答案的人才會多一些,回答的人也會多些。
二,您可以到與您問題相關專業**論壇裡去看看,那裡聚集了許多專業人才,一定可以為你解決問題的。
三,你可以向你的網上好友問友打聽,他們會更加真誠熱心為你尋找答案的,甚至可以到相關**直接搜尋.
四,網上很多專業論壇以及知識平臺,上面也有很多資料,我遇到專業性的問題總是上論壇求解決辦法的。
五,將你的問題問的細一些,清楚一些!讓人更加容易看懂明白是什麼意思!
謝謝採納我的建議! !
感覺這樣的提問沒有什麼意義
建議看看書,查查資料
想做律師,請問有沒有律師實務或技巧的書籍
12樓:長沙金龍律師
1、先通過司法考試,再實習培訓考試一年,拿得律師執業證。
2、司法考試用書,藍皮書三大本,以及各司考培訓學校的輔導書。
3、律師實務用書,請看相關的案例指導、律師實習培訓教材,裁判案例等
懂法律的朋友請進,一個玩笑是否會引發官司
13樓:匿名使用者
1、這個問題問的時間有問題啊,既然還沒有起訴,現在操心問這個問題只能是自己擔心。也給別人過了一點想象的空間。
2、就這個問題而言,我認為合同是成立的。合同的成立只需要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就可以了,在這個合同中,這兩個條件是滿足的,所以合同是成立的。
3、合同的成立並不代表有效。合同的有效需要幾個條件,當事人有締約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加上標的可能)。在本合同中,只要能夠證明意思表示不真實就可以證明合同沒有生效啊。
4、關於對意思表示真實的證明,其證明責任在對方(參考,民事證據規則第五條,關於合同成立的證明責任為主張合同成立的人)。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在這個合同中,對方要證明我們的意思表示真實幾乎是不可能的。
5、基於以上討論,我認為這個問題根本不是問題。但是這僅僅是基於你的資訊得到的結論,如果參與訴訟,僅作參考。如有問題,請諮詢。
14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說呢,我認為合同根本沒有成立,因為雙方根本沒有建立債權債務的意思表示,只是為了開玩笑而已,這種情況下民事法律關係是不會成立的,更別說生效了.當然實際生活中是要有證據證明
15樓:匿名使用者
欠條不是合同吧~~只是一種既存法律事實的證明.
16樓:匿名使用者
是這樣的,在民法理論上講,你所說得這個情況屬於「戲謔行為」本身是不能引起法律關係的變化的,也就是說,如果事實真的是你說的樣子,那麼自然兩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法律關係。
但是,從實務的角度看,由於戲謔行為本身是難以舉證的,而存在的物證往往就是那個借條,法院很多時候會傾向於採納借條
17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你的朋友不用著急,他給其前女友寫下的「我欠某某500萬」並屬上了自己的名字的便條不具有法律效力,對你朋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實;
(三) 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這張欠條是你朋友在開玩笑的情況下寫下的,不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構成民法上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法律規定如果承擔責任要有法律依據,你的朋友和其前女友之間不存在民事法律關係,沒有承擔責任的事實依據,你的朋友當然不要承擔責任。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也太巧了吧我說,真的是個諮詢麼,這不是一道司法考試的選擇題麼???
在那道案例題裡那個拿借條的人告到了法院,要求寫條子的人還錢,最後勝訴了,那道題的正確答案也對法院的做法表示了肯定,這麼看來要是那個女孩子來要錢的話你朋友還真是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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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道題裡是兩個哥們兒鬧著玩也是寫了個條子,後來那人就把寫條子的告了,然後法院就判讓被告還錢......結果正確答案還說法院沒有違反相關的原則,當時這道題我錯了,不知道實務界怎麼處理,反正理論上估計就是這個樣子
19樓:匿名使用者
贊成意思表示理論,由於意思表示缺失,合同不生效,現在的問題在於你怎麼證明你的意思表示缺失,呵呵。
20樓:
我認為這個是有效的啊,這個司法題目只要剛剛學的都應該做過,我們老師給我們做這題的時候是說有效的啊,而且上海電視有放過這樣的案例,應該是有效的,樓上說的什麼《合同法》有關嗎?借條是合同嗎?「如果在簽署時它違反了雙方當事人或某一方當事人的真實意願(雙方或一方是在開玩笑而已)),僅此一點,該合同完全喪失法律效力!
」這段話我很不能理解,那麼我借錢後,人家拿著借條問我要的時候我就告訴他我是在開玩笑的,這個違背了我的真實意願,那麼我就可以不用還錢了嗎?顯然是不可以的,所以這張借條是有效的,
個人認為「王永靈律師」中說的可以在答辯的時候爭論一下,或許會有點效果。
個人意見,不需採行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無效的法律合同,違背了合同法的合同的訂立原則的屬於無效合同,這個事件中你朋友的女朋友假借訂立合同,進行惡意磋商,有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屬於無效合同,不能成立
22樓:浪子不懂法
此問題屬於意思表示有瑕疵,即理論上所稱的「真意保留」。
此時合同不成立。所以即使她起訴,法官根據案情也可認定,此借款並不存在。
23樓:勢曼雲
應該沒有吧
如果是幾千塊錢隨便寫個條沒事
但是500萬 怎麼會隨便寫個借條就行呢 誰會這麼傻啊
24樓:王永靈律師
我認為問題不大,但不是說一點問題也沒有。如果對方拿著欠條向法院起訴,那原告首先要說明怎麼借了這500萬,即借錢的用途,還有這500萬是怎麼來的。作為一個在校大學生,有這麼多錢的可能性不大。
這些法官都會綜合考慮的。最好的辦法是要回欠條,或做個**錄音,證明當年打欠條只是個玩笑。
25樓:吉孟樂
不具有法律效力!
雖然這張紙條滿足了合同的部分客觀要素,但有一點非常重要,在簽署時它違反了雙方當事人或某一方當事人的真實意願(雙方或一方是在開玩笑而已),僅此一點,該合同完全喪失法律效力!
請特別注意強調這點!
26樓:鄭莊公
根據《合同法》屬於「顯失公平」的可撤銷合同。
顯失公平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對方沒有經驗,在訂立合同時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行為。
根據《合同法》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或者變更: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合同法》還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
被撤銷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請,懂法律的版權問題的回答,請問懂法律,版權問題的相關人士,當代國外繪畫作品列印後在中國大陸網路上進行銷售,這樣構成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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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請進
調解 仲裁和訴訟都適用 仲裁 訴訟 必須先仲裁 協商 跟用人單位或者請公會或第三方同用人單位協商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懂法律的進
甲方欠你們工程款,你們索要是正當要求,如果他們不支付,你們可以拿著合同去法院告他們,讓法律保護你們的權益。但是你這麼一鬧就不好了,拉閘你們給他們造成了損失,你們相應要賠償對他們造成的損失,而且還有附帶的一些責任。這樣就對你們不利了。所以我建議遇到這樣的事要理智處理,不要用暴力手段,不行可以通過法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