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法律網
具體的情況,建議向當地的律師詳細的諮詢一下。
個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三)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2樓:匿名使用者
債權人,也就是原告在16年前起訴後,因找不到被告,如果當時法院依法向被告公告送達了應訴材料、**傳票,依法缺席審理,並作出了缺席判決書,判決被告償還原告債務,又向被告公告送達了判決書,判決書生效後,因被告未履行債務,原告作為申請人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庭在找不到被執行人(被告)情況下,可能會向申請人發放債權憑證,或裁定暫時中止執行,現在找到了債務人,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3樓:
法院是中止審理,還是駁回起訴或駁回訴訟請求了,還是你勝訴了?
4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當年你被起訴,法院判決你敗訴而且對方把判決書交給了執行庭,申請執行了,你才有返還義務。而且,你可以不直接還給他,叫有義務執行當年執行判決書的執行員來找你執行債務,因為已經判決後,你的主要返還義務是向法院執行庭履行,對方最多可以和你和解,但你完全可以不和解。 總而言之,他本人的請求,你可以不理,天知道當年的執行文書還在不在
5樓:施文俊律師
民事訴訟時效是2年,只要你一直在尋找,能證明你並未放棄債權,是有法律效應的。
6樓:
16年前的1w,在今天算個p。
7樓:顏如玉
有,只要你報過案,立案成功,警局會有案底的,你可以繼續申訴!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看看《以案說法》、《今日說法》、《法律大講堂》等,這些書深入淺出的涵蓋了工作生活中的基本問題。
懂法律的朋友幫我看看,謝謝
9樓:李右丞
不算違法,但作為朋友還是應當規勸,畢竟是很不道德的行為。
10樓:針程佼星辰
沒事,對方未經允許私自闖入你家就違法了,並且對方手中還拿著棍子
求懂法律的朋友幫忙給我看看 5
11樓:北京韋亮律師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援;(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援。
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根據你所敘述的情況,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房東的要求合法。
請與房東進行溝通。
12樓:匿名使用者
結合合同約定和實際情況綜合考慮,最好面談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上傳的**太小了,看不清裡面的字
如果合同約定租5年,且約定違約金的話,沒租滿是要賠償違約金的。
至於他告你們拆門、窗什麼的,需要他拿出證據,不是你們拿出證據的,所以他要告就去告好了,他沒有證據法院不會判他贏。
空調如果是你們自己的,你們有權拆走。
以後籤類似合同的時候,合同裡一定要註明租房裡所有的設施裝置
14樓:匿名使用者
房東怎麼舉證?有**?
15樓:克己明德
根本看不清楚那個**好不
別人欠錢不還,懂法律的朋友來幫我看看這能不能算詐騙
16樓:一捧小溪流
你可以申請支付令,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一百九十二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一百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
針對這筆錢,你想盡快討回,可以去律師事務所具體諮詢
17樓:獨自說句心裡話
如果想起訴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你需要向法院提供對方的住址,因為法院需要送達傳票等法律文書,如果你不知道地址,那隻能去派出所查了
想請懂法律的朋友幫我看看,不知道我們這還有沒有什麼辦法
18樓:但瀚漠
警察不立案,那就投訴警察,不作為,6萬多元還不夠立案,警察傻?這是嚴重的詐騙。
19樓:會飛的黃魚乾
報警阻力太大的話,以合同糾紛為由起訴
懂法律的朋友幫我看看,我應該如何寫這種情況下的追款函
20樓:京城李律師
現實社會要錢的地位大家都知道,所以儘量客氣一些好.
追款函不一定要寫法律條文,問題是這張收款單
是否標明是借款.首先要把法律事實搞清楚才好有針對性的下筆.
21樓:匿名使用者
拿欠條要錢
第七十六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22樓:法律諮詢老彭
你好!其實你不必要寫得太清楚,越寫清楚越不好,你就直接寫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讓他自己找去。
只是**信的底單你得儲存好,品名也得寫好「催款函」,這樣可做為一份證據。
順便提醒一下,若有欠條在手上,查清了欠款單位的變更登記,經營執照等,另外,該款的訴訟時效快到了,要把握好時間。
建議最好諮詢律師或相關法律工作者。
懂法律的朋友幫我看看
23樓:
看你說的這個情況應該是工傷,雙方雖沒有協議,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住院花費的銀子應該由單位來出,如果構成傷殘的話,還應該按相應的等級來賠償其他的費用。建議去看一下《工傷保險條例》。
24樓:逍遙夢月律師
員工如果是生產商的員工,那麼就是工傷了,而且試生產商負責,但是如果你們店由過失,也會承擔部分責任,大約30%左右。
員工如果是你們的工人,那就是你們店的工傷了。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來賠償。
25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問題是可以認定是工傷的。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我看看 這合同合理嗎
26樓:
因為你這種做法是很正確的,一定要選擇讓懂法的人來看一看,就是說讓最好是學法律的,嗯,一些朋友來鑑定一下,你這合同合不合理,這是非常正確的選擇。
27樓:南邕
業主有權對店面承租提出約定。
目前看並無不妥。
若有意見,可提出商議,若不被接受則只能是同意。
2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甲方不喜歡沒有通過自己乙方私下轉租,加這一條無可厚非,不退定金也是合情合理,只是不退租金感覺有點過分,其它沒有什麼。建議雙方協商,是否改下再簽訂合同。
29樓:
如果你感覺不合理可以不籤,也可以提出你的建議。
30樓:折翼天使
這種合同屬於格式合同。並且屬於不合法的格式合同。合同可以放心大膽的籤,即便產生糾紛了,法院也不會支援甲方。
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幫幫我,懂法律的朋友過來幫下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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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朋友來看看關於異地離婚手續問題(已分居一年多)
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的規定,我國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一方 不回來辦手續 僅一方是不能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只有通過訴訟程式去離婚了。也就是到法院去起訴,然後由法院判決離婚。可以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結婚...
求懂法律的朋友來看看 誤傷人致si案
1全部這樣說吧,你的標題中可以看出你對這個案件的定性理解錯誤,並不是誤傷,傷害罪的主觀上要有故意的,你的朋友主觀沒有想著要傷害別人,所以不能定性為傷害罪。本人同意二樓的朋友的看法。他們觸犯了刑法125條,非法儲存危險品罪。該罪的主觀構成要件並不是要傷害別人,是由於客觀原因導致了傷害結果的發生。就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