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70陳俞任
這應該不被開除了,1.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者雙倍經濟補償金(3個月工資)。年終獎如果是合同約定的固定金額(或年薪的?
%),可以認為是工資的一部分,要求公司按工作時間比例支付。這樣明顯違反了法律規定.你要求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也一定能要年終獎金,這至少還是工作了大半年的.
標準大概是工資的三倍左右.還有公司每週48小時的工作時間違法,如果你可以提供超時工作的證據(如公司明文規定6天上班制度,或者週六上班的記錄,證人證言等),可以同時要求公司支付所有的加班費。
2樓:彤曼雲
1.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者雙倍經濟補償金(3個月工資)。年終獎如果是合同約定的固定金額(或年薪的?
%),可以認為是工資的一部分,要求公司按工作時間比例支付。
2. 公司每週48小時的工作時間違法,如果你可以提供超時工作的證據(如公司明文規定6天上班制度,或者週六上班的記錄,證人證言等),可以同時要求公司支付所有的加班費。
3樓:泠映爍山新
可以。如果沒有其他正當理由,公司應該補償你三個月的工資補償
4樓:cy小屋
可以要求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只是你說的原因可以爭取四個月賠償金。
5樓:北京肖恩律師
可以要求2個月的工資補償。
6樓:
被公司開除,一定要把以下問題落實清楚
被公司開除的問題
7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開除、解僱、炒魷魚),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大體分以下四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沒有履行合法程式,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的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
3、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勞動者的,除了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總計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8樓:深圳張勇律師
要看你是否是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或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 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加班工資的情況,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樓:行隆諮詢
被公司開除了還說公司好話?
10樓:
被公司開除,一定要把以下問題落實清楚
11樓:祿如雲舜涆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你應該準備一些證據。比如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你請假的證據以及批覆等。
12樓:孫法官說法
失業金按工作年限和繳費數額綜合計算可領取數額及月數,每月發放。等找到工作後,停止領取。
具體數額及計算方法各地情況不一。請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管理處諮詢和辦理。
13樓:祖亙居晤
這個主要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公司約定此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是可以開除的,否則,不能以此為理由開除你。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可以選一次領還是分月領的。我們這裡是交滿一年,能領1個月的失業金(大概500、600多,跟工資沒啥關係,只是相當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費的樣子,各地可能有差別)。你要確定你公司幫你交過失業保險,而且一定不能是自己辭職的,才能領哦。
到社保局就能辦。
15樓:九皓潔
只要不是自願離職,辦理完離職手續的時候,並且繳納失業保險的,就能辦理失業金申領手續了。
具體你可以諮詢公司人事部,他們會比較清楚的。
16樓:離子醫學
個人覺得您現在最主要考慮的不是領多少失業金的問題,而是應該反省自己在一個公司工作了6年,為什麼會被開除的問題,這將幫助您以後的工作或生活更有發展。這裡給您分享一些總結分析的方法,希望對您有些幫助。總結:
第一點找原因,原因在**?你的原因要找出來,並且原因要找到你的態度上,工作出錯被開除是個結果,把原因找出來。第二找方法,我要怎樣改進避免以後出現同樣的錯誤,這個原因一定要找到根本,根本其實都在態度上。
原因找到自己的態度上,方法也從自己的態度上下手去改。那比如說是粗心大意,怎樣能夠改進自己粗心的態度?不是在工作時,一個人會粗心,而是在他生活的點點滴滴他都會粗心,所以要改也是要改到點點滴滴的地方。
勞動法關於病假期間被開除的問題
17樓:匿名使用者
請假抄理由充分,但辦理程式過分簡單,不能得到單位認可;有請霸王假嫌疑,本人有責任,企業處理過於極端過硬,應該依法辦理並有人性化;
因本人未按公司規定程式請假,(關鍵是未向部門負責人請假,或先口頭,畢竟不上班會影響部門工作,而且長時間3天以上請假需要逐級審批,20天一般需要總經理批准;
公司開除人是按法規和內部規定辦理,並不違法;但他辦理程式也失當,首先他應先通知本人逾期未上班儘快回廠或通知不上班原因,畢竟可能有意外或重病不能上班,也無法及時通知的可能性;其二現在已經知道職工因病(證明屬實)請假,程式欠妥,不應開除;
開出在合法與非法之間,本人在接到通知前應該加緊告知公司實情,對未按程式請假作出反省請公司原諒,協商取消開除決定按違反規章制度處理。
公司住處開除決定不予撤銷時,應該依法先向勞動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仲裁結論不服時,向法院提起訴訟,應該可以贏。
關於被公司開除和解除合同的問題,關於被公司開除和解除合同的問題
你好,你的問題屬於試用期內辭職,試用期內勞資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和其他單位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你只要向原單位索要一份因開除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檔案,然後就可以跟其它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
被公司開除怎么去叫他賠償,被公司開除怎麼去叫他賠償
被公司開除,分三種情況 公司違約開除 一般這種情況,是公司和員工有簽訂僱傭合同,公司因違約開除員工,按照合同法中的規定,是按照本人現有工資的2倍作為補償。當然,也有賠償得更多的,但是以現在的法律環境,很難有企業實現 員工違規開除 若是因為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為自己的失誤,給公司造成了損失而被開除,...
被公司開除怎麼賠償,公司開除員工怎麼賠償
開除員工可以不予補償,辭退員工需要補償。開除是指用人單位對具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其他違法亂紀行為而又屢教不改的職工,依法強制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最高行政處分。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