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公西初雁
這僅僅是理論上,實際操作中並不完全是這樣。現在全球國際**的結算中大約只有10%採用信用證結算,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中國大陸在使用,這在一定程度上是被"信用"二個字所迷惑了。
根據我二十多年的經驗,除非第一次的新客戶,不建議做l/c,沒有什麼意義和保障,徒增許多麻煩和費用。可以考慮做中t/t,即出運拿到b/l後,傳真或掃瞄給客戶,然後他付款,見到或拿到貨款後,將全套單證寄給客戶,省事省時省力。其中的差別在於你發出b/l copy件至他匯出貨款前的這段時間,他們的市場發生大的變化,他不需要你的貨了。
其實信用證相不相符是次要的,關鍵是你的貨有銷路,可以獲得大的利潤。如果有錢賺,你只給他乙份b/l他也會接受,如果沒有錢賺,信用證也會想辦法拒付。
如果進口商倒閉,按照銀行的訴訟能力,對抗進口商還相對容易些,對抗銀行,你更難順利地拿到貨款。
如果銀行倒閉,你肯定拿不到貨款。
你的單據中如果有不符點,銀行就免除了第一付款人的責任,他只是代你收錢,和d/p一樣了,但是你付的手續費以及時間要遠遠大於d/p.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大部分教課書很少提到。大部分國家規定,國內法不能對抗國際法,即一旦單據相符,除非有非常明確的證據證明,出口商在行使詐騙,否則,銀行不能拒絕付款。但在某些國家,特別是南歐的一些國家,如義大利\賽普勒斯,進口商可以產品質量問題,要求法院下令要求銀行終止對外付款。
這對出口商而言就缺乏必要的保障。其實這是二個法律問題,按照信用證的條例規定,信用證只對單證的表面相符性進行稽核,與實際貨物無關。
但是考試的時候還是要這麼寫,實際操作不建議採用信用證付款方式,費事費時費錢費力。
為什麼信用證風險比付款交單小
2樓:網友
信用證是銀行信用,也就是說在清潔單據的前提下,只要銀行不倒閉,你就相當於拿到了貨款。付款交單是個人或企業信用。
3樓:劉君飛
l/c 是銀行信用,銀行開證前會稽核買方的實力,信用,可能要要收取保證金才能給開證。
4樓:光光大師
那樣的話問題就不是簡單的問題啦! 依據國家商業協議信用證必須支付給完全依據條款出示的受益人,沒有任何理由,基本上錢歸錢,就是質量有問題也是另一回事,另外有處理的方式!
5樓:網友
只要你做到單證完全相符,你就可以拿到貨款。
6樓:網友
任何買賣都存在付款風險,在此只能是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討論信用證的風險。
買方開證是以買方的保證金存放在銀行前提下開出信用證的,所以變商業信用為銀行信用,只要提交的單證相符,即可得款。不能以質量不好或包裝不好拒付。對方需通過其他途徑與你交涉,因此相對其他的付款方式風險小一點。
信用證與即期付款交單哪個風險更小
7樓:睦佩晏瑾
當然是信用證了。
付款交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的信譽,銀行在付款中沒有責任和承諾,所以只會聽從買方的指示。
而信用證則是銀行對賣方的乙個付款承諾,也就是如果交單沒有問題的話,銀行是第一付款責任人。
對比一下,可想而知,銀行的信譽要遠遠好於公司的商業信譽,所以說信用證風險要更小一些。
信用證交單銀行和單據問題
你提供的只是一部分信用證的內容,我稍後給您解答,另可否將關於46a單據要求和47a特殊條款發來,這樣可以回答的更加全面。根據你提供的資料,可以知道開證行即最終付款行是阿爾及利亞的信託銀行,中轉行是香港的ubaf 全稱是阿拉伯銀行聯盟 通知行是杭州的工行。很多中東的公司還有阿拉伯國家的公司開立信用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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