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這個不算犯法,只是老師的一種懲罰手段而已,他不讓你跟別人玩,肯定是因為那個別人所謂的同學肯定是有一些不好的缺點或者毛病,怕影響你。
2樓:網友
如果不愛抄你可以拒絕老師~
但是口氣可以委婉。
因為他畢竟是老師,能力比你強~~~
如果單詞你會寫了。
沒必要抄那麼多遍。
死讀書並不一定是學習的好辦法~
而且下次默寫前準備好就不用再抄那麼多遍了嘛~~~還有~~~不是沒人理解你啊。
我們都也是做學生過來的。
我也被罰抄過。。
當然是有羞愧有鬱悶。
可是好象當年都沒有像你這麼恨過老師誒~~~看著就像十五六歲的孩子~
有些話你可能不愛聽。
也不一定聽得懂~~~
但是每個大人都有責任告訴你。
你是未來的希望。
國家和社會培養你。
是因為未來需要你的貢獻。
老師乙個月領薪水上班,完全沒必要讓你們恨她不是麼?
她這麼嚴厲純粹是希望你們能真正掌握知識。
雖然辦法很笨。
不過本意是很好的啊。
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觀念。
可以創新可以對老師提出反對的意見。
但是你不能不尊重教育你的人。
更不能恨她啊。
我們國家五千年的文化如果沒有教會你尊師重道。
那你一定要羞愧一下!
3樓:迷你銳
老師不讓你跟別人玩兒,那個人是不是成績差,或者是品性不好才會阻止你跟他玩兒,玩兒一次罰抄一次不算犯法的,有沒有體罰或者是打罵之類的。
4樓:時間節點激將法
不算犯法,這是老師阻止你跟別人玩的手段,企圖通過這種懲罰的方式,讓你不再跟別人玩了。
老師讓學生罰抄犯法嗎
5樓:上海法和
老師讓學生罰抄犯法。老師讓違反紀律的學生罰抄屬於變相體罰。學生可向學校領導和教育部門投訴反映,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教師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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