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婚姻家庭明知道對方有配偶還發生性關係是違法的嗎?

2025-01-17 21:25:22 字數 1557 閱讀 1027

1樓:家理事務所

與建議】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與其發生性關係,需要區分具體情況。如果是偶發性的,就只是屬於道德層面的問題,並不涉及法律;如果是較為頻繁,達到一定程度,則可能構成法律規定中的過錯;如果是達到同居、甚至重婚的程度,就不僅是民法上的過錯,甚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建議您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判斷。

【分析與法條引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條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樓:一刻回眸淚傾城

肯定違法,屬於破壞對方家庭。都有家庭,好自為之,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等得到了,才知道也不過如此。

3樓:大佬的

你所描述的情節在目前現行法律中屬於不違法,但是在離婚過程中,可以作為過錯情節財產分割佔有優勢。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無情,人有情。沒有辦法。

5樓:

摘要。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與其發生性關係,需要區分具體情況。如果是偶發性的,就只是屬於道德層面的問題,並不涉及法律;如果是較為頻繁,達到一定程度,則可能構成法律規定中的過錯;

民法典 婚姻家庭明知道對方有配偶還發生性關係是違法的嗎?

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與其發生性關係,鄭蘆需要區分具體情況。如果是偶發性缺局的,就只是屬於道伏叢讓德層面的問題,並不涉及法律;如果是較為頻繁,達到一定程度,則可能構成法律規定中的過錯;

如果是達到同居、甚至重婚的程度,就不僅是民法上的過錯,甚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條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雹運明零四十二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源告不以夫妻名義,持悄世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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