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eva想念你
第一,你沒有正常走離職手續,公司可以認為你是曠工,違反公司的相關規定,可以無條件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如果恰好你們公司之前有曠工處罰的制度規定,那麼有可能還有罰款。如果你的崗位比較重要,因為你的曠工給公司造成較為嚴重的經濟損失,那麼公司有權要求你的賠償的。
第二,公司無權不接受你的辭職。你只要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即可,配合辦理工作資料交接、財物交接。
第三,如果你繳納的是社會保險,是隻有乙個的,就像你的身份證號碼一樣是唯一的,建議你回去原公司正常辦理離職,要不然這個辦起來很麻煩。
第。四、如果你正常進入下一家公司工作,且下一家公司的人力資源工作也是比較正規的,那麼他們會要求你提供之前公司的離職證明,你沒有這個手續,新的公司也可以不履行簽約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涉及到你新單位是否需要你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你如果是勞務派遣工,可以找派遣單位的人跟現在的單位協商,試用期內提前15天就可以,最多也是提前1個月,書面提交離職申請,就可以辦理離職,而且工資應該發放。否者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最近的就是去單位所在街道的監察科投訴。
自動離職對以後找工作有影響嗎?
3樓:袁鵬勇
法律分析:不影響。勞動者提前乙個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動離職也是一種解除合同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第一款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自動離職的要注意什麼問題
4樓:吳莉
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錄用自動離職職工的用人單位,應承擔連豎信帶賠償責任。
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喚大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企業通知請假、放長假、長期病休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回單位報到或辦理有關手續,應遵循對職工負責的原則,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以**查詢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只有在受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公告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
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在此基礎上,企業方可對曠工和違反規定的職工按照《獎懲條例》的規定做除名或自動離職處理。能用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而未用,直接採用公告送達,視為無效。
企業因故通知停薪留職期限未滿的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回單位報到或辦理有關手續,也按上述規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礎上,企業方可按有關規定及停薪留職協議對其做除名或自動離職處理。
一、辭職時要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些。
應注意的問題:辭職後,單位應及時將職工檔案轉到職工新的接收單位。由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依照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和勞動合同約定,由勞動者承擔。
賠償經濟餘鏈輪損失,是指對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紀、違約職工,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的一種經濟處罰,賠償的金額應低於單位的損失數額,並且應保障職工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辭職是否給付經濟補償金的爭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以下五種情況下迫使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職工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除以上情況外,一般不能得到經濟補償金。
自動離職的情況有哪些
5樓:李俐
這5種情況是: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含陪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部門指出,遇到上述5種情況,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又拒付勞動報酬和補償金,職工可以在規定的時效內申請勞動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員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給予經濟補償嗎。
如果是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慎慎經濟補償金。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的情況下,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比如: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談孝蠢職的;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等情況。
二、主動辭職能得到賠償嗎。
在現實生活中,鑑於員工主動辭職不能領取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不少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無論何種原因都讓勞動者打乙份辭職報告或填寫乙份《辭職申請表》,並聲稱只是履行離職手續。而事實上是他們在給勞動者設定陷阱,因此勞動者切莫輕言辭職,以免上當受騙。
勞動者要注意的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經濟補償金的情況不能一概而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如果是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自動離職以後找工作有影響嗎
6樓:職場導師***
提問我原單位沒簽合同然後我今年直接離職沒去也沒辦離職手續,會不會影響我下乙份工作。
提問還沒,我想問下會不會有影響。
回答看對方怎麼要求,如果對方不要求您提供離職證明就沒事您好!目前咱們的輕諮詢免費追問次數已經用完,但是您的具體情況還沒有完全體現出來,如果您還要繼續瞭解,可以選擇付費諮詢。謝謝!
什麼是自動離職?如何處理自動離職?
7樓:飛影叵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檔案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覆函規定,這裡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
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關於自動離職和公司拖欠工資的問題
按實際情況,勞動者有要權按法律規定自動離職,而公司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性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違法。雙方協商無效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處理,如果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按法律規定進行處理。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
關於離職證明的問題,關於離職證明的問題
34 離職證明怎麼開?你的擔心是多餘的 離職證明看的是紅章,怕你跟上家公司有瓜葛,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你的簡歷有水分,把你的職務誇大了,而離職證明是實際的東西,你可以這樣跟新單位解釋,離職證明是按照我入職時的應聘崗位開具的 其實你可以要求原單位離職證明不要開入職時間啊,表示你入職就好了。不過說實話我覺...
在肯德基工作的問題,關於在肯德基工作的問題。
打 諮詢他,不然你就半工半讀 關於在肯德基工作的一些問題 應該沒有問題 肯德基一般喜歡要學生 因為不用上保險 找學校開證明,或者畢業證書 那畢業證書或者錄取通知書都可以 肯德基工作的問題 是一個系統,最好不要鬧得太僵,要不這邊經理將你加入永不錄用名單,你以後就都進不了肯德基了。最好跟你現在餐廳的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