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使用年限的諮詢,土地使用年限怎麼規定

2025-01-23 13:40:05 字數 4062 閱讀 6068

1樓:偶爾不懂

房子的產權永遠是你的。

土地使用期限56年,到期按照規定可延續。

商品房產權沒有期限。

建築物有使用壽命。

土地有出讓年限。

住宅用地70年,商業40年。

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業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五)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商品房還是你自己的。

土地和地上物是相互依存的關係。

只是由於出讓金交納了40-70年,之後,則要交納相應的土地租金也就是出讓金。

這個國家都有考慮,並且已經出臺了相關檔案解答了。

只是現在還沒有一宗用地達到年限。 繳納多少目前沒有統一規定,估計,最早到2020年以後,最早一批商業用地(年限40年),才會涉及這個問題。

放心吧,到時候,費用也不會很多。

畢竟這是涉及民生的大事。

你考慮到的事情,國家已經考慮到了。

安心住吧 4、因為現在不涉及用地出讓期限到期等問題,所以很多人不關心這個,沒有考慮對房價的影響。

個人認為,用地出讓期限影響不大。

2樓:三國聰明人

樓上的相當準確,我還說來搶分呢~!呵呵。

土地使用年限怎麼規定

3樓:張烜墚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是:住宅用地全國統困皮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稿和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汪敬差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年限的確定

4樓:吳莉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一、不同的房子土地年限的區別。

1、商品房、經適房和兩限房的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準確地說,是拿到國有土地使用證那天算起。舉個例子,開發商2005年拿地,購房者2010年入手,那麼這套房子的剩餘土地使用權也就66年了,土地使用權到期時間是200070=2070年。

2、老公房的產權年限與以上三種房子不同,搜高他的土地使用年限從第世洞尺一筆土地收益金開始計算。老房子由於土地使用性質不同,一般上市時要補交土地收益金。需要注意的是,老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從本樓棟第一套房上市之日算起的。

舉個例子,乙個建成於1980年的老公房小區,某棟樓在2000年第一次出現了二手房交易,那麼這棟樓的土地使用年限就從2000年開始算起,到期時間是2070年。

雖然經適房和兩限房在上市的時候也要繳納土地收益金,但這兩種房子與老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計算方式不同,前兩種房子是顫敬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而老公房是從本棟樓第一套房成交之日算起。

二、怎麼查房屋土地年限。

住宅的產權年限可以檢視自己的產權證,而土地證則可以看出土地剩餘使用年限,有些城市已經將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為一了,統稱為《房地產權證》,這張證書能同時看到房屋產權這土地剩餘使用年限。未來不動產統一登記完成後,將統一為《不動產權證書》。

一些商用或者公用的房子,不能辦理產權證,只有買賣合同。查詢產權年限,需要檢視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性質相關檔案。

土地使用年限的確定

5樓:姜超

各種土地使用年限規定是: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公益如扒事業性、其他渣遲昌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旦盯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規定

6樓:唐玉娟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科、文、衛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娛、旅等盈利性專案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全國統一空磨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呢?

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慎虧跡期。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予以補償;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2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請續期,以及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未批准其續期申請,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1)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國家是國有土地的所有者,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相對獨立的財產權,它只是以通過出讓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內由國家讓渡於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在該年期內使用土地的權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當出讓年期屆滿,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擁有該土地使用權。

因此,國家收回其土地使寬並用權應當是無償的,不應附加任何條件。

2)國家在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同時,無償取得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因此,無論是商業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數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針對該建築相對的土地使用權。40年或者70年後,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是不影響房屋的所有權,簡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權不發生變動的情況下,是一直歸所有人名下的。

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

7樓:姜超

農民土地使用年限為: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屆滿的,衡枝可以申請延長。

農民土地使用年限就是指農民承包下仿陸來的土地的使用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咐大敏可以延長。

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

8樓:創作者

土地使用年歲橡限的法律規定是: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為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的使用年限為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使用年限為四十年;綜讓雀慧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並且,如果是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需要申請續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坦答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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