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歸屬,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擁有權應該歸誰所有

2022-09-24 23:32:43 字數 6903 閱讀 1580

1樓:小松裕哉

需要理清的是他修路時為公共出行,還是純屬個人;

公共利益則可以徵用,個人行為則需要協商,如果不行再找**調解。

在沒有協商出結果前,對方是無權私自行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2樓:風吹一臉

一般來講,農村道路也算是公用的。

如果你沒有承包屋後的土地,無法主張要求置換土地或者對土地進行補償的,因為法律上你還沒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你僅僅是佔用而已。

但是,你對屋後的空地進行開荒,並且種植了作物,即使是村集體統一進行修路,都需要對你進行補償的,更何況是個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對地上的青苗等附著物進行的補償,而不是對土地的使用權進行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集體地 確實不應該賠償給你! 你都是非法使用的!

但他隨便修路也不歸他 路也是集體的 算他自己免費為大家修路!

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樹!

4樓:匿名使用者

1、樹木必須補償,因為是自行開荒種植的。2、無論是誰都沒有權利徵收集體土地,只有國家才有權徵收集體土地,並且需要經過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批准!3、集體土地的權利人為集體權利人員,具體到村就是由村委會代表。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擁有權應該歸誰所有

5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集體土bai地擁有權

du屬於農民集體所zhi有。

根據《土地管

dao理法》第十條

1、國家徵地發版放補償款應權該給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

2、農民的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不能轉讓。

3、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擴充套件資料

集體土地使用證查詢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製,市、縣人民**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儲存。

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③備註。

④變更記事。

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1、到當地國土部門查詢,要注意看證書是否辦理出讓.現在的出讓金標準較高。國土資源部發過一個文,自然人可是憑自己的身份證查詢土地宗地的登記情況。

6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土地的權屬分為所有權、承包

權和經營權。所有權是農村集體,承版包權和經營權是農權民,承包權和經營權可以同為一體,也可以分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農村村民取得了土地承包權後,如果自己耕種,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便都是承包人,如果再轉包給其他人耕種,轉包的接包方便擁有經營權,承包權不變。

國家徵地的補償一般為三個方面,一是土地補償費,對農村集體;二是安置補償費對具有承包權的承包人;三是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對正在經營的人,就是轉包以後的接包方。如果上面的固定建築物屬原承包人的,其附著物的補償也歸原承包人。

農民的宅基地補償與國有土地的補償不同,國有土地按《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條例》進行補償,農民宅基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中的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規定進行補償,具體怎麼補償,按該規定,由各省制定。

7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管理法抄》規定襲:

農村集體土地由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

國家徵地,要對農民進行補償。主要有以下幾種補償1、土地補償費。為被徵耕地徵收前三年年均產值的6-10倍。發給農村集體組織。

2、安置補助費。按安置人口數算,每人為被徵耕地徵收前三年年均產值的4-6倍。安置人員由集體組織安置的,補償款發給集體組織,由企業安置的,發給安置單位,個人自謀職業的,安置款發給個人。

3、地上附著物與青苗補償費。發給所有者,標準由省裡定。

4、社會保障費。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各負擔一部份,用於保障被徵地單位個人的社會保障。

8樓:高密聖亞

1、農村集體土地擁有權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2、國家徵地發放補償款應該給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

3、農民的宅基地歸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不能轉讓!

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9樓:水律師

1、宅基地的

bai補償和國有土du地的補償標準zhi

是不可能等同的 我不知道你是哪

dao個地方專的 每個省或者是市屬都有**出臺的拆遷補償辦法的 標準不一

2、《土地管理法》規定:

農村集體土地由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

3、宅基地補償 同第一點一樣 你最好找一下 當地的拆遷補償辦法或者你補充一下問題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誰所有

10樓:

1、農村土地所有權除法律規定的屬於國家的外,均屬於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2、徵用耕地的補償標準:

耕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按照上述標準支付土地補償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3、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11樓:法邦網專家

土地一般是村集體所有;前三年平均產值的三至六倍;村集體;當然。

開發徵用耕地和房屋,必定有相關的政策,請查詢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國家徵用土地,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補償.

1.土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所有

2.房屋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不另外計算3.徵用耕地的標準**訴訟也可知道.

農村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屬於誰

12樓:李二淚

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二條規定:「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徵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13樓:廣府方言

全國農民。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管理者。

14樓:四邑方言

當地所有村民有權無償劃撥土地使用權建房(每人30平方米封頂)和有償承包土地使用權(耕地)使用。

關於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規定 40

15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農村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村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種。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

改革開放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逐漸確立起來。由此確立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地使用權主要歸農戶經營使用的制度。

由於土地利用對社會經濟有很強影響,因而土地使用權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土地要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利用要符合規劃(規劃制度)、土地利用要遵循可持續原則(開發利用中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

16樓:星空下一片雲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這裡一共規定了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抵押六種流轉方式。

我國《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雖然都規定了具體的流轉方式,但基本上沒有對流轉方式的含又、內容、條件等作出明確解釋,在理論上也缺乏對流轉方式科學性、合法性的系統分析,這就使得我國農村土地的流轉事實上處於無序的狀態,經常出現流轉方式名稱和實際內容不符的情況。

17樓:匿名使用者

有關規定如下

物權法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一百二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第一百二十六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

第一百二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草原使用權證,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一百二十八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第一百二十九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三十條 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調整承包地。

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適當調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應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第一百三十一條 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三十二條 承包地被徵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第一百三十三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的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

第一百三十四條 國家所有的農用地實行承包經營的,參照本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確定。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和縣級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五條 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批准。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或者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有什

1 農村集體所有權是指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或村民小組所有。2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叫宅基地使用權,是指村民對農村可以進行建設的非農業用地建設房屋的使用權。3 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有權還是歸村集體或村民小組。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

農村集體土地賠償,農村集體土地賠償

以下是網上找的一個提問。他的15年樹齡蘋果樹每株才補80元。所以,你的每棵給300元按30年合同剩餘年限給,應該還是比較合理的。關鍵要查這個補償標準的檔案依據,比如,省林業廳的最新檔案。2010元月長垣 徵收土地其中,有我家蘋果園約310柱,每畝110株,按每畝8800元補償,樹齡已15年,說是縣上...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誰,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擁有權應該歸誰所有

首先要分清,所有權和使用權是不同的兩種權利。根據我國憲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中專華人屬民共和國境內的土地都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村民所依法使用的宅基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都為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民經相關 部門批准,取得土地建房,對該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不能擅自出賣和出租,也不能被視為居民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