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目前我國法律是禁止斷絕親子關係的。因為這有悖於社會主義道德。即使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不會受理的。
但這並不意味著對家庭關係糾紛沒有處理辦法。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如果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子女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父母履行法定義務。法院會強制其履行。
2樓:網友
法律上是不允許斷絕親子關係的,一定要斷絕也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只是事實上的關係。
3樓:迷宮哦墨跡
您好親,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斷絕血親關係的規定,也就是說不能斷絕母子關係。但根據法律規定,可以有其他幾種情形間接斷絕血親關係:1、已辦理合法收養關係,原有血親關係自動消失;2、父母對子女或子女對父母有虐待、殺害等嚴重違法行為,可能喪失監護權或繼承權,某種程度上可以視為斷絕關係。
但應該注意,撫養義務和贍養義務是兩個無條件互無聯絡的法定義務,也就是說即便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兒女也必須盡到贍養義務;同時父母沒有權力以不要兒女贍養為藉口,逃避自己的撫養義務,否則都屬於違法行為。
4樓:網友
你要是沒和他在一起生活,避開他 慢慢的疏遠他就行了 在乙個途徑就是通過法律。
怎麼樣跟親生母親斷絕關係
5樓:
摘要。怎麼樣跟親生母親斷絕關係可以這樣做只有一種辦法:即合法的被其他人收養,形成了一種擬製血親的收養關係,此時,法律上會承認與親生父母及其親屬的一切關係解除。
但是鑑於上述題目的限制是成年子女,根據收養法,被收養人只能是14週歲以下。故,無法斷絕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親關係。
怎麼樣跟親生母親斷絕關係可以這樣做只有一種辦法:即合法的被其他人收養,形成了一種擬製血親的收養關係,此時,法律上會承認與親生父母及其親屬的一切關係解除。但是鑑於上述題目的限制是成年子女,根據收養法,被收養人只能是14週歲以下。
故,無法斷絕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親關係。
第四條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喪失父母的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即合法的被其他人收養,形成了一種擬製血親的收養關係,此時,法律上會承認與親生父母及其親屬的一切關係解除。
還有什麼要了解嗎。
可以跟媽媽斷絕關係嗎
6樓:律臨劉王彩
法律分析:不可以。法律上並不承認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即使二人約定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他們之間依然是母子關係,各項權利義務依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怎麼樣跟親生母親斷絕關係
7樓:
很高興您的問題1、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斷絕血親關係的規定,也就是說不能斷絕母子關係。2、但根據法律規定,可以有其他幾種情形間接斷絕血親關係:(一)已辦理合法收養關係,原有血親關係自動消失;(二)父母對子女或子女對父母有虐待、殺害等嚴重違法行為,可能喪失監護權或繼承權,某種程度上可以視為斷絕關係;(三)但應該注意,撫養義務和贍養義務是兩個無條件互無聯絡的法定義務,也就是說即便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兒女也必須盡到贍養義務;(四)同時父母沒有權力以不要兒女贍養為藉口,逃避自己的撫養義務,否則都屬於違法行為。
該不該和母親斷絕關係,斷絕關係就是不孝嗎?但是不斷絕關係我感覺自己快活不下去了
1 斷絕關係,也要履行法定的贍養義務,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2 如果在父母身邊生活得不如意,可以嘗試選擇離開父母,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3 關於盡孝,可以選擇陪伴在父母身邊,也可以選擇用錢彌補。血緣關係是永遠不可能斷絕的,感情相處的問題可以請親朋在一起溝通一下,實在不行雙方都可以暫時迴避一段時間。為什麼...
和父母斷絕關係要什麼手續,跟父母斷絕關係都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上沒有斷絕血親關係一說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父母子女關係分兩大類 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和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
如何和父親徹底斷絕關係,怎麼和父親斷絕關係?
1全部情誼上可以斷絕關係 但法律上是不允許 也不可以的 只要有血緣關係父母就一定要對孩子負責一樣 比如私生子雖沒名分,但法律上還是要負責任 子女也必須對自己的親生父母以及養父母等禮行義務 而贍養費要看當地標準和子女的經濟狀況的 你將來可以按當地最低的基本生活保障金額支付給你爸爸 但是或許你的情況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