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如果照申請欠款之後,妻子是需要還的,不過這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2樓:得也
夫妻共同債務是要承擔的,如果你領取了,你那個丈夫的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你就要去承擔了。
3樓:網友
除非你不繼承你丈夫的任何財產(現金 存款 房子 車等)你就不用還債了 以上我個人的理解。
丈夫欠債死了妻子還要還嗎
4樓:宗輝
丈夫欠債死了妻子需要還。若為丈夫一方的債務,如果繼承遺產,則需要在繼承遺產的份額內承擔債務,超出部分不承擔,不繼承遺產就不用承擔債務。丈夫欠債後死亡,妻子繼承其遺產的,需要承擔債務,如果放棄繼承其遺產的,不需要承擔債務。
夫妻雙方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同樣,夫妻也可以約定雙方的共同債務由個人承擔,此是雙方當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該約定也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是對債權人並不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丈夫欠債死了妻子還要還嗎
5樓:程**律
一、丈夫去世後夫債妻子是否需要還
1、丈夫去世後,對於留下的債務如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則妻子是要還的。
2、根據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3、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丈夫欠債死了,妻子要還完嗎
6樓:李明
法律分析:丈夫欠債後死亡,妻子繼承其遺產的,需要承擔債務,如果放棄繼承其遺產的,不需要承擔債弊正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租鏈悔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喚滑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丈夫死後欠的債要妻子全還嗎
7樓:王長玉
欠錢人死了後,家人如果有繼承遺產的,在遺產範圍內返還。欠款人沒有遺產的,債務消滅,不用歸還。
一、人死了債務怎麼處理?
債務人死亡,債務不能消滅。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從死者遺產中償還。繼承人在繼承死者遺產的同時,也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
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如果欠款人名下沒有留下遺產,那他的家人是不需要為他償還的。
二、欠債人生前所欠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債務人生前所欠的錢還能要回來的。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對夫妻共同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如果該債務屬於死者個人債務的,由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限額內承擔有限責任。沒有遺產的,債務消滅。
三、父母債務,子女是否受牽連。
父母債務,子女一般不會受牽連。只是說父母過世後如果留有遺產給子女的,並且對外有債務,子女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有義務清產外債,假答告如繼承的財產不夠清償的,也只到此為止。如果子女放棄繼承遺產,就不用清償父母生前欠下的債務了。
當然,自願清償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亮舉啟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敬如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死後欠的債要妻子全還嗎
8樓:劉斌
法律分析:欠錢人死了後,家人如果有繼承遺產的,在遺產範圍內返還。欠款陪納人沒有遺產的,債務消滅,不用歸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缺頃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蘆扮沒外。
丈夫欠債死了妻子還要還嗎
9樓:劉偉長
丈夫去世後財產分割的方式:涉及共同財產的,先將共同財產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予以分割,計算出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然後,按照遺贈扶養雀春禪優於遺囑,森蔽遺囑優於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人中,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優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順序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頃塵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丈夫欠債死了妻子還要還嗎
10樓:姜超
丈夫欠債死了妻子是否還要還,需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搜皮下:
1、如果丈夫去世後,對於留下的債務如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則妻子是要還的;
2、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3、如果丈夫是對外的個人債務,應當有其個人償還,妻子是不需要還的。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如下: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乎彎收益,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智財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6、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歲漏悶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丈夫去世後妻子該還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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