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桂芳芳
你好!不算離婚。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因此,只有雙方在離婚冷靜期過後,共同到場領取離婚證,才算離婚。
協議離婚的步驟大致可分為以下幾步:
一)申請。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轎譁襲初審。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三)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併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間蘆慎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六條和第五十七條規定的程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七)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八條至六十條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的時間在30-60天不等。
相關法條】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閉兄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二、調整離婚登記程式(內容為解答部分)。
2樓:張麗珍
兩個人能選擇協議離婚的,雙方都同意離婚且能夠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的承擔等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的情形。雙方協商一致離婚的,應該簽訂離婚協議,並且要求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芹廳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但是自民法典實施後,協議離婚需經離婚冷靜期,需雙方先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收到申請後計算三十天的冷靜期,這期間如有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申請撤回申請,冷靜期滿後的三十天內需雙方共同都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領取離婚證。
這期間如有一方反悔不願意離婚的,或者直接選擇未到場申請的,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定雙方伏遊均為自願,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取得離婚證的,才算是解除婚姻關係,沒有任何一種情形嫌早能夠導致自動離婚,離婚的方式僅有兩種,雙方均自願,且能夠就相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協議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關於財產分割或者孩子的撫養權不能協商的,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由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提交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樓:聯想勁旅
夫妻二人離婚只憑三十天不到場不能是離婚的事實,離婚只有兩人達成共識,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同時解除婚姻關係,或者是起訴離婚,有法院判決離婚,然後解除婚姻。但是隻三十天不到場不能認定為離婚。
4樓:劉永方
不算自動離婚,而是自動撤回離婚申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30天冷靜期滿後,雙方應該在30天內共同領取離婚證,如果不共同領取的,過期視為自動撤回離婚申請。
5樓:家事法苑團隊
不能算自動離婚,中國沒有自動離婚一說,必須拿到法院裁判文書或者拿到離婚證才算離婚。
第一次進行離婚登記後,需要等待30個月的冷靜期,30個月期滿後,再下乙個30天內可以第二次申請登記離婚,民政局會正式發給離婚證。
家事法苑團隊陳貝貝律師。
6樓:網友
1.不算,兩人仍然是夫妻關係。
2.你說的登記離婚,應該是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預約登記後有30天冷靜期,30天過後,雙方同時到場領取離婚證才算正式離婚。
3.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必須雙方同時到場,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雙方能對財產分割,、債務負擔、子女撫養等所有問題都協商一致。
4.如果30天后有一方不到場,就拿不到離婚證,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
7樓:網友
不可能的。
不到場就是過一年也無法辦裡離婚。
還是婚姻存續關係。
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辦理離婚協議。
之前只是預約一下,簡單做個記錄而已。
8樓:平常心平常事
沒有自動離婚,這一說法。30天之前辦理的只是乙個預約登記手續。婚姻存續期間還是受法律保護的。沒有自動這一說。
登記離婚乙個月後一方不離
9樓:陳雪穎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民事起訴狀,第一部分需要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高悔胡、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明訴訟請求,如請求離婚、小孩撫養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
第三部分需要寫明離婚的事實和理由;(2)雙方身份證影印件;(3)結婚證原件,遺失的可以委託律師影印《結婚申請登記表》,並要求民政部門加蓋印章;(4)小孩出生證或戶口本;(5)相關財產證明,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的內容因人而異,需針對具體個案進行起草和完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戚攔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前輪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申請離婚滿乙個月以後一方不到場可以嗎?
10樓:汽車達人小凱哥
一方不到場可以離婚嗎 賈明星。
不可以,協議離婚一方不能不到場,而必須雙方。
當事納旁人到場:訴訟離婚一般情況下也需要雙方當事。
人到場,但如果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即使。
對方不出庭,法院也會做缺席的離婚判決。
依據《民事訴訟法》褲茄啟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
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
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
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胡如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
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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