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有自首 立功嗎,自首和立功的規定

2025-03-05 02:05:16 字數 2333 閱讀 1078

1樓:逍遙

自首、立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相關制度!我粗鄭們國家沒鍵禪有行政法典,一般所說的行政法稿凳塵是抽象的行政法,其主要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國家公務員濫用職權不作為,損害了行政相對人的利益可以向行政法制監督機關自首。

3樓:匿名使用者

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有規定: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敬孫。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也有類似規定: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改稿虧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核神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自首和立功的規定

4樓:袁霄霄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 採取強制措施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行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自首和立功

5樓:潘芙芳

法律分析: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備棚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液鋒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鬧滾晌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自首立功怎麼認定的

6樓:血刺銷魂窡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 。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 犯罪喊型嫌疑人 、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跡簡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根據 刑法 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分子到案後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 共同犯罪 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 立功 表現。

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前款所稱「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 刑罰 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範圍內有較大影響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姿滲褲釋》第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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