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讓去上班沒去要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補償合理嗎?

2025-03-10 12:05:01 字數 3707 閱讀 2633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勞動者曠工達到了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應當向勞動者公示,並且規章制度應當具有合理性,否則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的規章制度。

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毀李。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皮乎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纖握遲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網友

首先09年到12年的工資公司要補償給你,因為給你繳納保險就證明他們承認這段期間存在勞動關係,其次13年開始是不是工資和保險都不繳納了,而且14年也沒給你,實際上你15年工作應該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殲搭穗,所以公司是要賠償你這部分的工資,最後說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你可以去勞動仲裁,申請雙枝凳倍賠償,或者你可氏卜以就你的具體情況去周道網,問問專家律師,望。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的行為違法 具體和律師聯絡 主張請求。

公司給的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賠償協議沒簽,還能正常上班嗎?

5樓:

摘要。只要協商解除協議雙方未簽字,勞動關係應當存續,所以你應當繼續上班。只有公司單方解除你合同後才能提起仲裁。

公司給的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賠償協議沒簽,還能正常上班嗎?

您好,我是問一問的諮詢律師,我正在閱讀您的問題哦,請您多等待我一下~您好,合作律師為您服務。

現在勞務關係解除了嗎。

只盯伏要協商解除協議雙方未簽字,勞動關係應當存續,所以你應當繼續上班。只沒則高有公司單方解除你合同後才能提枯尺起仲裁。

請問您還有其它問題需要諮詢嗎?

長期不上班,可以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有經濟補償嗎?

6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長期不上班,可以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不會支付經濟補償。

只有在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好鎮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埋襪塵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彎禪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才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

長期不上班,可以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有經濟補償嗎?

7樓:創作者

你好,要看是什麼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規定,解除合同沒有經濟賠償。如果是用人單位原因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被辭退不能拿到賠償金的情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自省

如果你在(申請)離職報告上簽字了,沒有任何補償。如果是單位辭退你,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如果沒有書面通知,增加一倍賠償。

9樓:網友

不上班的話可能違反企業規定了。

樓主涉及的兩種情況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第一,違反企業規章制度被開除,第二,員工自己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所以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10樓:卓行天下

協商解除,說明白點就是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補償金範圍內進行協商,通常低於法定補償金金額。

單位沒有解除合同就不讓上班了

11樓:冉長瀟

不讓上班不解除合同有工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待崗在家的,用人單位也應向勞動者支付基本生活費。對於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係也不讓來上班的情況,勞動者還可以通過當地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給於工作安排,並且賠償待崗期間的損失。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返肆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漏賣轎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不去有沒有補償

12樓:上帝擄室

首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勞動合同終止。貴公司解聘所有人不違反法律,經書面通知您後若不予理睬,超過一定滾搏時限,您將導致喪失維護合法利益的機會。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待遇不變或加了工資你還也不幹,不需要補償,反之則要。 您同意補償,經濟補償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咐拍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大簡祥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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