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是什麼?有什麼用?

2025-03-13 06:35:22 字數 5075 閱讀 1596

1樓: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遲衡》是什麼? 試點方案提出,村鎮集體經濟組織能夠自行開發運營,也能夠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集體租賃住房出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不得以租代售。

承租的集體租賃住房,不得轉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監測、指導、監督機制,防止租金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平穩執行。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也是一種新的嘗試,但是目前現有方案還是綱領性和方向性檔案,不具備落地實施的落地條件,未來還需試點城市結合實際情況落地具體細則。

有什麼用? 近年來,隨著大城市流動人口的增加,高昂的房價和有限的租賃**催生了「租房貴、租房難」的難題,困擾著城市的「打拼一族」。此次方案的出臺,為解決他們的租房難題提供了一把鑰匙。

在租賃市場引入集體建設用地,有助於擴大試點城市租賃****,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對房租**或起到一定抑制作用。同時,村鎮集體經濟組織能夠自行開發運營或聯營、入股建設租賃住房,有助於調動集碼芹做體組織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性,實現多方共贏。 有助於發揮集首逗體建設用地的價值,租賃市場成為盤活此類用地的很好渠道。

通過發展正規的租賃市場和產品,將有利地打擊此類區域小產權房等租賃行為。此外,通過發展這些地區的租賃市場,將在這些區域形成更為科學的社群建設,有助於該區域後續的更好規劃。

2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猜枝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穗扮敏是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缺基租賃住房,這樣可以解決城市國有建設用地不足的問題,同時也解決了大量在城市打拼無錢買房的打工一族的居住問題。

租賃集體建設用地後如何辦理建設手續

3樓:劉曉宇

法律分析:一、符合建房條件的使用者向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審請。二、村民小組或村民毀空委員會根據年度控制指標和申請條件進行纖激瞎討論,予以通過的按照村鎮規劃的要求,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填寫《建房用地審批表》、《個人建房用地申請書》。

三、建房佔用非耕地的報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涉及佔用農用地的,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四、縣級人民**批准後,發給村民《建房用地批准書》,由鄉鎮土地管理人員劃撥土地。

五、檢查現場灰線,核實無誤後,方可施工。六、工程竣工後,由鄉鎮土地管理所驗收。符合用地要求的,到縣級土地管理部門地政地籍科辦理登記手續,發給《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鉛友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集體建設用地租賃嗎

4樓:陳友聯

而國家《土地管理法》對於租賃使用集體氏李建設用地是有著相當嚴格的限制規定的,具體體現在以下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旦核芹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建設,如果不符合規定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主體資格,則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在現實中,普遍存在著土地承租者直接與集體土地所屬的村委會簽署土地租用協議的操作方式,這一做法並不妥當,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行為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行為。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等也均因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成為無效合同。

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出現的問題。

當前一些地方在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建設的過程中,擅自擴大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範圍,違法提供建設用地的問題比較嚴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農村村民住宅等三類鄉(鎮)村建設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對這三類用地的範圍,法律和政策都有準確界定,必須嚴格執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規定,鄉鎮企業必須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包括所轄村)舉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企業。要嚴禁以興辦「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為名,非法佔用(租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

二、集體建設用地簡介模畢。

主要包括:鄉(鎮)村公益事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農村居民住宅用地。

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農民享有使用權,使用期限無規定。

憲法第十條之規定,自留地、自留山屬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租賃農村集體用地如何成為建設用地

5樓:李強

法律分析:租賃農村集體用地成為建設用地,必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具體規定如下:

1、省(區、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線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專案以及***批准的建設專案,其農用地轉用由***批准;

2、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等建設專案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外的土地,除規定應報***批准農用地轉用的以外,其餘的由省(區、市)人民**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棚芹敗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規定由原批首稿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鏈顫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專案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或者***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

集體建設用地可以租賃嗎

6樓:齊家

想必大家對於集體建設用地都是有一些瞭解的,這種土地一般是僅限於集體成員使用的,那麼集體建設用地可以租賃嗎?

一、集體建設用地可以租賃嗎。

集體建設用地是可以租賃的,我國早在2017年就釋出了關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租賃住房的相關通知,那個時候只是在北京、上海、南京、合肥、廈門等等進行試點,這個政策是一項非常好的措施,通過增加租賃住房**來緩解住房供需平衡,還可加快城鎮化程序。

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存在哪些問題。

1、利用效率較低。

現如今農村迅枝集體建設用地依舊存在利用率低等情況,主要在於村莊的佈局分散,而且農村自建房的建設容積率低,大部分正歷農民進城務工的情況下也導致農村房屋空置率高,甚至普遍存在土地閒置、多用於低端產業等情況。

2、宅基地騰退難度較大。

農村在城鎮化程序中,存在宅基地騰退難度較大的問題,村莊建設用地與規劃用地之間規模也相差甚遠。

3、土地被違法違規使用。

在集體建設用地問題上,一直存在違法、違規使用等情況,有不少違反規劃、用地等審批手續的地塊,依舊在進行土地開發或經營,而且還有違章建設的情況。

小結:以上就是關於集體建設舉昌搜用地可以租賃嗎,以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存在哪些問題的介紹,希望分享的內容能給大家一些參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可以****齊家網來諮詢。

集體土地可以建租賃房,有什麼積極影響?

7樓:汪盈盈好餓啊

集體土地可以建租賃房,有什麼積極影響? 這意味著農民有錢賺了,特別是大城市周邊的農民。集體租賃房可以滿足暫時難以在城市買房的務工人員等人群的需求,市場空間巨大。

我國的「集體土地建租賃房」是國土部和住建部在2017年8月份提出的一項新政策。根據《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這份檔案,村集體可以建房出租,具體方式可以是自營,也可以聯營、入股等。<>

不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目前這個政策的實施範圍是有限定的,北京、上海、廣州、南京、廈門、杭州、武漢、瀋陽、合肥、鄭州、成都、佛山、肇慶是13個首批試點地區,要等到這些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被總結出來之後,才會慢慢推廣到全國各地。

那麼,集體土地建租賃房意味著什麼呢?首先意味著農民有錢賺了,特別是大城市周邊的農民。集體租賃房可以滿足暫時難以在城市買房的務工人員等人群的需求,市場空間巨大。

其次是說明國家將進一步推行「租購同權」,最終目標是建立完備的房屋租購體系,不管是買房還是租房,都能享受同等的社會保障,這樣才能讓房地產行業良性發展,長遠來說有利於國家經濟的轉型。<>

至於這項政策會不會讓房價**,目前業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大量租賃房的出現必然拉低房價,但也有人認為,最有市場的集體土地租賃房僅僅集中在大城市周邊,對全國樓市的整體影響有限。<>

8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能夠讓每個人都獲得利益。而且不用付出勞動就能夠獲得金錢。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租房的使用年限有哪些規定呢?

9樓:武興文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租房沒有使用年限的規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包括: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村建設用地,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商業所使用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六十條6868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一)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 (二)集體所有的建築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 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 2011 45號 和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 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 建保 2010 87號 等檔案精神,決定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 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有什

1 農村集體所有權是指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或村民小組所有。2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叫宅基地使用權,是指村民對農村可以進行建設的非農業用地建設房屋的使用權。3 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有權還是歸村集體或村民小組。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

集體建設用地可以流轉上市與國有土地享受同價同權,那麼修建在集

為了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意見 鼓勵居民財產向資本轉化,通過動產 不動產投資,將資金 技術 管理等要素轉化為經營性產權。開展股權 債權 智慧財產權質押 抵押融資,依法增加紅利 租金 利息等財產性收入,逐步提高財產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意見 提出,支援農民獲取更多的土地收益。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