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檀開濟
您好,我是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您好,我是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核衝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改埋殲土地使液培用年限永久在國外是成立的,中國目前還沒有。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棗賣,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凳衡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攔亮;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後給我乙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復的動力喲~~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2樓:蟲峰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敬亮輪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亮信繼續使用的可申請繼續使用對於非住宅的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鍵或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3樓:張金玉
法律分析: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鄭如談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橡野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喊碰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4樓:杜天瓊
在我國關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櫻滾登記。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有三種處理方式: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登記。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是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申請續期制度的乙個重大例外,等於向社會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權經登記而取得,因為自動續期而長期有效。該規定的意義在於:
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權可以事實上長期存續的法律基礎,成為本世紀以來我國重樹民眾創造和保有財富信心的最具價值的法律制度。
3、《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沒有規定任何條件,那些主張住宅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是有條件的觀點,不論其條件寬餘鍵厚(例如象徵性支付土地費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釋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權自動續豎頌巧期制度。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5樓:肖紅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1、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處理如下:
1)續期,繳費。延長土地期限可由物業和業主聯名向當地**相關部門提出,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合同,來獲取新的使用年限;
2)等待拆遷。獲取補償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有必要,可以根據房屋的破損和質量情況以及**統一規劃的需要,等待**的統一拆遷或因市政規劃,**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築物對業主做出相應補償。
2、法律依禪禪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枯跡)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賀敗塵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是什麼。
1、拍賣出讓土地使用權。按指定時間、地點,在公開場所出讓方用叫價的方法將土地使用權拍賣給出價最高者;
2、招標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者向多方土地使用者發出投標邀請,通過各投標者設計標書的競爭,來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方式;
3、協議出讓土地使用權。**作為土地所有者與選定的受讓方磋商用地條件及價款,達成協議並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國有土地使用證標註佔用是什麼意思,和劃撥 出讓有什麼區別
出讓是已經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可以正常在市場上交易流通,支付部分手續費。劃撥是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一般來說不能正常交易流通,但部分地區允許該類交易,但要繳納高額的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證的性質 劃撥 和 出讓 有什麼區別和意義?土地使用證的性質 劃撥 和 出讓 有什麼區別和意義?1,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
到期轉回基本戶否是什麼意思?
到期轉回基本戶否是指客戶在銀行辦理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時,不轉回賬戶,而是繼續自動轉存為同種類同檔次定期存款。客戶在銀行辦理定期存款填寫資料時,其中有一項是詢問客戶存款到期後,是否轉回基本戶,如勾選了是,那存款會自動轉回基本戶,按照活期的存款利率計算利息,活期利率是遠遠低於定期利率的,所以,如果存款...
現在村裡搞土地確權是什麼意思??農村土地耕地確權
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 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 確定,簡稱確權,也是依照法律 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的所有權 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 明確土地確權應該遵循的原則 一 頒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二 因地制宜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