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出法,即最終產品法中,生產線之類的裝置算入gdp不?

2025-03-28 13:15:08 字數 1812 閱讀 2271

1樓:伯爵雲中鶴

gdp是在一定時間內一國居民創造的商品和勞務價值的總和。這裡請注意是在一定時期內。比如2011年的gdp,你在10年創造的就不算了。

不過如果是在10年生產的商品沒有銷售完的,就是存貨,屬於存貨投資。生產線你要看是什麼時候建造的,如果是2010年投資的,然後11年用這個生產線生產,那麼11年自然不能把生產線算入gdp,如果是11年新的生產線,一般算投資。因為你新建這條生產線的用處是跟廠房機器裝置乙個用途,都是生產商品的。

即便是用來**,閉搭返那麼購買的企業也是用來生產商品的,最總之後的買家一定是用來生產商品的,即便最後2011年12月31日那個持有生產線的廠家是為了賣但是還沒有賣出,枝畢理論上屬於存貨投資,還是投資。投資和消轎飢費最大的區別在於,消費一般的效用短,限於當期,投資的效用長,會是較長的一段時間。

2樓:念嶽司馬虹彩

棉花成本10元。

1,。加工成紗。

加亮彎工費5元。

紗就是15元。

2。再加工成布。

加工費5元。

布就是20元。

3。加工成衣服。

加工費10元。

衣服就是30元。

gdp為30元。

等於頌簡10(棉花)+紗的加工費+布的加工費+衣服的加工費。

中間產品是紗布敬櫻悶。

生產法核算中,gdp為什麼只算最終產品的價值?

3樓:寵寵欲動闖天涯

國內生產總值是用最終產品和服務來計量的。

先解釋一下產品。一般根據實際用途,產品分為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最終產品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可供人們直接消費或使用的物品和服務。

這部分產品不能再作為原料或半成品投入其他產品和勞務的生產過程中去,如消費品、資本品等。

中間產品是指為了再加工或者轉賣用於供別種產品生產使用的物品和勞務,如原材料、燃料等。gdp必須按當期最終產品計算,中間產品不能計入,否則會造成重複計算。

舉個例子,花10萬買了建築材料,蓋了一所房子,那麼算gdp的時候只計算房子,不計算建築材料,如果都計算,就會計算兩道建築材料。

4樓:網友

那樣的話乙個物品會被計算兩次,從而造成gdp不實。

5樓:月醉清風的家

支出法指的是所有經濟中對於本國產品的需求,消費、**購買、企業投資和淨出口一樣,是對本國商品的購買,是整個經濟體對於本國商品的支出。淨出口就是海外對於本國商品的淨需求,所以支出法是算淨出口而不是淨進口。

gdp指在一定時期內乙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中所生產出的全部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價值。gdp的核算有支出法、收入法、生產法。

1)支出法:

gdp=c+i+g+(x-m)=居民消費+zf消費+資本形成總額+貨物和服務淨出口+存貨增加。

2)收入法:

gdp=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3)生產法:

gdp=sigma(各部門生產總值)

gdp的計算生產法1.生產法: gdp=∑各產業部門的總產出-∑各產業部門的中間消耗:

6樓:卿卿子墨

棉花成本10元。

1,。加工成。

紗 加工費5元 紗就是15元。

2。再加工成布 加工費5元 布就是20元。

3。加工成衣服 加工費10元 衣服就是30元gdp為30元 等於10(棉花)+紗的加工費+布的加工費+衣服的加工費。

中間產品是紗布。

7樓:gb理論力學

過程的產品都是中間產品,不能算到gdp裡的,只有收入法和支出法,沒有生產法……

經濟法中合同法的各項條例,經濟法中關於合同法的一個問題

1 答 成立。應為根據 合同法 的規定 雙方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並經歷了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成立。在該案中甲乙雙方就合同的主要條款 成了合意,並經歷了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所以該合同成立。2 合法,根據 合同法 這種行為屬於不安履行抗辯權。3 合法,因為甲方沒有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履行完合同...

佛教中的法指的是什麼佛教中的法是什麼意思?

佛教中所說的 法 是指諸佛之教法。是佛教三寶 佛 法 僧 之一。其有三個要素。一 佛法以涅盤解脫 圓滿佛果為究竟。世間種種的煩惱,猶如毒熱塵穢,常使眾生陷於怖畏 痛苦 不自在的境界中,而諸佛的教法就像甘露法雨,能除滅一切毒熱塵穢,滋長一切善法種子,使眾生獲得清涼的涅盤解脫果實,成就福慧圓滿之佛果。二...

啥叫均值法?(化學中)化學中平均值法原理

很簡單 就是將反應物換算成相同價態。以你的題為例 假設都換算成mol金屬生成mol氫氣 混合物g 得到gh 則兩種金屬都為二價時 相對原子質量一定要乙個大於 乙個小於鈉為正一價 換算成正二價 相對原子質量為鋁為正三價 換算成正二價 相對原子質量為鉀為正一價 換算成正二價 相對原子質量為鎂為正二價 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