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事實撫養關係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2025-04-02 14:35:08 字數 1449 閱讀 6134

1樓:劉陽

法律分析:認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撫養關係的塌神蠢標準是:第一,未成年的繼子女隨生父與繼母或隨生母與繼父共同生活,即有撫養事實。

如繼子女已成年,即便隨生父與繼母或隨生母與繼父一起生活,也不能認為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第二,團陪繼父母對未成年繼子女瞎仿的撫養事實要持續一定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繼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認定是什麼

2樓:張麗珍

1、撫養教育關係的形成前提是繼子女未成年;

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實;

3、撫養事實持續足夠長的時間。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繼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後,與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繼子女是指與離異或喪偶者結婚,對方與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

一、再婚後子女財產是擾敏否有繼承權。

當事人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序位來繼承,再婚後的子女,如果存在相互的撫養關係的,那麼也有對方當事人的繼承權(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撫養關係的,為遺產第一序位繼承人,繼承開始後,同一序位繼承人原則上應該等額分配遺產。

1.親生子女。父母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2.繼子女。是指妻與前夫或夫與前妻所生的子女。

繼子女與繼父母的關係,是因為父母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離婚後一方或雙方再婚,子女與父親或母親的再婚配偶共同生活而形成的。繼父或繼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與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同。有扶養關係遲李老的繼子女可作為其繼父母遺產的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二、繼子法律上怎麼認定。

1、撫養教育關係的形成前提是繼子女未成年,必須有證據證明形成繼父母子女關係時,繼子女未成年對於這一事實,需要用再婚夫妻的結婚證,子女的戶口本、身份證來證明。

2、需要證明對繼子女有撫養事實。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有可以形成撫養關係的撫養事實,前提是生父或生母對子女有直接撫養權,以及繼母或繼父與繼子女共碼公升同生活。但有一點例外,就是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繼子女,如果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雖然跟隨有直接撫養權的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共同生活,也不宜認定繼父母對繼子女有能形成撫養關係的撫養事實。

對於這一事實,需要有雙方的財物往來證據,鄰居的證人證言,繼子女的日記本等一切能夠證明的證據。

3、需要有證據證明撫養事實持續足夠長的時間。對於究竟維持多長時間,法律沒有統一規定。另外,在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終止的情況下,撫養、教育的時間可以考慮得短些;如果繼子女尚未成年,但由於繼父母與親生父母之間婚姻關係解除,而繼父母又不願繼續撫養繼子女,則繼父母對繼子女撫養、教育的時間應考慮長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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