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遠成學長
男女雙方同居一段時間之後,因為感情吵拍不和,所以就分手了,但男方要求女方返還80萬的彩禮錢,從女性角度考塌鍵慮的話,女方絕對是虧了,因為女生的青春非常珍貴,人們常說男人三十一枝花,但是女性到達30歲之後,容顏已逝,身體狀況都會開始走下坡路,和男性相比的話,女性的狀態肯定是不太好的。所以女性也應該要求男方彌補自己的青春損失費。
女方會失去很多東西,受到了沉重打擊,80萬確實比較多多,但是男方不應該要求女方全部返還。女性在這段感情當中也付出了很多時間精力,而且女性的清白也很重要,如果女性訂過婚,並且和其他的男生同居過,那麼女性的下一任丈夫可能會比較在意這件事情,影響這位女生的名聲,尤其是這位男子還要將對方告上法庭,所以這件事情才會在網路上引起這麼多人的關注。
當時他們兩個人是經過別人介紹並且走在一起的,媒人介紹費是3萬元錢,而且兩個人在訂團碰巧婚之後就直接同居,但是沒有想到兩個人居住的這段時間裡,性格方面卻出現了矛盾,所以這位男子就不滿意,走法律途徑讓對方退錢。這位男子前前後後一共花了130多萬元錢,其中彩禮費用是萬元錢。由此可見,這位男子的家庭還是比較富裕的,然而以錢財建立起來的愛情是不會幸福的,所以他們才會走到這一步的。
這位男子置辦酒席就花費了18萬元錢,購買的其他物品也超過了十幾萬元錢,同時他們家給女方的紅包達到了萬元錢。每一筆花銷的金額都是比較大的,這種愛情沒有那麼純粹,感覺像是在做一筆交易。
2樓:菠蘿聊生活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非常渴望一段美好的婚姻,美好的婚姻能讓我們每一天都充滿期待,其實愛情就像一道乘法,只要一方為零,那麼愛情的結果永遠都是零,只有心心相印的兩個人才能走到人生的盡頭。但是並不是所有人的感情都是一帆風順的,那麼現在我們來看這樣乙個問題,同居分手,女方返還彩禮80萬納喚隱,究竟是女鏈念方虧了,還是男方虧了?其實虧與不虧主要看兩個人的看法,如果女孩子覺得不值,那麼就是女孩虧了,男孩覺得不值,那麼是男孩覺得虧了,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一般都是女孩子虧了。
一。虧與不虧主要看兩個人的觀點。
兩個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如果兩個人都成為旁觀者,那麼這種婚姻根本沒有開始的必要。女孩子和這個男孩同居了,因為各種各樣的不合,不得不選擇分開,而把彩禮還給了對方,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女孩子是比較虧的,當然,這只是個人的看法。女孩子和別人同居之後,其實就像開始了婚姻一樣,兩個人分開之後,最難過的還是女孩,因為放下一段感情,真的沒那麼容易,並且對方還要求自己退還,意味著這段感情永遠到了盡頭。
二。感情的道路總是充滿了坎坷。
這兩個人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對方都已經將彩禮給了心愛洞廳的女子,但是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意味著兩個人根本沒有相交的點。在感情的道路上,不僅僅是由感情維繫的,其實生活中很多細枝末節也能判斷一段感情是否能夠長久,男孩子不虧,虧的是女孩,所以我們在找物件時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那麼你覺得到底是誰虧了?
3樓:愛娛樂的花嫿
婚前同居,誰佔便宜並不重要。他不知所措。說穿了,周瑜打敗了黃蓋。
沒有強迫,年輕人餵狗怎麼樣!在這穗喚個問猜橋凱題上,最重要的問題是你自己!就像林某和陳某一樣,他們只是在相親時認識的,他們只是訂婚了,而且他們都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所以他消冊們只關心玩。
想象未來會是什麼樣子。這位女士退還了一部分高額訂婚禮物,然而,當這件事訴諸法庭時,女孩的聲譽也受到了影響。如果她在尋找伴侶,另一方會調查她的過去。
4樓:職場導師王玲
其實這不存祥納塵在茄滲虧與不虧的原因,只是雙方感情沒有到位,所以說分謹禪手了,雖然說彩禮退了,這只是傷害大家的事情。
5樓:繁新人
我個人認為誰都不虧,這種問題不要討論誰吃虧,因為這是搞性別對立。
6樓:零生聲
同居分手,女方逗禪返還彩禮80萬,究竟是女方虧了,還是男方虧了?亮悉感情這種事情也不能山鍵塵說虧不虧的,知不知這件事情需要本人來進行確定。
同居分手,女方返還彩禮80萬,女方虧了,還是男方虧了?你怎麼看?
7樓:科外蒯老師
同居分手,女方返還彩禮80萬,不能說女方虧了,也不是男方虧了。之所以這麼說,我覺得同居分手,返還彩禮是應該的,雙方都不存在誰虧欠誰的說法。首先,彩禮是用來共建新人家庭的,既然分手了,那麼自然應該歸還。
其次,我們不應該把同居看成是女方吃虧。另外,同居是雙方自願做出的維繫情感的乙個方式。<>
有些女生在婚前和對方同居,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甚至連彩禮都談好了,結果同居後分手了,之後彩禮也一併歸還。有的人覺得女生虧了,有的人感覺是男生虧了,我個人覺得根本就不能夠這麼去定義。
首先,彩禮是用來共建新人家庭的,既然分手了,那麼自然應該歸還。在我看來,彩禮和嫁妝都是一樣的,都是新人用來共建乙個小家庭的啟動資金。如果說雙方並沒有走到一起,最終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分手,那麼這筆錢也應該歸還,因為這筆錢的意義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女方依舊扣著彩禮不歸還的話,這就未免有些過分了。
其次,我們不應該把同居看成是女方吃虧。有的人之所以覺得是女生吃虧了,那是因為他們怕同居這件事看成是女生吃虧,因為同居,所以需要男生付一筆費用。那麼當女生和男生居住在一起的時候,該怎麼去定義呢,難道把它定義成一種陪睡嗎?
我想,兩個人感情到了一定的地步,這樣去定義肯定是不合理的,同時也是對女生的一種侮辱。
另外,同居是雙方自願做出的維繫情感的乙個方式。婚前同居本身就是一種彼此相處和磨合的過程,有的人選擇這種方式去相處,在這個過程當中可以發現很多問題,也能夠更好地維繫感情。當我們用正確的角度去看待婚前同居的時候,也許一切就變得沒有那麼複雜了。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件事的一些看法。
8樓:小柿子說生活
在感情上不存在誰虧了誰贏了,只要在這段關係中自己做到了,問心無愧就可以了。
9樓:慧慧答題
我覺得肯定是女方虧了,時間浪費了青春也沒了,男生可能覺得沒什麼,但是女生的美好年華也就那幾年。
10樓:明皇太愛
同居分手,女方返還彩禮80萬,不能說誰虧了,如果不適合也沒有必要勉強在一起。
同居1年分手男子欲要回88.8萬彩禮,彩禮返還的條件有哪些?
11樓:遊戲小能手
結婚之時彩禮必不可少,它不僅代表著男方的重視,更作為小兩口開啟未來生活的啟動資金。但如果給予彩禮之後,男女雙方並未如約結婚或者辦理完結婚證之後卻一直沒能共同生活、因為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給付的彩禮需要返還給對方。<>
儘管國家並沒有法律規定要求結婚冊缺之時男方要給女方彩禮,但作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結婚之時不管是家庭條件優渥還是普通,家長們都會力所能及的準備彩禮給新婚夫婦們留作開啟未來生活的基本資金。但也會存在給予完彩禮之喊基後雙方反悔,不願意正常登記結婚,又因為彩禮鬧出糾紛事件。為了保障男方鄭姿謹的權益,法律明確規定,在結婚之後沒有夫妻之實、沒能共同生活、未辦理結婚證、給完彩禮之後導致男方生活困難,想要離婚必須要返還給對方彩禮。
當然返還的彩禮也有一定的比例,並非所有情況全都全額返還。具體則要根據雙方的經濟情況、過錯方、兩人生活的時間、是否生子流產等情況綜合來評估。舉例來講,如果兩人遲遲沒有辦理結婚證,以結婚為前提在一起生活一年左右的時間,日益相處的過程中發現彼此不合適,可以申請對方返還彩禮總額的30%。
共同生活的時間越短,返還的數額也就越多,如果在同居期間導致女方出現懷孕或者流產現象,還會酌情考慮少退彩禮。<>
同樣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但是同居生活期間,兩人生活時間長達兩年以上,並且已經生兒育女或者所有的彩禮用作兩人的日常開支,這些情況女方均可以不返還彩禮。返還彩禮之所以出現,無非是為了約束雙方,在人人平等的今天,法律在保障女性的同時,其實也考慮到了男性的利益安全。
12樓:好的情感需要互相成全
彩禮的返還是有一些條件的,一是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是辦理了相關的手續,但並沒有真正地生活在一起,也就是沒有事實婚姻。三是彩禮過高,因為給予這份彩禮,已經讓男方的家庭陷入到了困難當中。
如果有以上的三種情況中的一種,就可以通過打官司要回一部分的彩禮,並不是全部。
這件事情發生在福建省兩個人是精英媒婆介紹認識的,然後談的也是比較的來,就開始商量結婚。最初洽談的彩禮就是萬元,然後還有一系列的費用,比如說改口費、媒人介紹費、見面禮費,男方總共花費了萬元。從中可以看到在福建娶乙個老婆是非常難的,可能會把乙個家裡的儲蓄給掏空。
彩禮已經給予了,但兩個人並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只是訂婚同居了。然後兩人之間的矛盾是比較多的,男方就把女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返掘譽搭還彩禮。法院也在審判之後,讓女方歸虛宴還80萬元的彩禮,所以可以看到男方損失了50多萬。
如果兩個人之間沒有感情基礎,僅僅是通過媒人介紹,然後就開始談婚論嫁,這樣的婚姻就是沒有辦法維持很長時間的。網友在看了新聞之後說這件事情中的最終贏家就是媒婆,得到了3萬元的介紹費,女子耽誤了自己的青春,男子損失了50多萬元。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就返還了80萬的彩禮,留下了萬元,還有其他的一系列費用都沒有進行返還,比如說見面禮以及**。
很多經過相親認識的男女都會在談論到房子以及彩禮的時候矛盾,這個時候就要及時止損。
父母是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結婚的,但是孩子的判拿意願也是比較重要的,強扭的瓜是不可能一直甜美下去的。
13樓:冀北小靈通
同居1年分手男子欲要回萬彩禮,返還彩禮的條件需要是雙方達成一致的。
14樓:影視娛樂不停更
彩禮返還的條件是兩個人還沒有結婚 。
15樓:休閒娛樂達人茶茶
雙方沒有同居,沒有結婚,處在談戀愛的階段,並且女方沒有損失的情況下。
同居1年分手男子欲要回88.8萬彩禮合理嗎?為何法院判決返還80萬元?
16樓:遊戲小能手
同居1年分手男子欲要回萬彩禮,筆者認為這個要求也在合理範圍之內。而悶陪法院之所以判決返還80萬元是因為考慮到兩人是以結婚為前提來同居,女方同樣付出了自己的情感和時間,考慮到當地善良的風俗,酌情返還80萬彩禮。<>
該起新聞是發生在福建林某某和陳某的身上,兩人在媒人介紹之下感覺不錯,便按照習俗便訂了婚。從相識到訂婚儀式結束,期間除了萬彩禮之外,見面禮**、女方的改口費、置辦酒肆罩橋席費、介紹費等等加起來一共花費了133萬元。如此大的手筆也能看得出來男方對於女方家庭的重視,但可惜的是他們卻忽略了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兩人剛剛相識,沒有感情基礎。
果不其然訂婚之後的兩人在同居生活中,因為性格不合衍生了分手的想法,最終無法談妥兩人約定和平分手。<>
分手之後男方看來其他的錢花了就算是花了,但是彩禮一定要返回過來,畢竟誰家的錢都不是大水淌來的,其實這個訴求也是合理的。而且在兩人這段關係中,感情的破裂其實也是遲早的事,兩人通過相親太過草率的就定了婚,完全沒有深入瞭解,就像是乙個賭局一樣快速同居。儘管當下的單身男女們在尋找另裂猛一半之時,更會考量對方的家庭條件,但是歸根到底兩個人想要長久的走下去一起應對繁瑣而又平凡的日常生活,最為關鍵的因素便是感情。
沒有感情的兩個人在一起,就像是硬綁在一條繩子上的螞蚱一樣,敷衍過日子,遲早會因為性格不合爭吵頻發,讓兩個人漸行漸遠。<>
同時在這起事件中,更令眾多網友關注的便是高昂的彩禮,萬元如此大的手筆,可不是一般家庭能拿得出來的。其實高昂的彩禮並不是錯誤,它是基於兩方家庭的經濟條件來決定。
辦了酒席未領證男方要分手上訴要求返還彩禮女方可以用嫁妝抵扣嗎
你好,首先,復根據我國制 婚姻法 及相關司法bai 解釋的規定,如 du果男女雙方並未辦理結zhi婚登記的,給付彩dao禮的一方可以主張另一方返還。因此,男方起訴要求返還彩禮,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其次,嫁妝同樣具有彩禮的性質,女方作為給付的一方,同樣可以要求男方返還。但是,返還彩禮或者嫁妝,如果涉及到...
男女雙方同居後分手女方不同意,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損失費 青春費,女方的要求在法律上是否合理
不合理也沒有法律依據,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的財產按照共同共有處理,沒有精神損失費 青春費一說 男女雙方未婚同居情況下,若是自願情況 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 若造成身體的其他傷害,可以申請人身損害賠償。青春損失費,除非男方自願給,否則在法律上女方一分錢拿不到。至於精神損失費,除非女方有證據證明男方對...
女方因為不能生育問題造成分手,彩禮錢該不該退
女方因為不能生育問題造成分手,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以主張女方返還彩禮。如果辦理了登記手續,有如下情形,才能主張女方返還彩禮。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