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今日說法
如果實際受傷程度達不到最低傷殘等級,肯定無法評上傷殘,這有什麼好疑問的?
交通事故通過法院做完傷殘鑑定如果不滿意結果怎麼辦
2樓:上海畢律師
1.鑑定意見書,由於涉及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糾紛,故肯定有一方不滿意。
2.如果當事人不滿意的,首先要自己仔細看看鑑定書,鑑定程式是否合法、適用條款是否恰當,如果沒有上述問題的話,重新鑑定是沒有意義的
3.鑑定意見書,只是一種意見,只有經過法庭質證並才信之後才能作為審判的依據,法官在才信之前肯定也會自己看看,鑑定結論是否科學公正的。
由於當事人不是專業人士,肯定對鑑定中所寫的內容有不明白,不懂的地方,所以可以將自己的異議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法院,法院會轉交鑑定機構進行異議答覆並對原鑑定意見書進行復核,因此可以解決一部分問題
4.重新鑑定,一般由當事人提起,並由受訴法院同意之後才可以。重新鑑定是有條件的,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九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一)原司法鑑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託事項鑑定執業資格的;
(二)原司法鑑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組織鑑定的;
(三)原司法鑑定人按規定應當迴避沒有迴避的;
(四)委託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鑑定意見有異議,並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鑑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鑑定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的資質條件,一般應當高於原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
5.由於司法鑑定意見的才信與否完全取決於受訴法院,所以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的,應該通過法律程式解決,千萬不要鬧鑑定機構,不但無濟於事,還有可能觸犯法律,遭受刑罰,比如:擾亂公共秩序罪、尋釁滋事罪、誣告罪、敲詐罪等等
6.如果當事人只是因為鑑定意見對自己不利,而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不建議重新鑑定,由於鑑定有風險,有可能重新鑑定的結論對自己更不利。
關於法院要求做傷殘鑑定的問題
3樓:簡簡單單
如果在訴訟過程中,法院為了更好進行判決,要求進行傷殘鑑定,按法院指定或者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機構進行傷殘鑑定就可以的。
1、如果是交通事故適用傷殘鑑定標準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
2、如果是工傷的傷殘鑑定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
3、如果是人身損害的傷殘鑑定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鑑定標準(試行)》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的侵權責任法及人身損害案件的司法解釋:
及時你沒有做傷殘鑑定,你依然可以就醫藥費和誤工等等損失要求侵權人承擔責任
但是,如果你在訴訟前,進行傷殘鑑定,
不管是否構成傷殘,對賠償金額都能作出較為準確的預估如有需要請**諮詢律師
縱橫法律網-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於平律師
5樓:日照律師
傷殘鑑定,在訴訟時,都要由法院委託進行鑑定,你拒絕,就會喪失對傷殘賠償金的要求。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如果你的傷殘鑑定是委託有傷殘鑑定資質的司法鑑定中心作出的,對方沒有證據中心反駁鑑定有過錯的,法院不需要重新鑑定,建議最好委託律師來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
對需要鑑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鑑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鑑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鑑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申請鑑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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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盤山公道
一方當事人申請司法鑑定,是否鑑定決定權在法院。
建議和法官多溝通。
8樓:閉閒華臺宇
1、一般是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委託專門的鑑定機構對你的傷殘情況進行鑑定。
2、起訴主張賠償你的各項損失。
3、要先去法院立案庭立案。
4、交警委託鑑定與法院委託鑑定不一定是同一個鑑定部門,鑑定需要的材料,法院會通知你詳細準備的。
5、肇事方侵權責任與單位的工傷賠償責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責任,並不衝突,你可以兩項都主張。
自己去做傷殘司法鑑定法院認可嗎,做傷殘鑑定是不是必須委託律師才能做
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鑑定機構,具備鑑定資質,法院一般會採信。但是,如果對方提出重新鑑定申請,法院一般情況下也是會准許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必須得由法院委託相應的鑑定機構做出的鑑定結論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經申請並做出鑑定結論,可以作為證據提交,如果對方有異議,並有一定理由的話 可以申請法院委託相關的部門進...
對傷殘鑑定有異議怎麼辦,對傷殘鑑定結果有異議,應該怎麼辦
對傷殘鑑定有異議是可以申請再次鑑定的。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內 再次鑑定 職工或者其用 容人單位對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應當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 自治區 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申請再次鑑定,除提供本辦法第九條規...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到做傷殘鑑定在到法院結案需要多長時間
可以做,當時結案屬於重大誤解。不過別超過一年的訴訟時效。1,傷殘鑑定一般是30日,最長不超過60日。2,法院立案一般是30天左右。3,立案到材料報送到結案一般半年左右。4,綜上所述,全部加起來最長不超過9到10個月。回答 微笑 您好我是sam法律解說,很高興為您解答,本人從事相關行業三年多,會為您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