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無效,但你這樣做也太傷人心了,你這樣的好日子不好好過,還不找什麼第三者啊,真打算這樣那離婚得了,還用得著偷雞摸狗的嗎?你對家庭也太不負責任了。
2樓:匿名使用者
被老婆掌握了證據,如果她申請離婚,你屬於過錯方,對她的要回求的經濟賠償在答你有能力的情況下是法官是要給予支援的
再說了,當時你寫下保證書,不也是不想離婚,想息事寧人嗎?現在的意思是反悔了?不跟第三者分開了?
那就ok,申請離婚,把你的財產分一半出去,同時再由於你的過錯給予對方經濟賠償就行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草案)目前還沒公佈實施,公佈實施後你們的協議有效。目前對這種協議各地法院判決結果不同。
夫妻間私下籤訂協議有效嗎,怎麼才有效。如果公正,怎麼去公證 5
4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簽訂協議,需要公證,可以在公證處簽訂協議,也可以簽訂協議後提供給公證處公證。
協議的簽訂基於雙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因此協議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公證並不影響協議的效力,是以**法律公證部門的身份做見證,一旦發生糾紛,經過公證的協議作為證據在法律效力上比沒做過公證的協議更高,更容易被法院採信。
公證辦理流程:
一、申請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2、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權資格(法定**、指定**)的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4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受理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係;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範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三、收費
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按規定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
四、審查
1、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在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後,出具公證以前,對當事人申請辦理的公證事項及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的調查核實工作。
2、公證處應重點審查: 1當事人的人數、身份、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應的權利; 3需公證的行為、事實或文書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4需公證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準確,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5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充分。
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間私下籤訂的協議,只要雙方自願、共同簽字,只要沒有違法我國法律規定的條文,就根本不需要公證,就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6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一個對公證行業還比較熟悉的人,我覺得你這個協議不好公證。並非象有的人解答的,只要自願什麼都能公證,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公證的前提一是不違反法律規定,另外還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另外還有公平合理等原則。
你這個協議簡直是霸王條款,怎麼公證?就算個別公證人員不熟悉業務給你公證了,將來去法院訴訟,審判員也不會全部採納。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想問一下,我們夫妻自己簽了財產協議書,有沒有法律效益?
8樓:惡魔
這個去公證處就行了,但畢竟是夫妻,只要你們之間有感情,還是不要這樣的好。
私人間簽訂的房產繼承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首先,這份協議,是處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遺產分割後事宜的檔案,寫明女兒全部放棄繼承權,兩個兒子有條件地放棄繼承權,由孫子繼承房產。其次所謂 有利益關係 實在寫得不清不楚,家庭內部不對外的協議,為何不直接把 將來如能建房就變更產權人 寫清楚?另外,對方是哪一方也不可知。建議您求助於當地的律師,擬一份更嚴...
夫妻財產協議這樣寫有法律效力嗎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這樣寫有法律效力男方
你好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所得財產均歸女方所有 這句不合理,也不公正,男方不吃不喝嗎?應為共同財產為好。你大概的意思是想讓女方放心是嗎?你們可以這樣約定 若離婚,共同財產全歸女方所有。約定內容總體是符合法律規定,但需要雙方自願簽名才有法律效力。相關法條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
這樣的協議有法律效力嗎,這樣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夫妻財產協議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