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盧爺很帥很帥
如果員工給企業造成損失,
哪怕其員工不簽字,
企業也有權利按照規定扣發員工的工資或者獎金。
員工違紀,企業給予書面警告,員工不簽字,企業有全扣工資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權利,即使違紀,在給予書面警告後,要進行處罰,也不能超過工資的10%。可以去投訴他。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按照已經公佈的公司制度處理
4樓:沙香茅泰鴻
你好!可以按照已經公佈的公司制度處理
如果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公司以違反員工手冊規定對我進行書面警告,理由不充分,我沒有簽字,不接受處罰,能成為既成事實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 你是公司正式員工嗎?如果是 當然要遵守員工手冊 你沒違反 當然可以拒絕簽字 也可以提出要求 公司拿出你違反證據 員工手冊裡面的處罰也必須合情合法。
事實上公司規章制度大多數是在公司利益制定的 理由不足也處罰 那就不幹了 呆下去也累 找點把柄搞事情......!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權依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不需要勞動者進行簽字確認。另外,如果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事實且由明確規定,能既成事實。
公司給員工書面警告合法嗎?
8樓:akkk吃蘋果
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為依據,且規章制度合法、合理,並經過工會或者全體員工代表一致通過,且向全體員工公示,這樣的規定製度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企業管理員工的一種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企業有自主管理權,如果企業已經制定規章制度,且規章制度合法、合理,並經過工會或者全體員工代表一致通過,且向全體員工公示,如組織培訓,發放員工手冊等。這樣的規定製度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企業管理員工的一種依據。
員工違反了規章制度的規定,公司按照規章制度的處罰條例進行處罰,是可以的。
公司給我開書面警告我沒有簽字,但在布告欄上貼了通告批評,請問對我有影響嗎?領導口頭說是形式一下!
10樓:呂艾
因你在巡檢是出現被盜,領導書面警告你,你不簽字。把對你的警告貼上布告欄。對吧?那麼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你可你申請勞動仲裁。
【2】注意蒐集證據。你說你巡查到位,被盜時你走到**。規定應該走到**。是否沒有盡責,進行詳細說明。
【3】這是指定對你有影響,可以扣你工資,可以叫你下崗,、、、、或者只是對你教育沒有其他懲罰。
這是個教訓,以後責任心再大點,腿腳再勤快點。做好保安巡查員工作。
我工齡5年給我書面警告我沒簽字要開除我怎麼辦
接到通知後去勞動仲裁,要麼單位撤銷開除,要麼發給五個月的工資做補償走人 你們簽有合同嗎?在合同期限內可以不籤告他,沒的話也沒招。暈噢。不怕告他,叫你走別走,要他拿很多錢就走 我在公司做了5年了,按公司規定兩張書面警告可以辭退,現在我第二張書面警告下來了,公司要我籤,我不籤.15 你5年沒有籤合同,可...
公司給員工書面警告合法嗎公司可以不通過口頭警告直接發書面警告給員工嗎
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以 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 等法律為依據,且規章制度合法 合理,並經過工會或者全體員工代表一致通過,且向全體員工公示,這樣的規定製度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企業管理員工的一種依據。根據 勞動法 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勞動合...
合同不蓋章有簽字有法律效益嗎協議上只簽字不蓋章或按手印是否有效
根據 合同法 規定,當事人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版或蓋章權時合同成立。簽字或蓋章是選擇關係,意味著要麼簽字,要麼蓋章,要麼簽字蓋章同時具備,這三種情況對於合同成立的意義是相同的。在實際簽定合同時,人們往往重視蓋章的作用與意義,甚至有的認為蓋章比簽字重要,其實這是誤解。印章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