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按作廢處理,全聯次留存。
根據《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資料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列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並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2樓:罪不過妖嬈
作廢發票抄稅處理方法:
1、已抄過稅的發票,不允許也無法作廢了。只能走衝紅重開程式。
2、銷售方本月必須先作為正常發票做賬、申報交稅。
3、已開錯的專用發票,看是否已交給購貨方。
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的規定相應處理,衝紅後再重開:
(三)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資訊,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專案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稽核確認後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四)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資訊,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專案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稽核確認後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意思應該是發票應該作廢,但是已經抄稅,造成發票不能作廢了是吧!
先要報稅正常通過,之後在開票系統開具「紅字發票申請單」,並把申請單資料匯出到u盤;
首先,帶①紅字發票申請單②申請單資料u盤③對應的發票全聯次④情況說明(最好寫個事情的詳細描敘)到當地國稅局辦稅服務廳辦理「紅字發票通知單」申請事項。
然後,根據辦好的「紅字發票通知單」開票負數發票並進行賬務沖銷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到稅務局開具紅字發票證明單,開紅字衝減當期銷項
5樓:龍泉
已在開票系統中抄稅,還沒到稅局,也不能作廢了。只有申請開紅字發票了。
到稅務局清卡就是報稅的意思,也就是把卡內的內容報給稅務機關,不能作廢發票的。
抄稅只是把自己系統裡的開票資訊抄到ic卡上,清卡就是把ic卡內發票資訊報給稅務機關,如果不清卡,到申報期結束,ic卡就被自動鎖死,不能開具發票了。
當月開出的發票已抄稅清卡,當月能作廢嗎
如果已經抄稅來清卡,說明已經是自 下一個自然月了,而且稅務申報完畢,所以這種需要作廢很麻煩。大概流程,稅務局審批紅字發票,批准後,把資訊資料給收取發票方,如果對方沒有認證入賬,只能收回,作廢,重新開具就可以了。如果對方已經認證入賬,把紅字發票手續給對方,然後對方在申請在自己的稅務局開具紅字發票手續,...
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該怎麼處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怎樣作廢??(一般納稅人)
不需要退回的,電腦裡作廢後直接在紙質發票上蓋作廢章,自己儲存就可以了。建議和你們的抵扣聯一起儲存.最少10年期限。作廢發票要三聯一起重新列印,經重新列印後的發票會有一個作廢字樣 不是要蓋作廢章 回答您好,電子專票不能作廢,要開紅字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以下簡稱 電子專票 的載體由稅務機關監製的增...
增值稅專業發票上月開的這個月作廢怎麼處理
發票的有效期為180天,假如對方在這180天之內能要票的話,就沒必要作廢發票。假如就是要退票且作廢的話,那就得申請開具紅字發票了。1 上個月的增值稅發票肯定是不能作廢的,只能開紅字發票。2 對方公司可以給出具證明,說明此票拒收,一定要加蓋公章。3 公司帶對方證明去國稅局填開具紅字發票申請書,等國稅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