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和傷殘鑑定書已經拿到,對方不服起訴該怎麼辦

2021-05-18 09:36:26 字數 1085 閱讀 2760

1樓:周律師說

按規bai定,用人單位對鑑定結du論不服的zhi,可以在收到該鑑

dao定結論之日起專15日內向省、自治區屬、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員工應當配合再次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樓:眭訪寇旋

申請法律援助,可以打114,瞭解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的號碼一般是要準備自己的證件,工傷認定書,傷殘鑑定書和勞動局的判決,交到法律援助機關或者自行應訴是沒有問題的,有了切實的證據

3樓:桐藝何弘

對工bai傷認定書不服,應在收到du工傷認定書的60日內提

zhi出行政複議;

dao對勞動傷內殘鑑定書不服,應在收容到鑑定書的15日內向省級勞動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只要沒有超過時效,豪庭公司是有權提出複議或再次鑑定申請的。你現在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廠方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木工不需要做?因為對工傷認定不服是豪庭公司與當地勞動局的爭議與木工當事人無關。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bai工傷保險條例du》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zhi,有關單位和dao個人可以依法回

申請行政答

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二)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三)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四)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對方已經進行下一步程式,該認定書尚未生效,等待複議結果。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工傷認定書拿到了要等月之後才可以做鑑定嗎

認定書下來之後還要等醫療期結束之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不同的傷情醫療期也各不相同。一般下肢骨折是要等六個月之後才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工傷認定書下來後是否要工作六個月才能做鑑定 如果單位申請工傷認定,隨時可以申請傷殘鑑定,如果職工申請工傷認定,一般兩個月後可以申請傷殘鑑定。希望能幫到您。其他...

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書,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書怎麼寫

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書怎麼寫 法律分析 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書要有稱呼 正文 簽名 蓋章及時間。稱呼為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正文的格式大致可以為本人是某用工單位的職工,身份證號碼是多少。在某年某月某日因為工作中發生了事故而受到了傷害。經過 並且醫療結束之後,現在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請求委員會可以給予辦理。法律依...

再做第二次工傷鑑定還需要申請工傷認定書嗎

申請勞抄動能力再次鑑 bai定,不需要再次申請工傷認du定。根據 工傷保險zhi條例 第dao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計委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第十六條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