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解憂
應當,必須。「應當」與「必須」的含義沒有實質區別。法律在表述義務性規範時,一般用「應當」,不用「必須」。
示例:仲裁庭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應當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應當」是和「可以」是法律上相對應的一個詞語;對於「應當」的理解就等同於「必須」,而「可以」可以理解為可為或可不為。換而言之,就是說「應當」就是強制性規範,「可以」就是選擇性或者授權性規範。
擴充套件資料:
法律語言規範示例
和,以及,或者
「和」連線的並列句子成分,其前後成分無主次之分,互換位置後在語法意義上不會發生意思變化,但是在法律表述中應當根據句子成分的重要性、邏輯關係或者用語習慣排序。
示例1: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示例2:較大的車站、機場、港口、高等院校和賓館應當設定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營業場所。
「以及」連線的並列句子成分,其前後成分有主次之分,前者為主,後者為次,前後位置不宜互換。
示例1:**應當公開,但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以及當事人約定不公開的除外。
示例2:***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水環境保護的需要,可以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採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滌劑、化肥、農藥以及限制種植養殖等措施。
「或者」表示一種選擇關係,一般只指其所連線的成分中的某一部分。
示例: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2樓:四哥有法說
法律中「可以」、「必須」
、「應當」的含義:
一、「可以」的含義
「可以」,表示「許可」的意思。在法律規範中凡帶有「可以」的條文,從法律規範的角度說,是授權性的規範。這種規範的特點是法律賦予公民、法人或國家機關以某種權利,實施與否由有關者自已決定。
某種行為法律規定可以為,也就同時允許可以不為。這要由被授權者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
就是你有權選擇是否這樣做的意思。
「可以」做某事並不意味著你必須做某事,只是說你具備了做某事的能力,使其成為你的一種選擇。
二、「必須」的含義
「必須」和「可以」正好相反。帶有「必須」的法律條文,在法律規範中屬於義務性的規範,規定的是一種責任。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將所有的情況都加以考慮了,沒有例外和特殊,必須一律執行。
三、「應當」的含義
「應當」,在法律規範中的意義比較複雜,難以用權利義務的概念來表達。我國法律中的「應當」雖然很近似於「必須」,但和「必須」相比,是一種原則性的規定,或者說是一般性的要求。因此就允許在執行中有一定的靈活性,允許特殊和例外的存在。
那種把「應當」和「必須」混為一談的看法是不正確的。
明確了這幾個概念的含義和區別,有助於我們對一系列法律規範的準確理解,避免和減少適用法律上的錯誤。
3樓:戚廣利
"應當"的詞彙含義主要是"表示情理上的理所當然",包括履行一定的義務或責任。"應當"的語法含義為助動詞,起聯結主語和謂語的作用。"應當"的語境含義比較平和、中性,感**彩較為平實,祈使中隱含說理意味,語氣較為緩和。
「應當」,在法律規範中的意義比較複雜,難以用權利義務的概念來表達。我國法律中的「應當」雖然很近似於「必須」,但和「必須」相比,是一種原則性的規定,或者說是一般性的要求。
法律條文中的"應當"多用在義務性規範中,是指法律對特定情形中某行為人與某種行為之間存在一種理所當然的關係所作的表述。
"應當"的表述主要有三種:
1、表示對待均主體作汙的要求,並附有品律後果。 (1)在法律規範中,表示某種作為的要求,並在本法中附有法律後果,"應當"的義務性條款與其後的法律責任相關聯,違反這一義務性規定則依據本法追究責任。這是"應當"在法律中的主要用法。
(2)在對行為的法律規範中,表示某種要求,本法雖未附有法律後果,但依據其他法律需負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如禁毒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或者有證據證明***品、精神藥品和易製毒化學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應當及時開展調查;……"再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2、表示普遍的共同性要求,但不直接附有法律後果。 其中可分為兩種情況:(1)在義務性法律規範中,體現立法者的某種價值期許,表示倡導性的應為內容,一般不附有法律後果,通常表達的是社會公共道德等有關方面的內容。
如科學技術進步法第三條規定"全社會都應當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 (2)提出某種要求,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實現,屬於軟約束性條款,一般不附有相關的法律責任。如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逐步完善無障礙 設施,推進資訊交流無障礙,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無障礙環境。
"3、在某些樓律概念中聯結兩個句子,擬製出某種法律關係。 法律概念可以是一個詞,也可以是一個句子。在一個句子作為法律概念時,有的用"應當"來聯結,擬製出某種法律關係。
如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再如刑法第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 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還如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4樓:清逸草堂堂主
1、法律條文中的「應當
」是和「可以」相對應的一個詞語;對於「應當」的理解就等同於「必須」,而「可以」可以理解為可為或可不為。
換而言之,就是說「應當」就是強制性規範,「可以」就是選擇性或者授權性規範。
2、「企業應當在員工離職的當天一次性支付員工所有工資」這個是第九條規定——屬於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中的應當就是約定了用人單位的義務。
3、如果公司以勞動合同約定「員工離職後,公司在次月月底結算工資給員工」為由拒絕當天結算——這個不合理——你可以以合同條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而要求該條款無效。
參考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用人單位即應該在員工正式離職當日就支付清所有的工資,離職員工可以直接該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於當天結清工資,用人單位拒絕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你也要求仲裁,用人單位承擔的後果也就是給你結清工資——只不過他們還是實現了拖延。至於賠償損失,這個很難,因為你很難證明你的實際損失。
5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是和「可以」是法律上相對應的一個詞語;對於「應當」的理解就等同於「
必須」,而「可以」可以理解為可為或可不為。換而言之,就是說「應當」就是強制性規範,「可以」就是選擇性或者授權性規範。一般來說,對於義務方面的要求都會用應當加以強調。
有可供選擇的義務或可通過雙方協商形成的義務一般選擇可以。對於權利問題,都不會加應當,因為權利的享有可供當事人選擇,當事人對於自己的法定權利是可選擇放棄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就是必須要的意思
法律條文中的應當應該怎麼理解
7樓:人窮臉醜
法律條文中的「應當」是和「可以」相對應的一個詞語;對於「應當」的理解就等同於「必須」,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而「可以」可以理解為可為或可不為,是一種授權性的規定,可以進行選擇。
「應當」屬於強制性規範是指必須依照法律適用、不能以個人意志予以變更和排除適用的規範。主要分為義務性規範和禁止性規範兩種形式。例如: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8樓:恆宇昊天
應當,在用於法律條文用語時,帶有必須的意思,是一種強制性義務。
9樓:匿名使用者
律中的"應當"即是強制性規定,和必須的意思是一樣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
10樓:杭州徐明偉律師
應當就是必須。沒有選擇餘地。只能這麼做。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的意思就是必須。
12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等同必須,凡法律規定應當如何的,即為必須的
在法律中的本人是什麼意思?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處於表bai見**的法律du
關係中,本人就是被zhi**人的意思;dao如張三原是內
甲公司的採購員,經常到一容家企業採購鋼材;以後,甲公司因故辭退張三,但是沒有及時通知這家企業,張三仍然與這家企業簽訂鋼材採購合同;此時就形成了表見**,張三是表見**人,甲公司是被表見**人,即本人。
14樓:0880點**點
朋友你好,在表見**中「本人」就是被表見**人。
15樓:泓吖
表見**中的本人是被表見**人!
法律檔案中的「應當」的司法解釋是什麼意思?
16樓:故宮舊情
1、法律檔案中的「應當」,其含義類似於我們通常所說的必須、一定要的意思。
例如:刑法第16條第一款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當中的「應當」就是必須、一定要的意思,也就是說滿16週歲的人觸犯刑律的必須、一定要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檔案中的「可以」才是有選擇性的意思。
如刑法第第19條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當中的「可以」是有選擇性的意思,即當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時法官可以適用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也可以不適用,具體是適用還是不適用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根據案件的性質、情節等因素來決定。
3、你說的法律檔案中的「應當」的司法解釋就是「強制執行」的意思,應該是人們口頭上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如果這樣表述:法律檔案中的「應當」的司法解釋就是「強制」的意思,雖然不準確,不嚴謹,但也稍微有點接近其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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