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城市老瓜農
有可能合同拿去備案等,所以有可能是合理的。
買房子先付完首付款,然後銀行已經放款,才籤購房合同,我簽完字了,但是開發商還沒有給我一份購房合同? 5
2樓:機器人
我估計是他有什麼細節工作沒做好! 你們籤的私下合同 不給你是防止你拿證據告它。
銀行能貸款 就不會有問題 你真想要那房的話 就再等等好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買的是期房,在選訂**後先交納訂金,對方會給您收據。之後通知你付首付並辦理銀行按揭手續,這個時候開發商會讓你籤預售合同,如果是現房則是買賣合同。在合同中雙方履行的義務都在上面包括違約程式等等用來制約雙方保證雙方合法權益的。
你必須在合同上簽字另外由**方(開發商)蓋章。你需要籤4本(一本是由你保留,一本是銀行做貸款時要用得,一本是過戶時需要,還有一本留底)。所以沒有購房合同是不合理的,你買了房子連合同都沒有,產證也沒有那我請問你用什麼來保證你自己的權益?
4樓:金華行__光禧
1、合理。
2、等辦完備案。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關於未備案購房合同的效力,要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分析:
第一, 有約定從約定。若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將登記備案作為合同生效條件,此時如果因為合同未備案而引發爭議,您可以根據該約定主張合同無效。但若合同一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也接受該等履行,那就不能主張合同無效了。
第二, 無約定從法定。根據《合同法》第32條及第44條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合同各方簽字或簽章時合同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即生效;特殊情況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而目前我國沒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生效,故購房合同在您與開發商簽字蓋章以後就生效了。
合同生效後,再以購房合同沒有辦理備案手續為由要求確認合同無效,法院是不予支援的。
其次,關於房屋**變動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同樣的,如果合同中有相關約定,您可以要求按照約定進行處理;如果雙方無相關約定,且沒有其他法定事由,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購買期房,首付已付,銀行貸款還未辦理,而開發商扣著購房合同不給,這樣合法嗎?
6樓:zimo與庚
還算合理。
1、業bai主領取合同,需du要具備2個條件:房款zhi結清,業主dao本人憑有效證件領內
取;2、一次性客戶,在簽約容完,付完一次性款項後,開發商會填寫和稽核合同,稽核完沒有問題,開發商蓋章完畢,通知客戶領取合同;
3、按揭客戶,需要等按揭手續完成,銀行放款給開發商,此時客戶可以領取合同;
4、分期客戶,需要所有分期款項完清後才能領取合同。
7樓:
現在不都是這樣操作的麼?開發商要看到銀行的貸款到賬後才肯鬆手的,他們也需要保障滴
剛買的期房。首付已交,貸款要立馬就辦嗎?
8樓:顧小蝦水瓶
交完首付後,會在一個月的時間內辦理貸款。
簽完合同後,房開商要到產權處辦理預告登記,然後將資料送到銀行,或者你自己到銀行去辦,在銀行簽完合同,辦完抵押登記之後發放貸款。所以時間大概在一個月內可以辦完,有些房開商效率比較高,一個星期就能辦完。
辦理貸款手續:
1、首先,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
2、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3、然後接受銀行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4、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
5、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6、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登出登記。
9樓:hi丶董先生
一、合同裡對您辦理貸款的時間會有約定,仔細看下合同,先保證不要違約才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辦理貸款。合同是有效力的,因為不想早還貸款,而出現違約,到時開發商解除合同,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約定自由度就大了,等開發商給您發催告。
二、期房貸款還款一般有兩種,銀行對貸款也是有審批的。到開發商及銀行處諮詢清楚,一般的銀行是先簽後審。
三、買期房辦理貸款還貸有兩種可能
1、付過首付之後,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銀行在開發商和您的資料齊全後,立刻稽核批准您貸款,將貸款放給開發商,之後您就要開始還貸款了,
2、付過首付後,跟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開發商可能在房屋封頂或竣工時才會將資料備齊,讓銀行審批貸款,(這種方式開發商也會要求先簽訂合同,這樣有兩個考慮:
一、簽約時就把貸款合同簽了,讓客戶少跑一趟,
四、銀行在當時可以集中辦公,將貸款合同簽好,逐步收齊客戶方貸款資料,審批通過銀行將貸款放給開發商,再開始還貸。雖然都在付首付後簽訂貸款合同,但銀行審批及客戶的還款時間卻是不一樣的。
擴充套件資料
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影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係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10樓:匿名使用者
剛買的期房,首付已交,貸款辦理看合同約定的時間。
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影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係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擴充套件資料
期房(1)先期預購,戶型、位置利於選擇。由於訂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銷售工作剛剛開始,開發專案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戶型也在其中,購房者有了比較大的選擇餘地。
(3)付款輕鬆,隨施工進度付款,一般分為三次。首次付款時間為取得預售證時,一般僅付1萬元~2萬元的定金和總房款10%左右的首期房款。
第二次付款時間是工程進行到一半時,付款額約為總房款的60%。
第三次付款時間為房屋已經交工或即將投入使用時,購房者將餘下的款項付完,同時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也可選擇按揭付款。如果是一次**付全款,可獲得更大的優惠。
(4)工程質量隨時可見,便於監督和提出意見。從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購房者就可隨時去**工程進度,對於房屋結構、牆體構造、水暖電等裝置管路、管線、介面這些建好以後不易觀察的部分,這時都可一覽無餘。
風險問題
1、根據圖紙買房購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戶型的平面圖、整個樓盤的效果圖而不是實物,許多開發商將戶型平面圖做的簡單而模糊,使得有關面積、戶型、裝修標準難以準確進行判斷;而樓盤的效果圖則渲染得十分精美會造成對消費者的誤導。如果在交房後與開發商宣傳的差距較大則會造成損失。
2、對於開發商的情況難以把握。如果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因為資金不足使工程停頓;或因技術實力不足造成建設質量的降低;以及在建設過程中擅自變更原來的設計或承諾尤其是對小區的配套設施和環境綠化的變更等情況,這些都會給消費者造成巨大的損失。
3、市場的**和**難以**。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付款後,因為市場因素的作用,房價會產生波動。如果漲價則購房者受益;如果跌價則購房者會遭到損失。
11樓:隱匿望默唸
不一定要立馬辦,貸款辦理看合同約定的時間。
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影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係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擴充套件資料
注意事項
由於許多商品房的開發是由某一個開發公司進行,而銷售則由另一家**商負責,所以,購此類期房時要看清**商與開發商有無委託銷售協議,有售房協議的才可以放心買。當然,購買信譽好、資金雄厚的開發公司的商品房,一次性付款折扣較多,這樣可以享受房屋升值帶來的利益。
買現房時,在現場檢查質量主要看以下內容:各廳室過道的地面、牆面、頂棚、門窗、各類管線設施、衛生潔具、配套的廚具、預留的電源插座、**插孔、天線插孔、水暖煤氣的五金件是否有質量問題或設定不合理。
12樓:鼎豐嘉業
樓主您好:
您說的問題是購買期房中常見的問題,您的想法我想大家都很理解,從個人角度、目前通脹及您做生意的角度來講當然是越晚付越好。尤其是現在國八條出來了,現在房價還不好說哦!
但至於是否立刻去辦,我還是建議您:
首先:我相信開發商不傻,應該在合同裡對您辦理貸款的時間會有約定,所以您仔細看下合同,先保證自己不要違約才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辦理貸款。畢竟合同是有效力的,不要因為不想早還貸款(您說的利息是一樣,您早一年開始還,也早一年結束還款不是嗎?
),而出現違約,到時開發商解除合同,您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那您可就虧大了!如果沒有 約定那您自由度就大些了!
等著開發商給您發催告吧!
其次:我想說的是,期房貸款還款一般有兩種,銀行對貸款也是有審批的。您到開發商及銀行處諮詢清楚,一般的銀行是先簽後審(並不一定是您簽了就生效就一定要開始還貸的,銀行也可能不批准您的貸款,那按合同約定,您可是需要自行籌集現金支付房款的)。
就買期房辦理貸款還貸有兩種可能1、您說的是一種情況,付過首付之後,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銀行在開發商和您的資料齊全後,立刻稽核批准您貸款,將貸款放給開發商,之後您就要開始還貸款了,2、另一種情況,您跟付過首付後,跟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開發商可能在房屋封頂或竣工時才會將資料備齊,讓銀行審批貸款,(這種方式開發商也會要求先簽訂合同,這樣有兩個考慮:
一、簽約時就把貸款合同簽了,讓客戶少跑一趟,
二、銀行在當時可以集中辦公,將貸款合同簽好,逐步收齊客戶方貸款資料),審批通過銀行將貸款放給開發商,然後您再開始還貸。雖然都在付首付後簽訂貸款合同,但銀行審批及客戶的還款時間卻是不一樣的。所以這個還是建議您可以問下銀行或開發商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還貸,是哪種情況,如果是後者!
那就省事了!
第三、如果您確認了確實是您擔心的情況,但還是想晚些支付,給您以下幾個建議,1、現在國八條出來,估計能買房子的少了,所以跟開發商還是有商量的餘地,可以去商量,商量好的話,最好是簽定個補充協議;2、如果協商不成,建議您配合開發商的通知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去辦理貸款,但是貸款所需要的資料很多,資料可不一定立刻能提供齊全,您是配合辦理貸款了,但有些資料的提供需要一些時間,因晚交幾天資料就要說您違約也太不盡人情了吧,具體尺度您可要把握好哦!呵呵,如果合同裡對於辦理貸款時間有明確約定,我想您首先還是要保證自己不違約的情況下,再考慮其他。
最後祝您一切順利!
開發商沒催一般多數是後者了,因為就是您簽了貸款合同,他也拿不到錢,所以他沒催。總之還是建議您看合同,履行合同是合同當事人的義務,並不一定需要對方催促,如果達到違約程度,那也就麻煩!畢竟買房前期風險在買房,您付了首付,可現在手上除了合同什麼也沒有,違約的時候,違約金對方直接從首付里扣就可以了。
而且銀行審批貸款,對您也有一個好處,就是如果銀行批准您的貸款,那您就可以確定這個房子將來肯定是您的,您付30%,銀行要代付70%他們的風險意識要比我們強的多,發放貸款是需要稽核的。我覺得您可以權衡後找個合適的時間點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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