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哪方出錢買房無所謂,在經濟能力隨範圍內,哪 方裝修也無所謂。不是應該不應該的事,而是必須的。即使沒錢,也應努力的
2樓:上思農場
想要一起住的就必須出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情況跟我一朋友 一模一樣
1 如果多年以後 你們離婚 房子沒你名回字 那你就一無所有答
2 如果你裝修 你買電器 女方願意在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 還是可以的3 最好的辦法 你有能力 自己買房 《我朋友就是自己另外買一套房子》
4樓:小木匠
能問出這樣的問題,你們就不適合結婚,分開吧。
5樓:苗海迪
答,對了,夫妻共同分擔!你們必定再一起生活,相互幫助付出。
6樓:海布里女王
不然你結婚就出個屌嗎
7樓:風箏也許會有風
不出不合適兄弟。。。
婚房是男方首付貸款買的,沒加女方名字但裝修費是女方出的分手
8樓:匿名使用者
婚房的首付部分由男方所有,但是夫妻婚姻續約期內的貸款還款部分是雙方共有。
其次,女方出的裝修款項如果男方認可,是可以提出返還的,如果男方不認可,女方要有相關的證據,如付款的銀行記錄,發票等。
9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歸男方所有
如果男方有良心會給女方裝修費,沒良心這裝修費基本上打水漂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夫妻在抄
婚姻關係存續期襲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你婚後的上述個人收入屬共同財產,只有符合第二八條規定才是個人財產。
11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男方首付貸款,女方沒有參與還貸;但裝修費由女方出資的,是可以按房屋的總金額(包括裝修費)佔比,來劃定各自應享有的金額,如果房屋升值後,也應比例分別享有。
婚前公婆買房,在公婆名下,提供給我們做婚房,我該出資裝修嗎?
12樓:有料娛圈
結婚之前公婆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名字也是你公公和婆婆的名字,這時候這套房子,將成為你們的婚房。因為房子還沒有裝修,所以你們想要住進去,必須先要進行裝修。然而在裝修這個環節上,你們卻出現了矛盾的地方。
對於這個問題,可能每一個人心裡的答案都是不一樣的。這就要看這個女孩她和未來婆婆家的關係搞得如何了。最重要的是看女方有沒有和男方家定親,或者是領證登記。
在婚姻不確定的前提下,我認為你完全有資格選擇不去拿這筆錢,對這個房子進行裝修。如果你們已經登記了的話,你們已經是法律上認可的夫妻了,雖然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既然你已經身為這個家庭中的一員,出一把力,或者是拿一份錢,都是可以的。
男方在買房的時候已經支出了相當的一筆費用,如果再讓他們拿所有裝修的錢,我認為男方可能會有經濟方面的困難。如果男方家出現了這樣的困難,而你卻袖手旁觀的話,男方家對你是不是有了一些意見呢?如果在結婚之後,你嫁到男方家裡,在他們家做兒媳婦,你的公公和婆婆對你就沒有任何芥蒂之心嗎?
對於房子裝修的費用是不是你出,主要還是看你們兩者之間的關係到了一種什麼樣的程度。如果你們倆,是在談男女朋友,還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你們到將來還是一個未知數,理智一點的男方應該也不會要求你去出這筆錢。你當然也不會去出這筆錢為他們去裝修房子,因為你們的婚姻是存在不確定的。
若你們存在婚姻事實,我認為你適當出一些錢來裝修房子,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怎麼樣,還是以後自己生活的地方,從這一方面來看的話,還是應該出資裝修一下,畢竟每天上班都那麼累了,回到家之後有一個舒適的居住環境,對一個人本身來說也是非常放鬆的
14樓:悠暖情感
我認為不應該出資裝修,因為不在你們夫妻倆名下,如果以後感情有變,不管出了多少錢裝修這房子也沒你的份,到時候最多拿回一點裝修的錢也不算房子升值的部分。建議女生有錢的話最好婚前買一套自己名下的房產,這樣更有保障。
15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公婆買房,就這一點,就已經是婚前財產,何況房產證上沒有自己的名字,更不該出資了,因為出資只是幫公婆裝修,這套房本身並不會因為自己出了裝修,便有自己的份,如果將來離婚,依然是婚前財產,對自己也沒有任何利益關係。
結婚的時候雙方說好了男方出彩禮6萬裝修婚房(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女方出錢買車陪嫁現金6萬
16樓:匿名使用者
1、在沒有領取結婚證之前,法律上講,你們是沒有結婚的!自己舉行的結婚典禮及儀式沒有法律效力。
2、婚後財產為夫妻雙方共有。現在你們買房,應該屬於婚前財產,為了防止糾紛,作出資證明公證,在房本上寫上你們雙方的名字,這是很有必要的!
3、你們現在的婚房應該是男方父母讓你們結婚的「過渡房」,你要把你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會讓男方家「心裡很不舒服」。如果你的丈夫是獨子,老人百年之後,房子自然是你們的;如果你的丈夫還有兄弟姐妹,那就減少了他們遺產的份額,會讓男方父母更加為難。
4、結婚並不是簡單地兩個人搬到一起,更重要的是情感上的相親相愛!你們所做的一切,目標應該是為了婚後更好的生活,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如果只考慮自己的利益,雙方都會心存芥蒂,對婚後的感情生活也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17樓:許一世如花
他們都不加你名字,你還加他名字。他的十萬不要了你自己出30萬買寫你自己的名字。抱著樂觀的心態想著最差的結局。萬一他變心了你虧大了。
18樓:丿丶依灬然
不過分 都在一起了 本來就需要這樣 +上又怎麼了 當初說得好好的
離婚婆家出錢買的婚房女方有沒有權力分一半房產
視作贈與給自己子女的房產。配偶沒有權力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
婚前男方出錢買的房子,寫女方的名字,結婚後,離婚房子歸誰所有
婚前男方出錢買房子,房產證上寫了女方名字,結婚以後兩人感情不和離婚。如果男方不能證明,購買房子為自己出資,相應房產歸屬為女方 儘管是男方出錢購買,因為無法提供出資證據,只能算作婚前對女方的財產饋贈。房產作為現代人結婚之前,一個基本的大件商品。許多半途而廢的婚姻,最終都敗在了房產上面。沒能按照女方父母...
婚房是男方首付貸款買的,沒加女方名字但裝修費是女方出的分手
婚房的首付部分由男方所有,但是夫妻婚姻續約期內的貸款還款部分是雙方共有。其次,女方出的裝修款項如果男方認可,是可以提出返還的,如果男方不認可,女方要有相關的證據,如付款的銀行記錄,發票等。房子歸男方所有 如果男方有良心會給女方裝修費,沒良心這裝修費基本上打水漂了 第十七條 夫妻在抄 婚姻關係存續期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