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電瓶車不應該在機動車道上行駛,不過既然是和小轎車相撞就是小轎車的責任。就算有責任,也是小部分的。
2樓:匿名使用者
1.記住copy 你在自己的車道里 另一輛bai不管什麼車拐到du
你的車道 發生問題的責任方全zhi在 轉彎人的身上dao 直接報警 你絕對沒事 如果對方是機動車 進非機動車 你更沒問題 哪怕他停在那 你撞上去都沒事
2.要是你進了機動車道 那責任就 一半一半了 她穿什麼鞋 只要不是光腳都沒事 只是引起事故的一個因素而已 報警解決最好 踏實
小轎車由南向北左轉彎進入非機動車道,摩托車由北向南直行相撞,這個事故應該怎麼樣解決?責任怎麼劃分?
3樓:閒三
嘿嘿,轎車是轉彎的,按照轉彎讓直行的通行原則,就算摩托車無證、酒後,估計轎車至少是個同等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事故責任認定等交警的認定吧。
只要你沒有任何違章行為,車輛也沒有任何問題,對方無證酒駕,有可能會判定為全責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車進非機動車道出事,他也在非機動車道上和你相撞。《非機動車道,都不是你們走的道》,都上錯路行駛責任多少是有的了,在那路上誰逆向行駛,最關建了。後面就要看交警的歸定是怎樣的了。
我騎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直行,從右側出來一輛轎車,發生亂擦,我有沒有責任。
6樓:芸a芸
如果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就是機動車負全責,如果有紅綠燈且你是闖紅燈者就是你負主要責任。
7樓:a大仙林
小車全責,轉彎讓直行
8樓:沉重明天
都有責任,但是交警心情好你就沒責任
小轎車由南向北左轉彎進入非機動車道,摩托車由北向南直行相撞,這個事故應該怎麼樣解決?責任怎麼劃分?
9樓:匿名使用者
兩方都責任,
因為摩抄託車駕駛者,無bai證駕駛,而且還是酒du後駕駛,違法了zhi交通安全法。dao
而汽車司機將車子駛入了不屬於他的路線,同樣違法,當時還要考慮汽車車主有沒有開轉向燈。
假如開了轉向燈的話,汽車車主只需要賠償少量的安家費。
切勿酒後駕車。
10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的過程在這說了也沒用,等交警責任認定,而且最後肯定上法院的事情現在最好去找個律師先
11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無證駕駛和酒後駕駛都要負全責的,但是對方已死亡您呢又逆行,所以要擔些責任,但是要記住如果責任大於主責要負刑事責任的,切記
12樓:匿名使用者
摩托車有罪啊,但司機也有責任,差不多的
我騎電瓶車由南向北正常行駛,轎車由北向南左轉彎,在路口兩車相撞。我頭部及臉部受傷,右側小腿處有擦... 20
13樓:類平森
轎車車主負主責甚至全責,你應該第一時間撥打122,由交警出現場,由交警定責任後,拿到責任認定書後,向轎車車主索賠,如如你不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注意保留證據
我騎電瓶車直行,走的非機動車道,速度有點快,與左轉彎汽車相撞,對
14樓:shrek_活不明白
機動車80%到100%的責任,按規定機動車應該主動避讓非機動車,轉彎車輛應該主動避讓直行車輛
本人騎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正常行駛,撞人的責任如何界定??
15樓:註冊發貼真麻煩
既然已經由交警認定說明不是簡單責任 所以說的都只供參考
按您敘述 雖然行人進入車道是行人過錯 但您是提前已經看到行人 應該預見到行人可能隨時變化位置 所以應提前減速 這些交通法裡也都有
所以只能看交警怎麼具體判了 個人覺得肯定會判你責任 但主次這個看當時具體情況了 祝您好運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報警處理,如果他超車導致的話,他全責,如果兩個人身位一樣,他突然左拐,他全責,如果你超車,那你全責吧
我騎電瓶車由北向南直行,與一輛由南向西轉彎的轎車相撞,我頭部
先去 等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後確定賠償責任 我騎電動車有北向南直行,走到一丁字路口時,與另一由西向北左轉彎的電動車發生相撞,請問我要付什麼責任 如果超速就要負一定的責任,但是,有對電動車測速的嗎?你直行,對方轉彎,正常情況下轉彎車輛要避讓直行車輛,如果你沒闖紅燈沒超速,沒主觀故意撞人,應該算是對方全...
下班回家路上騎電瓶車直行與另外一輛左轉彎的電瓶車相撞,我腿摔骨折了當時沒報警就去醫院了,算不算工傷
上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需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負次要責任或無責任的才可以,你私了了,責任沒有辦法區分,社保部門和單位無法給你認定。大半年都過去了,更無法再報警取證劃分責任,只能是你自行處理承擔或向對方索賠。沒報警到哪報工傷去?自己負責 我下班回家騎電動車在路口左轉彎時被直行的電動...
我騎著電瓶車在工業區的路口,由南向北行駛,一輛轎車由東向西行駛。在路口中心靠東南三四米
轎車與非機動車碰撞,一般警察會判機動車全責 無紅綠燈十字路口,我電動車由東向西行駛,被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汽車撞到,從描述來看,電動車應該沒有責任。1.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4條中的規定 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 交通標誌 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