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政法校長時代
結婚後是夫妻共來
同財產,離了自就是要分的。
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樓:和死人交往
結婚後是夫妻共同財產,離了就是要分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結婚後都屬於共同財產了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唉…………!又一個貪財的心機婊。
5樓:匿名使用者
一人一半。房產證誰貸款寫誰,
房子是男方買的,婚後寫上夫妻的名字,還貸都是男方出,女方沒有出一分錢,那麼假如離婚後房子歸誰?會給
6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如果房子是bai
男方婚前買du
的,且所有的貸款都是zhi男方婚前還dao的,那麼這個內房子就是男
方的個人財產,容離婚時女方不可以分割;但是隻是婚前男方付的首付,婚後還的房貸,那麼離婚時房子可能還是男方的,但是婚後房子增值的部分價值,是要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男方要支付女方一筆增值費。
7樓:豆豆
既然名字是雙方的那就是共有財產啊!孩子一般是跟媽媽的,父親出撫養費
8樓:天蠶
婚後買房屬共同財產
孩子歸誰與房產無關
9樓:狗蛋絕不輕易狗帶
孩子的歸屬問題取決於孩子自己
婚前男方付首付,過後男方還貸,離婚後房子歸女方,貸款還要男方還嗎
10樓:
當事人結婚前,男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男方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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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子歸女方所有!房產證上面也是女方的名字,賣房時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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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錢買的房子,寫女方的名字,結婚後,離婚房子歸誰所有
婚前男方出錢買房子,房產證上寫了女方名字,結婚以後兩人感情不和離婚。如果男方不能證明,購買房子為自己出資,相應房產歸屬為女方 儘管是男方出錢購買,因為無法提供出資證據,只能算作婚前對女方的財產饋贈。房產作為現代人結婚之前,一個基本的大件商品。許多半途而廢的婚姻,最終都敗在了房產上面。沒能按照女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