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公司月,還在試用期,想離職了,不好意思和部門主管說,怎麼辦

2021-05-02 23:08:15 字數 1603 閱讀 7100

1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您提前3日辭職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三方協議簽了麼?沒簽的話跟你的主管寫下辭呈結算了實習期薪資後就可以離職了。

3樓:樸夢容

試用期離職可以直接提出,理由藉口自己隨便找個就是了,比如覺得自己不太適合這個崗位啊,或者不習慣啊等等。

4樓:匿名使用者

和主管坦誠談下,最多把制卡工本費給公司,順利告辭。

5樓:

試用期是一個雙方(求職者與公司)互選的過程,在這過程中,任何一方覺得不合適,均可以向對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從部門主管的角度來說,人員流動是一個很平常的事情。你不必覺得不好意思。

從你自己的角度來說,既然決定要辭職回老家發展,那辭職這個事情遲早是要讓公司知道的,遲早是要辦離職手續的。

長痛不如短痛,既然遲早公司要知道,那還不如干脆一點,儘早和公司說。

我現在在一家新公司工作,現在試用期,工作了一個半月都在打醬油什麼都沒做想辭職不好意思和經理說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去說,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公司和你都是雙向選擇的,你可以把你的想版法說出權來。也許你並不是不喜歡,只是你現在在這個公司沒事做,沒有感覺到歸屬感,你去找經理說說,也許當他知道你的真實想法後,會有什麼任務讓你去做呢!給你一個建議,頻繁的換工作對你沒有一點好處。

因為你沒有學到什麼實質的東西,反而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鼓足勇氣去吧!加油!

7樓:少爺何

交張辭職函放在他桌上,他自然會找你,就ok了

8樓:無聊驅蟲

可以等等,一般試用期讓他不滿意的話,他會主動找你的。

最後看看工資待遇,如果還湊合,而且你卻是也不想幹了,

可以在平時多去找找,至少先要在那穩住腳跟,有飯吃,再考慮吃什麼飯。

9樓:

不喜歡的話 就走唄 沒什麼的

10樓:皇甫木人

我覺得還是走吧,不喜歡就不要強求

剛來新公司一個月,想離職了。該怎麼說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原因、家庭原因都是可以的,比如說能力不足不能勝任該崗位,家人需要照顧等。

只要有按法律規定辭職,辭職的理由並不重要。勞動者辭職的,需提前30日書面(試用期提前3日)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就說工作不適應,無法勝任,感謝公司一直以來的栽培!反正多說幾句好聽話,反正天下沒有不散!人往高處走,這就是職場。

請問試用期月公司會壓工資合法嗎,請問試用期第一個月公司會壓工資合法嗎?

工作第一個月壓薪違法的,可以監督當地勞動執法部門上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報酬或者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損害賠償金 1 剋扣或者...

在公司簽了一年合同,該公司說試用期月,合理?月後被解除勞工關係,沒有提前通知,然後沒加班費

1,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2,非法解僱,你可要求1個月工資的待通知金及半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律師專業解答 一年的合同最多兩個月的試用期。沒有通...

我在餐飲公司簽了勞動合同,現在還在試用期,如果我辭職的話需要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沒有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