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通知書怎麼寫辭職申請書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麼

2021-05-05 19:29:10 字數 5062 閱讀 8791

1樓:水6元

二、辭職申請書與辭職通知書兩者是有區別的,其法律概念不一樣,辭職申請書和辭職通知書都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表達辭職行為的意思,但是申請書和通知卻是兩種不同的書證格式。具體區別分析如下:

辭職申請書和辭職通知書雖然都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遞交的一種書面辭職書證,但是辭職申請書和辭職通知書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概念,用人單位依法處理的結果有不相同之處。

1.辭職申請書是勞動者按照申請書的格式,根據《勞動法》第24、28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內容,將自己決定辭職的資訊書面向用人單位提出協商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覆意見。

《勞動法》第24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法》第28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辭職通知書是勞動者按照通知的格式,根據《勞動法》第31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內容,將自己決定辭職的資訊書面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的一種義務,其辭職行為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辭職申請書和辭職通知書兩者的根本區別,就在於用人單位收到勞動者的辭職申請書或者辭職通知書後所做出的處理結果。

用人單位收到勞動者的辭職申請書,如果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就勞動者的辭職申請書做出不同意辭職的意見。如果用人單位做出同意的意見或者蓋章,則視為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協商一致的結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即法律沒有禁止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時自願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

用人單位收到勞動者的辭職通知書,如果勞動者依法履行了辭職提前30天告知義務,則用人單位應該盡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義務,否則用人單位就屬於違法,勞動者就要及時維權處理糾紛。

三、你口說無憑辭職,單位領導不同意你辭職是正確的。如果用人單位當面拒收勞動者遞交的辭職通知書後,勞動者還想繼續辭職的辦法就是可以通過郵政局**向用人單位送達書面辭職通知書。

在用人單位當面拒收勞動者的辭職通知書後,勞動者還想繼續辭職,就應當依法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過郵政局**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通知書〔切記:在**信封檔案處註明×××辭職通知書一份,保留好郵政**收據作為遞交的證據〕,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2樓:

其實你寫了辭職申請書然後遞交給人事部,那就是代表通知了!你也可以先通知告知公司你要辭職,然後寫辭職申請書,一樣的!如果你覺得不想和領導的關係太僵,你寫的時候含蓄些,要感謝公司對你的培養,學到些什麼東西。

你呢是因為什麼原因(有些原因可以不用太直接)經過慎重考慮決定提出辭職.

至於提前30天要通知,這是法律規定的,一般來說不是很重要的崗位,不用提交30天通知,有些是當天提出,當天辭職,當然也可能推辭幾天,因為需要一些交接、帶新人之類的事情!所以在辦理那個交接表時那個是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的!不用擔心太多,公司一般不會因為此類問題鬧,因為對公司影響不好。

而且浪費時間就等於浪費公司金錢!

如果你是在公司工作的話那還是去公司辦離職好些,如果是這樣用**信方式,反而顯的這個人做事不負責任,影響更不好!因為你手裡有事情需要交接給新人,或者其它負責人!

3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申請的話一方面目的就是和平地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的話,就不屬於違約的情況。如果辭職申請的同時不想和領導關係弄僵,關鍵是表達上要注意對原公司和領導心存感恩,比如首先感謝之前公司提供的平臺,感謝領導的栽培;第二就是要找一個公司比較容易接受的理由,比如因為夫妻 兩地分居或者身體不好或者自己能力不夠等等,反正辭職的原因主要是自己的一方,這樣公司容易接受,就不會找你麻煩了。

4樓:小泰山一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從該條文可以看出,只要員工按照前述規定向單位遞交辭職申請,員工的解除行為就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約定服務期除外)。也就是說,該條款規定下的員工的解除行為是一種單方行為,不必徵得用人單位同意,辭職申請一經送達,該解除行為就發生法律效力,在解除條件滿足(如時間到期)時,雙方勞動合同解除。

辭職信是職工向單位提出瞭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能否解除解除,需要看單位是否同意。如單位同意,則應為協商解除,如單位不同意,則合同不能解除。

你說的辭職通知書應該是通知解除通知書

是按照法定程式進行的,或是因單位違約,或是提前30天通知,均發生直接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

5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書就是通知書,你郵件你部門領導抄送人力資源部領導(你的郵件要選「收到回執」)。辭職信裡除了你上述那些外,為了避免生硬可以把公司和領導大大表揚一頓。例如公司給機會使自己得已發展,領導關心栽培自己進步很大。。。。。

辭職原因部分寫的要充分一些,例如父母年事已高要回家找工作之類的(這個可以編嘛,編煽情無奈只能離開型)。還有辭職信裡要明確離開時間。最後寫「為了避免給公司造成損失,懇請領導收到信後協助進行工作交接」。

然後列印出來快遞公司,網上可以查快遞到達時間,你可以簡訊領導確認,保留簡訊。也可以手機錄音確認時間。此外辭職申請書有法律效力,保留好證據,如果不批一個月後你直接走人(這之前你當然要催促領導,記得也要找人力資源部領導談,明確時間一到堅決要走),如果扣你工資你可以到當地仲裁告公司,仲裁都幫員工滴。

祝你辭職順利!

辭職報告和辭職申請有什麼區別?

6樓:哈怎麼肥四

1、表達不同

兩者都是辭職的表達。但辭職報告是宣告、告訴;而辭職申請是向上級說明理由,提出請求。

2、作用不同

辭職報告屬於單方要求,不能作為職工提出辭職的證據使用;辭職申請在經過上級同意審批過後,方可認為完成了辭職的過程。

3、意願不同

辭職申請書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往往含有「望批准」、「請領導批准」「申請批准」這一類的詞彙。而辭職報告中是不會有這類詞語的。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4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這種「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遞交辭職報告和批准辭職請求。

由此可見,在現代社會人才流動的過程中,辭職報告的寫作和求職信一樣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

擴充套件資料

辭職報告注意事項:

1、首先要考慮有沒有申請的必要。辭職報告是辭掉工作的一種報告,報告人一定要事先考慮成熟後再作決定,不可倉促了事,事後後悔不已,造成不必要的煩惱和痛苦。

2、辭職報告要將報告的事項和理由寫清楚,使對方能透徹瞭解你的要求和具體情況。

3、辭職報告語言要準確,文字要樸實。

4、辭職報告是個人離開原來的工作崗位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組織提請批准的一種報告。

7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辭職申請書和辭職信兩者的根本區別,就是用人單位收到辭職信後給勞動者辦理辭職手續時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用人單位在收到辭職申請書後做出同意的意見或者蓋章,則視為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辭職申請書是勞動者按照根據《勞動法》第24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將自己想辭職的資訊向用人單位進行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做出答覆的一種方法。

因此,在公司收到員工的離職報告時,要分辨清楚員工提交的離職檔案到底是辭職通知還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

辭職信,通知公司離職的檔案。

辭職信又叫辭職通知,即記載勞動者提出辭職時間、辭職原因等內容的法律文書。

即辭職通知送達用人單位滿三十日,產生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無論用人單位同不同意勞動者辭職,30天后勞動者均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辭職信是勞動者按照寫信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31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將自己決定辭職的資訊告訴用人單位的一種方法。

從法理上講,辭職通知是勞動者在行使形成權,形成權是指權利人以自己單方的行為,使某一法律關係效力發生變化的權利,形成權的魅力就是單方說了算。

勞動者按照法律規定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三十天期滿必然發生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而辭職申請實際上是勞動者在行使請求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要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至於該他人能否獲得其希冀的給付,則是另一回事。

擴充套件資料:

辭職報告也稱為辭職申請書,是個人離開原來的工作崗位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組織提請批准的一種申請書,是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實用文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4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這種「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遞交辭職報告和批准辭職請求。

由此可見,在現代社會人才流動的過程中,辭職報告的寫作和求職信一樣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

一、辭職報告只是法律程式;

二、無須理由,也無須文采;

三、如:由於本人原因決定辭職,現依據法律提前一個月正式提出辭職,即最遲於幾月幾日正式離開崗位,懇請領導及時安排人員作工作交接,等等。

四、應該提交辭職報告,否則公司算是曠工離職,一是會扣工資,二是可能拿不到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可能影響以後找工作。

五、辭職行業登記種類也不同,找新單位時可能會被拒絕。

辭職申請是指員工在離職時,填寫的書面申請文字。

辭職申請書通常有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等五部分構成。

(一)標題

在申請書第一行正中寫上申請書的名稱。

一般辭職申請書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申請書」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型稍大。

(二)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申請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辭職申請書怎麼寫的,辭職申請書是怎麼寫

辭職申請書是怎麼寫 1 填寫適當受文者名稱及需要知會的上司 2 清楚寫出辭職的理由 3 感謝公司給予的工作機會,並在工作上獲得寶貴的技能及經驗 4 最後,祝願公司將來發展順利及作親筆簽署。一 辭職申請書的模板如下 離職申請書。尊敬的領導 您好,本人 由於個人原因,無法繼承為 公司服務,現特提出離職,...

新入職員工辭職申請怎麼寫,員工辭職申請書怎麼寫?

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的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新員工離職,可以在以下方面入手 一 針對新人群體重視不夠,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就離職,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招聘時新員工已經對公司有一種期望,當新員工進入公司工作後發現,期望與現實有很大距...

辭職申請不被批准怎麼辦,提交辭職申請書,領導不批怎麼辦?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無需公司批准,但員工要舉證的是你的確按照法定期限提前遞交了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用ems快遞郵寄給用人單位,寄遞單註明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保留寄遞單副本,作為證據。到期後勞動者即可要求用人單位辦理交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