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營企業不簽訂勞動法合同是否觸犯法律

2021-06-11 09:21:13 字數 2235 閱讀 5453

1樓:

1、入職後不簽定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2、勞動爭議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提起訴訟,一般都是先申請仲裁,因為“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可以一裁終局。

3、標準工時制工作日超過8小時為加班,週末、法定節假日上班為加班。

4、扣工資實質是對員工的經濟處罰,需要符合雙方約定的規章制度,並經過嚴格的程式,才行。根據你所述的“培訓職業道德不合格扣工資”是違反勞動法的。

5、你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一般那裡的工作人員會給予一定的指導。因為,你所述不詳,我主要說2點:

1)申請補籤合同及2023年1月1日後至合同簽定之日的雙倍工資;

2)申**班費、補交社保;返還所扣的工資。

2樓:挎籃背心兒

可憐你啊!

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你可以去申請仲裁,這樣單位需要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給你雙倍工資,直到簽訂為止;滿一年還不簽訂,你們的合同自動變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想在這麼無良的單位繼續幹下去的話,我看你可以按兵不動,等到轉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之後,如果哪一天公司要炒了你,你還可以撈一大筆補償金,而且之前欠你的雙倍工資也要補上。

亂加班也犯法,但是現實中這種情況太多了。至於他培訓什麼,那你無權干涉,但是如果隨便亂扣工資可不行,但是前提是你要證明是“無故”剋扣工資。因為如果人家規章裡面寫清楚了,違反職業道德就是違紀,要扣錢,你也很難說就一定不合法——關鍵是發聲爭議時看法官怎麼認定了。

當然,超時加班這肯定是錯的,《勞動法》裡面有規定,你可以按照上面算一下到底超時了沒有。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3樓:知法用法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

關於勞動合同關係的建立與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此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同時,在法律責任中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對於勞動爭議調節不成的 當事人應先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 不服後向法院起訴

4樓:簡簡單單

1、在私營企業不簽訂勞動法合同是違法行為的,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的。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超越天圓地方

在私營企業同樣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違法。工作滿一個月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年內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可以向勞動局監察大隊舉報,也可以向勞動局勞動爭議委員會提起仲裁,對不服仲裁的才可以起訴。

6樓:天天勞動法律網

觸犯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從08年1月1日起,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從用工的第二個月起,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如果用工達到一年還未簽訂,那麼從第二年的第1天開始即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旦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員工沒有法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那麼用人單位不可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投訴。培訓職業道德是應該的,但亂加班肯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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