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重婚罪,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一個: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姻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其中之一,那麼就依法構成犯罪,重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樓:匿名使用者
現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均沒有“事實婚姻”這個概念,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同居當事人之間不成立婚姻關係。解除同居關係時不需要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同居當事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不算重婚。
一起六七年了有小孩,沒結婚證,女方在和他人結婚,是不是重婚罪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
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2]
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2]
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2]
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
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我是2023年結婚但沒領結婚證,我老公又和別人領證了,怎麼辦?事實婚姻可以告他重婚罪嗎?
4樓:走向深藍
您好 朋友
您說的兩個抄人雖按農村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未領取結婚證。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2023年2月1日以前,符合《婚姻法》結婚實質要件的屬事實婚姻關係,
那就是重婚罪
但是如果是在這之後,是按照新婚姻法施行的
那就是前面的是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後面有與他人領證結婚,不是屬於重婚的
而重婚是指:1、有配偶者未辦理離婚手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2、有配偶者雖未登記結婚,但與他人以夫妻名義而公開同居生活的;3、無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的;4、無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的。
因此,不是重婚的不予追究重婚罪的責任的。
沒有領結婚證10年後算不算合法夫妻,女方又跟別人結婚算重婚罪嗎
5樓:孟淑蘭修香
只要你們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能提供到人證和物證,就屬於合法夫妻了,例如有街坊或和自己沒直屬關係的人證明你們住在一起,以夫妻雙稱,出相入對等。還有最好能提供聯名戶口,相片或聊天記錄等等有關夫妻的證據就能證明。
7樓:雨林仙蹤
十年前就是2023年左右,那是我國的婚姻法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以結婚登記為準。沒有登記就只能算同居,女方是可以和別人結婚的。至於孩子,她的義務是不因沒有婚姻關係而消失的,她同樣還是有撫養無成年子女的義務。
這個沒有犯重婚罪,所以沒有刑事上的責任。
8樓:壞蛋為啥叫壞蛋
十年已經可以在法律上承認是夫妻關係了!但需要一些證明!如果沒有,那麼對方沒有重婚罪!
沒有結婚證己育有兒女,女方與別的男人同居屬於重婚罪嗎?
9樓:與眾不同的口味
沒有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女方與別的男人同居不屬於重婚罪,不過女方是要負擔已育子女的撫養費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這個問題涉及到事實婚姻,94年以後事實婚姻不被法律認可,如果你們94年以前就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麼你們就是受法律認可的事實婚姻,這時女方再與別人領結婚證或與別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就會涉及觸犯重婚罪。相反,94年以後你們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話,法律上是不認可你們的婚姻的,女方可以與他人領結婚證,不會犯重婚,但你可以向女方要求對方支付小孩子的撫養費。
沒有結婚證,但可以證明有事實婚姻,可以分到財產嗎
不是合法夫妻,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誰的財產誰得,也可以讓法院裁決。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
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快,我沒有結婚證,女方有精神病,怎麼離婚快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舉辦婚禮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將會構成事實婚姻,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後沒領結婚證生活在一起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沒有結婚證,不是夫妻,不存在離婚,雙方可以協議分手,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解決,婚姻法 司法解釋一 第五條 ...
我們結婚了但沒有結婚證現在女方趁這次回去就不來了要分手怎麼辦
如果是她家裡不同意 嘎嘎 就先辦結婚證再說 如果是她自己不願意 那就算你把她告上法院 強制她回來 那你們之間.我個人建議最好先搞清楚是因為什麼?只有對症才能下藥 結婚了,沒有結婚證?算哪門子的結婚啊?她要不想回來,結婚證能擋住嗎?不是你的何必強求!她心有所屬了,舉個例子吧,女人在結婚前和別人發生了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