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月光下的星期
不是合法夫妻,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誰的財產誰得,也可以讓法院裁決。
《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2樓:八三老人
自2023年2月1日,以後就不存在事實婚姻的問題,你的描述只能屬於同居關係,不存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上個人財產歸個人。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事實婚姻成立,則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縱橫法律網 吳錦熤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以後的同居關係不以事實婚姻進行處理。
縱橫法律網 喻遠軍律師
5樓:
根據2023年司法解釋的規定,自那一年後,同居關係不再被認定為事實婚姻。
因此,你們分開能否按照離婚處理,就得看你們同居是不是在那一年之前了。如果是,可以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否則,自行協商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太籠統了。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他現行法律規定,事實婚姻是不在法律保護範圍之內的,因為這與同居行為很難界定。當然這也不是絕對。
還請給予更詳細的內容,我再為你解答
7樓:小夥子講究
視情況定,不能說是肯定會怎麼判。尺度你自己把握,情況你說的不具體,可以諮詢下。
8樓:
不可以。
結婚證是保護男女雙方的合法權益,沒有怎麼可以保護啊;
事實婚姻是為了已婚的第三者,起到證據或量刑時用到,這兩者的概念不一樣,因此,分手後,沒有法律規定可以給你對方的任何財產,但是,可以通過法庭調解,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失費。
事實婚姻能分到財產嗎
9樓:華律網
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要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對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有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事實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主要包括:(1)工資、獎金;(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10樓:老夏至
1.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併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此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
2.對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配,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3.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果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如果在同居期間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另一方補辦登記後,可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如果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而又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養的具體情況,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適當的遺產。
4.事實婚姻的認定是分時間的,在2023年2月1日前和在2023年2月1日後對事實婚姻的認定是不同的,因此,對於事實婚姻期間涉及的財產分配,法律上雖有相關的規定,但針對不同的情況,還需諮詢相關專業的婚姻律師,從而更好的維護您的財產利益。
11樓:濟南程律師
真正的事實婚姻在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過當前我國已經很少存在事實婚姻了,大多數屬於非法同居關係,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的,誰的財產就歸誰,對共同財產一般也要平均分割
12樓:快樂一生
現行婚姻法,沒有事實婚姻了。除非有子女,
13樓:等待
可以的都收法律保護,
有過事實婚姻但沒有結婚證女方與他人登記結婚了算重婚罪嗎
重婚罪,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一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姻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有效嗎,沒有結婚證算有效婚姻嗎?
沒有結婚證法律是不承認的,是一種違法婚姻,一般不承認其法律效力。事實婚姻 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婚姻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事實婚姻沒有履行法定的結婚程式,因而是一種違法婚姻,一般不承認其法律效力。我國目前有條件地承認事實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頒佈的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施行後,凡未...
沒有結婚證出生證明怎麼上戶口,沒有結婚證有出生證明可以給孩子上戶口嗎?要罰款嗎
沒出生證明,根據產生的原因不同,會有不同的登記戶口的處理方法。下面詳細解釋 一般會是以下幾種情況 1 孩子屬於婚前出生 2 孩子是計劃生育規定之外出生的,屬於超生 3 孩子不是子親生的屬於抱養的 4 孩子是棄嬰,沒有去相關部門登記直接養育的。第一種 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後三個月內及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