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因視力不斷下降而求醫,最終被核磁共振檢查出患有腦膜瘤,於是入住國內知名的一家醫院進行開顱手術切除腫瘤。手術發現是因為腦膜瘤壓迫視神經,導致視神經萎縮而出現視力下降。出院後朋友才知道公司為所有員工投保了團體重大疾病保險,朋友的情況符合其中的良性腦腫瘤,出院後即把相關的住院資料遞交給保險公司。
良性腦腫瘤,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
於是朋友諮詢主治醫生。醫生具體答覆如下:
(1) 顱內壓增高會導致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但因人而異,有人可能出現其中的一種或幾種,但不可能每個人都出現所有的症狀。
(2) 視乳頭水腫是顱內壓增高的早期症狀。視乳頭水腫早期並不影響視力,視野檢查可見生理盲點擴大。當視乳頭水腫持續數週或數月之後,視盤逐漸變得蒼白,視力開始減退,視野呈向心性縮小,這是視神經萎縮的表現。
也就是說,朋友的症狀已過了視神經水腫的階段,到了比水腫還嚴重的萎縮階段。如不切除腫瘤,不僅影響視力,還會危及生命。
(3) 朋友是存在顱內壓升高的現象,且已導致視神經萎縮。但醫生沒有在住院資料中像保險定義那樣的表達方式全部寫出,而是註明了視神經萎縮。醫生做住院記錄,僅是根據他臨床的需要而記錄,並取其摘要記錄在出院小結上。
這就產生了病人有症狀a、b、c、d、e五種,保險條款上也要求滿足a、b、c、d、e才能賠付,但醫生記錄只記錄了b、c、d、e,他認為a不需要記錄,或記錄a+這個更嚴重的症狀就足以說明問題。
(4) 醫生的記錄是醫院存檔的,醫生認為他的記錄是客觀存在的,符合他的醫學要求的。他根本不理會保險條款上是如何約定的,不會按照保險定義去編寫他的記錄,這才是他客觀行醫的準則。更不會因為為迎合保險需要而去修改已存檔的資料。
而且,醫生修改存檔的資料,意味著他自己承認原先的資料有錯誤,他要向醫院承認錯誤的,且接受處罰的。醫生當然不幹。
因為朋友的顱內壓升高,導致視神經水腫繼而萎縮並危及生命是客觀存在,醫生還是很通情達理的在朋友的病歷上補充說明了這一事實,並簽字確認。應該說,加上這份補充說明的病歷,朋友的情況滿足了保險定義的賠付標準。
朋友把這份病歷交給保險公司後,得到的答覆還是不行。保險公司又說:
(1) 保險公司只認當初去醫院複核時看到的資料,這本病歷沒有在醫院存檔,對後補的材料不予採納。
(2) 朋友說,你們再不相信,可以找當事醫生核實。保險公司講我們只認醫院存檔的資料,不會去找醫生的。
保險公司反覆就是一句話,他們只認當初在醫院複核的資料,當初的資料不滿足賠付條件,按照他們的內部流程就拒賠。真讓人徹底崩潰!
整個過程中,朋友和醫生沒有因為要索賠而刻意準備資料,而且最終提交的所有資料也滿足了保險公司的賠付標準。保險公司不顧客觀事實,也不提供解決方案,就是抓住醫院存檔的原始記錄而一味地拒絕賠付。投保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危難時有一保障,保險公司的最初承諾也是如花似玉。
但真正事到臨頭,保險公司卻千方百計的雞眼裡挑骨頭,刻意刁難。
目前溝通就陷入了僵局,朋友在病痛中又陷入苦悶之中。幾個朋友聽說原委後,從保險公司的前後言行上判斷,一致認為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賴帳。特在此尋求懂行的朋友指點迷津:
1) 就保險公司的內部流程而言,後補的病歷能不能作為證明;
2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很理解你的心情,保險公司做法確實缺乏人性化服務,在保險法角度講,保險公司做法畢竟合情合理,理賠時需要原始病歷 票據 醫院診斷等等,這些材料一旦丟失或損壞,補充的材料無法滿足保險公司理賠流程,法律上也是這樣界定的,保險公司一切以保險法為基礎,簽訂書名面合同的形式提供服務
3樓:卞德澤
理賠是有條款的,他的病情如果能達到a、b、c、d、e五種,那醫生不寫上就是醫生的錯誤,如果醫生不寫是不是沒有達到a呢,在醫學臨床上,病人的所有病徵是不是全部都要寫下來呢?如果確實是醫生的錯誤,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在調查,這個都是沒有問題的。找領導了,如果有問題找司法部門。
(病例本很容易有假),醫生說他認為不必寫a,這個是什麼意思,怎麼能只找保險公司問題呢。如果打法律官司,你還要提供證據,那算不是算證據不足。這個如果確實是有a的症狀,找保險公司協調看怎麼補有效證明,
保險公司不給我理賠,各種理由,我該怎麼辦
4樓:
保險條款明確了賠付條件。
1、首先認真查閱理解下你的保險條款,看看是不是符合賠付範圍;
2、如果不符合,保險公司當然不會賠付;
3、如果符合,保險公司故意刁難,那就收集相關醫療清單,結算單,病歷本,發票,找主治醫師開證明是什麼原因引起的疾病(要符合保險條款內容),資料收集齊了再去找保險公司理賠,不行就打保監局**投訴,確鑿的話還可以起訴保險公司。
5樓:趙鋼不是人
現在保險就是騙人,我保險交了一年後得病了,後來手續都給保險公司了,保險公司找各種理由拒賠,甚至都把你十年前的病查出來說各種理由達不到賠付,我就想知道上保險的時候你怎麼不去查,那時候你怎麼不說,住過院的不能上保險,還好我剛交了一年,這要是交了幾年後損失可大了,一年兩千多啊,所以上保險的時候三思啊
6樓:獨孤求敗
錢進去容易出來難,叫你買保險的時候把你當上帝,等錢交了就不鳥你了,真正有病的時候什麼理由都有,反正就是拿不到保費。
7樓:經紀人__大旭
有問題先找自己原因。
首先你確定你當年投保如實告知了嗎?
其次你確定你想要理賠的事項在保險範圍內嗎?
最後你確定你達到賠付標準了嗎?
保險公司不會無緣無故拒賠,99%以上是你的原因。
8樓:
把你的保險合同晒出來,現在是要賠什麼
對保險公司理賠不滿意怎麼辦?
9樓:禹新美粘景
保險理賠是補償原則,且保單有賠付約定,如醫療費用需在醫保範圍內等約定。
首先,需要讓保險公司提供賠付專案的依據;
核對所賠償專案與實際得到賠償,需判斷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可向該公司進行投訴。
保險理賠不滿意怎麼辦
10樓:慧擇保險網
對保險的理賠不滿意,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或者業務員予以解釋。如果對保險公司的解釋仍然感到不滿意的話,可以有以下幾種途徑解決:
一是向當地保監局信訪辦投訴。
如果保險**人及保險人在展業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行為或違紀行為,可以向保監局投訴,通過行政途徑解決。
二是通過保險調解委員會來調解。
一些大城市已經在國內建立了保險調解制度,負責保險調解的委員會由市保險同業公會牽頭,各保險公司推薦熟悉相關保險業務和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並聘請專家、律師、消委會人員為顧問,依據國家有關人民調解的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調解服務,被保險人可以申請保險糾紛調解完全免費。調解制度並不可能解決所有的保險糾紛,但對處於相對弱勢的保險消費者而言,顯然是獲得幫助的有效方式之一。
三是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後達成書面協議,願意把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仲裁組織作為民間機構,沒有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利,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權屬於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決後,保險人拒不履行裁決,可以向保險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是訴訟。
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式,對於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
11樓:業餘收藏人
保險理賠是補償原則,且保單有賠付約定,如醫療費用需在醫保範圍內等約定。
首先,需要讓保險公司提供賠付專案的依據;核對所賠償專案與實際得到賠償,需判斷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可向該公司進行投訴。
12樓:笑話十分鐘
兩種方法,一種是訴訟;一種是仲裁。
這兩種情況法院和仲裁委員會一般會協商,或請第三方公估機構來進行評估,然後仲裁或者判決。
13樓:見機
呵呵,找第三方公估機構吧,我和你差不多,中衡聽說過沒,我找他們的,反正現在氣順多了,感覺挺公正。
14樓:瀟灑
不滿意先找保險公司協商,協商不行就提交法律訴訟,然後收集資料打官司去把,但是保險公司理賠部門也有法律訴訟崗位,就是應對客戶打官司的,如果沒有把握就不要打官司吧,費時費力的
15樓:定時關機了
不管是訴訟還是仲裁最後找第三方的可能很大,樓上說的那家保險公估公司聽朋友說過,還是不錯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協會仲裁或交人民法院判決。首先看保險公司賠付的有沒有問題,而不是是否滿足你的要求。你的要求只有是合理的,必要的,才會被支援。
就拿醫療報銷來說,不是什麼藥都給你報的,他有一個類似醫保的標準。而且對於各項費用他都有標準。像誤工費是根據行業平均基數來的,而且你要保留各種單據。
我有個同事,她家的新車叫人給撞了。對方不同意去4s店維修,因為4s店的**會很高,全責方沒上專修險,保險公司不給報銷。於是雙方車輛仍在停車場...
...在此期間是不是所有打車費都都可以獲得法院的支援呢?顯然不是。
17樓:未來365管理
根據合同上的條款來。
保險公司理賠結案後,理賠不滿意怎麼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理賠結案後,對理賠金額有異議的,可以根據保險合同條款與保險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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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理賠多久能下來,保險公司理賠多久可以到賬
只要檔案齊全根據 保險法 的規定,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核定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出拒絕賠償或者拒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