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勞動法沒有上滿22天工資怎樣算

2022-02-06 04:05:48 字數 4175 閱讀 6224

1樓:

20.83天 - 月平均制度工作日;21.75天 - 月計薪日。

根據2023年1月3日,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年365天中,勞動者共享受115天的休假天數———104天的休息日以及11天的法定節假日,而除此之外的250天就是我們每年的平均工作天數,即年平均制度工作日。因此月平均制度工作日的折算方法為:250天÷12月=20.

83天/月。

月計薪日,是對勞動者每月領取工資天數的折算,由年計薪日除以12個月得來。一年中,勞動者共享受115天的休假天數———104天的休息日以及11天的法定節假日,但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因此,一年中104個休息日之外的天數都算作年計薪日。

所以月計薪日的折算方法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月。

標準工時制規定,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工作至少休息1天,以上三項條件中有一項不符合就算加班。

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部分職工,採用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倒班:四班三倒、四班兩倒,做一休一等等,嚴格意義上都應該申請綜合工時制,實際操作中,只要按周、月、季、年計算不超過標準工時就被允許的。

2樓:拾荒者

按天算,月薪除以30,再乘以上班天數

3樓:

你的該工作是計時工作制,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用你的底薪21.75為一天工資,月工資174小時,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底薪21.75正常出勤天數就可以。

按勞動法上不夠22天的是否要按22天發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得具體看什麼原因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部關於印發《對〈工資支付條例〉》的通知:關於勞動者日工資的折算。由於勞動定額等勞動標準都與制度工時相聯絡,因此,勞動者日工資可統一按勞動者本人的月工資標準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數進行折算。

根據國家關於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的規定,每月制度工時天數為21.5天。考慮到國家允許施行每週40小時工時制度有困難的企業最遲可以延期到2023年5月1日施行,因此,在過渡期內,實行每週44小時工時制度的企業,其日工資折算可仍按每月制度工作天數23.5天執行。

勞動法月工資22天制怎麼算

6樓:

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如果是想問每月22天制是怎麼來的,那麼回答如下:

準確的說法是:月平均計薪天數21.75天,是一年365天(不分是非閏年)減去一年52個星期的兩天雙休日104天,剩餘261天,再除以12個月,就是21.

75。261天減去11天法定節假日,剩餘250天,除以12個月,就是20.83天,這個是月平均工作天數。

只要在月工作天數上滿,就拿整月工資,加班另算。整月工資是包括法定節假日休假的工資的。

勞動法22天制工資是怎麼算的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法規定的工資的計算方式是:

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26。

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就是7休1制度,推算每月最長工作約26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第五十一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樓:開飛機的l舒克

年工作日:365-104(休息天)-11(法定節假日)=250月工作日:250/12=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104)/12=21.7511天的法定節假日算帶薪休假

9樓:逍遙來說勞動法

標準工時制。一週5天,每天8小時。

按勞動法22天制,上超過.有23天有怎麼算工資

10樓:林葉雨下

一般情況是工資的150%,雙休日加班是工資的200%,國定假日加班是工資的300%。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11樓:

如果是標準工時制,那麼每月的週一至週五屬於正常工作日,不計算和區分當月具體的天數。只要當月法定應出勤的天數上滿就是一個月的正常工資。一個月的實際應出勤天數根據大小月及法定節假日的具體情況,可能會有19、20、21、22、23天。

12樓:惠盟麗家小天使

看你們公司這邊的安排咯,去問人事吧

按勞動法22天制,上超過.有23天有怎麼算

13樓:幸運的楓陽

按勞動法22天制,

上超過.

有23天屬雙休日上班

第23天按雙倍工資計算

按勞動法辭急工工資怎麼算?

14樓:成功在於堅持

1、我教你一招,你看看以下內容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看看你們公司是否全部做到了,如果全部做到了,你就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否則你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就要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沒有做以上其中任意一點,你可以不通知用人單位隨時離開,就公司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你的。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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