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
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2樓:天湖大藍蓋
一、重婚罪的認定,什麼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判幾年,重婚罪怎麼判?
根據《刑法》第258規定:
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重婚罪司法解釋
1.從重婚者的主觀特徵來看,其重婚行為是直接故意。這種直接故意表現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關係未解除而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我國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關係」僅是重婚罪侵犯的物件。第一種觀點直接混淆了犯罪客體與犯罪物件的區別。
3.重婚罪的客觀方面,就是重婚者違反我國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實施的婚姻重疊行為。即在同一時間內,重婚者存在兩個婚姻關係,前一婚姻關係是否合法,並不影響重婚罪的構成。
(律師個人觀點)
4.在司法實踐中,前婚不合法,後婚「合法」,正是新形勢下重婚者為規避法律制裁而採取的一種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現形式。
四、重婚罪屬於不告不理
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重婚罪是怎麼樣判決?要判多久? 40
3樓:華律網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
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4樓:吳振剛律師
回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認定條件如下: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2、客觀要件: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4、主觀要件: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一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復的動力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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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合行你
一、概念和構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二)客觀要件
行為人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未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1、登記結婚很容易理解,關鍵是「事實婚姻」的理解?
《婚姻法》上對於事實婚姻之理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23年12月25日)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a、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b、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可見,根據上述解釋,2023年2月1日前,男女雙方同居並符合結婚條件的,為事實婚姻;即使在94年2月1日後,只要符合結婚條件,經補辦手續,其之前的同居期間,也視為事實婚姻存續期。
2、「事實婚姻」與重婚罪構成
筆者認為,重婚罪的構成只能根據《刑法》及刑法理論,《婚姻法》只是界定民事範疇的婚姻效力問題,二者在現行法律框架下不應混同。
很多人以「登記婚姻」和「事實婚姻」存在與否,來看是否存在重婚,筆者認為不準確。例如,甲乙一對男女(其中甲已與他人登記結婚,且婚姻關係尚在存續),在94年2月1日後,甲乙開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未進行婚姻登記。如果甲乙補辦登記手續,甲乙同居即構成了「事實婚姻」或「登記婚姻」,從而構成重婚。
問題是如果他們不補辦婚姻登記手續,就不能構成事實婚姻,只是非法同居,按照上述有些人的片面理解,當然就不構成重婚。
其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覆》(法復[1994]10號),是這樣表述的:「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2023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釋出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可見,該解釋只要求具備「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至於該同居是否是為法律所承認的「事實婚姻」,並不妨礙構成重婚罪。
「以夫妻名義」是不是要求男女雙方須以「丈夫」、「妻子」相稱?實踐中,不少重婚案件當事人根本不以夫妻相稱,而是以親友、祕書甚至保姆的名義共同生活,企圖規避法律的制裁。所以一般認為「以夫妻名義」不能僅僅從當事人雙方的相互稱謂來把握,這只是一個次要的方面。
關鍵的是要從當事人雙方的客觀行為來分析判斷。具體說來,要看雙方當事人是否在一起吃住,是否共同勞動、共同生產,是否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的時間長短,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有類似夫妻間的扶養扶助行為,相互是否履行夫妻間的其它義務。如果具有上述行為,即使當事人相互之間不以「丈夫」、「妻子」相互稱謂,也是足以認定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3、構成重婚罪的幾種情形
a、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
b、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c、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d、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後又與他人登結婚;
e、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a、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b、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要生兒子傳種接代等等。
但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第258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59條第1款「破壞軍婚罪」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樓:李建成律師
犯重婚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可以同時主張相應的民事賠償
7樓:辰伈伈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據此,重婚罪可以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重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樓:管東平大律師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樓:匿名使用者
5年.........
中國的婚姻法,重婚罪怎麼判?
10樓:華律網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
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重婚罪判多久,重婚罪最多判幾年?
只可以說是重婚罪!根據刑法第258條規定,犯重婚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 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
關於重婚罪,關於重婚罪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 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餅居。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修正後的婚姻法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則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規定。在適用這一禁止性規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
什麼是重婚罪,什麼叫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行為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